你如果什麽都不爭,要離婚律師幹什麽?簽字就好了。他其實也沒必要花這錢

法院的網站download form,填好 settlement agreement,financial documents 之類,兩人簽字,商量一下能不能拖個把月再遞交上去,他負責保留原件;遞上去以後也不會馬上審理,又拖個把月,加起來綠卡應該差不多了。

這個時間你問一下移民律師,什麽時候應該開始辦理I-751 with a waiver,final 離婚之前還是之後。

你沒有綠卡之前,他有一個麵試機會,所以這個時候離婚,你不敢害他。等你拿到綠卡,如果轉身去請離婚律師分割財產,他就被動了。所以你要想拖,把離婚文件簽了字,也許還能證明你的話是誠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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