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班門弄斧一下:先找移民律師

本帖於 2017-10-12 13:44:2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像龜的兔子 編輯

你一窮二白沒啥分根本不再乎離婚,你最再乎的是綠卡,不是麽

不要誤會,我沒有別的意思,人總要生存,不是這方法就是那方法,看菜吃飯,本就無對錯也無好壞貴賤。

你的婚姻真實存在三年,綠卡是你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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