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班門弄斧一下:先找移民律師
來源:
像龜的兔子
於
2017-10-12 13: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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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窮二白沒啥分根本不再乎離婚,你最再乎的是綠卡,不是麽
不要誤會,我沒有別的意思,人總要生存,不是這方法就是那方法,看菜吃飯,本就無對錯也無好壞貴賤。
你的婚姻真實存在三年,綠卡是你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