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男子劉某傑離婚冷靜期間,將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案件一審於12月11日第二次開庭審理。12日,孩子母親黃小飛(化名)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據法院此前通知,判決結果將在2026年1月15日前公布。

劉某傑與兒女合影。
南都此前報道,黃小飛(化名)回憶,5月21日,劉某傑在簽訂完離婚協議的第二天,將她捆綁起來,拿著農藥和刀具說要一起死。她脫身後立即離開鳳岡縣,將對方聯係方式拉黑。
22日淩晨,劉某傑誘騙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喝下農藥,在家庭群發布“遺書”後,他也喝下農藥。“遺書”中寫道,“如果我不在了你們一樣會體會這個世間的痛處,誰都可以欺負你們,還要麵對各種問題。我不該剝奪你們的生命。”
根據死亡鑒定,兒子和女兒分別在22日淩晨3時40分和38分死亡,死亡原因是“殺蟲劑的意外中毒及暴露於殺蟲劑”。黃小飛的弟弟黃先生告訴南都記者,“我當時看到,劉某傑在口供中稱,他喝了一口農藥就吐出來了。”
12月12日,黃小飛表示,11日案件一審第二次開庭,未公開審理,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法院的最新通知。據法院此前消息,判決結果將在2026年1月15日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