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35年,聯邦最高法院在“漢弗萊遺囑執行人訴美國案”中裁定,總統不能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解雇獨立機構的負責人。然而到了今天,川普在第二任期內已陸續撤換多名他不認同的聯邦官員。在以首席大法官羅伯茲為首的保守派主導下,最高法院8日即將審理的一宗案件,可能徹底改變這一延續近90年的法律原則,從而大幅擴大總統的人事權力。
綜合多家美國媒體報導,最高法院將開庭審理“川普訴斯勞特案”。斯勞特是由前總統拜登任命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委員,今年3月遭到川普解除職務。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隨後裁定,總統不得任意將其解職,這一判決促使川普繼續將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而在9月,最高法院率先裁定,斯勞特在訴訟審理期間不得重返原職。川普方麵在遞交給法院的法律文件中強調,1935年的“漢弗萊案”本身就是錯誤裁決,如今更顯不合時宜。
事實上,在羅伯茲的領導下,最高法院自2010年以來便逐步放寬對總統免職權的限製。2020年,羅伯茲曾在一項判決中指出,總統解雇官員是常態而非例外,當時法院支持川普撤換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局長,盡管該職位原本受到類似“漢弗萊案”的保護。去年在審理川普是否因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而需承擔刑責時,羅伯茲更將免職權視為總統“專屬且最終的權力”,強調國會無權加以幹預。
數十年來,“漢弗萊案”一直是保守派法律陣營試圖推翻的目標。這一陣營主張所謂的“單一行政首長理論”,認為所有行政權應當集中於總統一人之手,聯邦機構既屬於行政部門,其負責人自然需由總統完全掌控,包括隨時撤換的權力。而反對者則擔憂,若獨立機構失去保障,其準司法、準立法的專業職能將遭到政治幹預,製度平衡恐被破壞。
自由派大法官卡根去年9月曾指出,最高法院保守派似乎“迫切想要采取行動”。斯勞特本人也表示,今日華府的運作架構正是奠基在“漢弗萊案”之上,一旦這一先例遭到推翻,美國的治理穩定性恐將受到嚴重衝擊。
不過,聯邦儲備委員會(聯準會)可能仍會成為例外。最高法院今年一份多數意見中提到,即使未來推翻“漢弗萊案”,也未必會適用於聯準會的貨幣政策與領導結構,因為該機構在曆史與製度設計上都具有特殊地位。
外界普遍認為,這起案件的最終裁決,將對美國三權分立、聯邦機構獨立性以及總統權力邊界,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