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地時間11月12日,佘智江被押送到曼穀機場。
滿嘴慈善,
背後幹的是電詐。
2025年11月12日,一架從泰國曼穀起飛的民航客機降落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機上押解著我國公安機關通緝的“十大逃犯”之一佘智江。媒體鏡頭下,他步履蹣跚,需要法警協助才能走下舷梯。
佘智江擁有雙重身份。在公開場合,他是柬埔寨籍的“佘倫凱”,頂著“亞太國際控股集團主席”和“中國僑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等頭銜,以企業家的麵目示人。但在中國警方的通緝令上,他是跨境賭博與電信詐騙犯罪集團的主犯。

“亞太新城”
根據公安部和官方媒體披露的信息,佘智江的犯罪活動具有規模化和平台化的特點。2017年,他在緬甸妙瓦底地區啟動“亞太新城”項目,該項目占地18萬畝,對外宣稱投資額達150億美元。
然而,這個號稱“智慧產業新城”的園區,實際是集賭博、詐騙於一體的犯罪溫床。

·“亞太新城”。
經辦案機關查明,佘智江的賭博平台吸引了國內33萬名賭客,涉案金額高達27億元人民幣。另據泰國《曼穀郵報》援引泰國最高檢察院的信息,佘智江集團經營的239個非法賭博網站,流動資金超12.63萬億泰銖(約合2.77萬億元人民幣)。
更為惡劣的是,佘智江將“亞太新城”作為物理空間,向多達248個電信詐騙集團提供場地、物業和庇護。這些詐騙集團以中國公民為主要目標,瘋狂作案。
香港《大公報》報道稱,外界將“亞太新城”稱為“KK園區”,這裏被視作整個東南亞人口販賣鏈的最終站。有媒體發現,“亞太新城”曾在其社交賬號頁麵上發布了大量招聘廣告,表示需要會說中文的客服人員,並承諾提供豐厚薪酬。
但實際上,這裏是人間地獄。
一名僥幸從園區逃離的人曾回憶:“這裏是魔窟,沒有任何法律可言,人命如草芥。不聽話的輕則被毒打,重則被酷刑反複折磨。每天高強度工作,軍事化管理,被囚禁在高牆電網之下……”
麵對這一情況,中國公安部將此案列為部督案件,並於2021年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佘智江發布紅色通報,啟動跨國追逃。
2022年8月,在中泰兩國合作執法下,泰國警方在曼穀將佘智江抓獲。
佘智江被捕後,不斷上訴,試圖拖延和逃避被引渡的命運。然而,曆經3年多,他還是沒能逃脫正義的製裁。

“人生方向不太對”
1982年,佘智江出生在湖南邵東,在廣西桂林長大。
14歲時,佘智江跟著小姑姑學裁縫,此後又嚐試過20多種職業,開農用車、修機動車、做保安、開按摩店……哪個賺錢就幹哪個。他自認為是個“內向的人”,為了鍛煉膽量,還曾挨家挨戶推銷洗發水和掛曆,可心裏一直覺得“人生方向不太對”。
一次,佘智江聽一個網友說,有個福建老板去東南亞做遊戲開發賺了大錢。他心動了,揣著4萬塊錢就去了菲律賓。有報道稱,僅僅兩年時間,佘智江在菲律賓就賺了不少錢,遠超他當初羨慕的福建老板。
不過,對於這些錢究竟是怎麽賺來的,佘智江從未提及,也幾乎不在公開場合說起自己早年在菲律賓的經曆。他給自己貼的標簽是——“一個沒有故事的人”。
然而,當佘智江的行徑敗露後,他在菲律賓的往事也被一一揭開。
據報道,佘智江在菲律賓是靠開網絡賭場發家的。2014年,因在菲律賓開設非法彩票業務,佘智江受到山東煙台經濟開發區法院的缺席審判並被定罪,同案8名疑犯被判刑。
為了“洗白”自己,佘智江開始精心偽裝身份。
2017年,佘智江取得柬埔寨國籍,並改名為“佘倫凱”,以“愛國僑商”的身份高調出現。
改名之後,他開始塑造自己“光鮮”的社會形象,搖身一變成了“東南亞僑領、企業家、慈善家”,還在多個華人商會擔任名譽主席、榮譽會長等職務。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當時佘倫凱擁有的商會頭銜至少有11個。

·佘智江。
實際上,這個滿嘴慈善的所謂“企業家”,背後幹的還是賭博和電詐生意。佘智江在香港注冊了“亞太國際控股集團”,並將“亞太新城”作為其非法生意的主要基地。
有了這個基地,佘智江的罪惡勾當越做越大。紅色通報顯示,佘智江從中非法獲利超1.5億元人民幣,且已轉移至他國。

撕破“畫皮”
佘智江的“亞太新城”自建立之初,就引起了多國執法部門的關注。
2020年,緬甸政府開始對“亞太新城”的土地使用和經營活動展開調查,並叫停了部分項目。2021年,中國警方發起“斷流”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了為跨境賭博提供資金結算的地下錢莊和網絡支付平台,切斷了佘智江犯罪集團的部分資金鏈條。
此後,法律之網越收越緊,步步緊逼,直到將佘智江逮捕歸案。
被捕後,佘智江不配合調查,否認自己與“KK園區”有關聯。然而,這些行為未能改變案件的走向。在中國警方提供的確鑿證據和中泰兩國穩定的司法合作框架下,他的申訴被逐級駁回。2025年11月10日,泰國上訴法院作出最終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同意將佘智江引渡回中國。
對於此案,《人民日報》指出,佘智江案“嚴重侵害我國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對於引渡佘智江,中國公安部表示,這體現了中國警方“有案必查、有逃必追,堅決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的堅定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