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蠻喜歡的德國導演布萊希特說過這樣一句話,“最大的罪惡,不是犯規的人,而是製定荒謬規則的人。”
如果說之前沒能深切的體會到這句話所表達的意思,那麽現在,很清晰了。
重慶有一所學校裏,一名學生在道路上給兩個穿著迷彩服的人不斷磕頭,連著磕了一分鍾。事實上,他此前甚至還跟在兩人後麵“跪走”,就像電影裏犯了什麽大罪,極致恐懼,瘋狂求饒那樣。
電影裏的畫麵複刻到現實之中,已然荒誕離譜至極。但如果我告訴你,穿著迷彩服的兩個人也是學生呢?
根據該校發布的一份回應來看,穿迷彩服的兩個學生是“糾察隊”的,而下跪磕頭的學生則“犯錯”被他們抓到了。
原來是犯錯,初看視頻還以為是犯了什麽死罪。要打入十八層地獄的那種。
那犯的是什麽錯呢?
答:帶充電寶到教室去。
我真的越來越看不懂某個群體了。充電寶是炸彈嗎?你非要用“充電寶會爆炸,存在安全隱患”的理由,去製定這種奇葩荒謬的規矩,說難聽點就是意淫,就是被迫害妄想症,就是惡意製造“權力分級”。
要是充電寶進教室都有這麽大危害了,那學校裏的停車場是不是全都該砸掉?車總比充電寶的殺傷力更大吧。最好連教學樓也砸了,你說充電寶有爆炸的可能,我還說教學樓有坍塌的風險呢。
你就隻是一間教室而已,搞得好像進機場的安檢一樣。是的,機場,地鐵不配,因為充電寶可以帶進地鐵。
學校的回應也非常離譜,他們重點強調的是“不能帶充電寶進教室”,反觀學生下跪這個情況,居然是“其實也不是很大的事情”,安撫了一下就ok。
不知道你們怎麽想,我真的看到這種畫麵就覺得很惡心。有的家長本能的把自己的孩子代入到那兩個穿迷彩服的學生身上,然後自我感覺還良好,無所謂。可事實上,他們搞出來的“糾察隊”人數肯定是少數,更多的隻有普通學生,負責“被糾察”。
換句話說,如果真遇到這種情況,大部分人的孩子,應該是被管理的,而不是管理者。
下跪的這名學生本身當然也是有點偏激的,他不明白,有些地麵,不該碰。扣分你就讓他扣,開除你就讓他開,沒得念就不念,又能如何。
他是有點錯。
可學校的糾察隊又是什麽組織?真就不看一點曆史,連文革時期的紅衛兵都忘了嗎。“學生批學生”和“紅衛兵打紅衛兵”,都是從一個美名叫“監督同學”、“純潔集體”的運動開始的。
換句話說,學校裏搞個“糾察隊”出來幹什麽?你讓學生去管理學生,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是一種破壞學生尊嚴的操作。
想到一句諺語:凡是以秩序為名踐踏人的尊嚴者,終會被秩序吞沒。
這跟法國大革命前,貴族可以不納稅,還能騎馬在街上撞窮人有什麽區別?
我的理解是,現實生活中,隻有成年人和成年人,所以在必要的部門機構上,比如警局、市場監督局裏,也別無他選,畢竟我們無法在成年人上麵再找出來一個“巨人”。
但是,在學校裏卻是有孩子和成年人,你都已經有校長、老師來管理秩序了,為什麽還要把學生分門別類。而且現在是越分,越離譜。糾察隊都出來了,還配了一套“製服”。
下次是什麽,掃黑除惡隊嗎?
有網友一刀切,說這樣的學校肯定不是什麽好學校。很無奈,我居然跟他們看法一致。畢竟,隻顧著讓孩子演繹“紀律”,卻不教他們什麽叫尊嚴的學校,能好到哪裏去。
一個孩子被逼到地上磕頭的那一刻,不是他失去了教育,而是教育失去了自己的本質。
我一直認為,教育的終極目的,不是教人跪下,而是讓人能站著說話。
看來,是我誤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