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昭蘇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以戀愛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被告人拉某冒充未婚女性,編造生病、懷孕等謊言騙取他人錢財11萬餘元,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2020年12月,拉某與努某經人介紹相識,兩人經常微信聯係,拉某隱瞞個人婚姻狀況與努某交往並與其確立異地情侶關係。2020年12月3日至2024年5月27日,拉某編造生病、懷孕檢查、住院分娩等謊言,共騙努某112458.53元,騙取的錢財用於個人生活開銷。
2024年6月,拉某擔心謊言被發現,遂製造自己死亡的假象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死訊。努某得知後攜家人前往拉某家中參加其葬禮,結果發現拉某還活著,已婚並育有2個孩子,努某當即報警。
6月20日,昭蘇縣人民檢察院以拉某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巨額財產,構成詐騙罪向昭蘇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昭蘇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認為,被告人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112458.53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近日,昭蘇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拉某退賠被害人努某經濟損失112458.53元。
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