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有群眾反映有人私自進入萬寧市大洲島捕獵紫地蟹。據了解,大洲島為國家級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進入、嚴禁在島上進行采集獵捕活動,否則極有可能對無居民海島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難以修複的損害。9月22日,新京報記者從瓊海海警局獲悉,警方已現場抓獲違法嫌疑人何某,查扣非法獵捕的紫地蟹17隻。
海警局查扣的紫地蟹。受訪者供圖
據警方介紹,9月11日上午接到群眾報警後,瓊海海警局立即派人趕到現場,發現何某攜帶有頭燈、網兜、繩索及手套等工具設備,網兜中存放有17隻螃蟹。
警方詢問時,何某無法提供任何批準文件,其行為已涉嫌未經批準在無居民海島采集生物樣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相關規定,海警執法員遂依法將何某及涉案物品帶回調查。
瓊海海警局聯合萬寧大洲島國家級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將紫地蟹放生。受訪者供圖
經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專家辨認,何某捕獲的螃蟹名為紫地蟹,又名藥蟹、靈芝蟹,目前尚無法人工繁育,屬於純野生物種,市場價格曾高達400-600元/斤。隨後,瓊海海警局聯合萬寧大洲島國家級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將查獲的17隻紫地蟹全部放歸大洲島附近海域。
警方表示,瓊海海警局將結合轄區特點,持續開展普法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的法治意識、環保意識,切實護航海南自貿港生態文明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