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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焦點新聞 » 弟弟殺姐姐,母親卻說“沒犯罪”

弟弟殺姐姐,母親卻說“沒犯罪”

文章來源: ZAKER 於 2025-08-21 21:40:46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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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往前走七步,然後你就可以開槍了。”巴諾·比比平靜地對自己的親弟弟說,“但你隻能開槍殺我,不許做別的事。”

幾秒鍾後,槍聲響起。第三聲後,她才緩緩倒地。又是一陣更密集的槍聲,另一名男子也倒在血泊之中。

這是近期震動巴基斯坦社會的一起“榮譽處決”事件,鏡頭記錄了全過程。

在巴基斯坦部分地區,尤其是俾路支省、信德省和旁遮普省,“榮譽處決”依然存在,理由包括“私奔”“婚前性行為”“拒絕包辦婚姻”甚至“穿著不當”。動手的,多是至親;被殺的,多是女性。

哥倫比亞大學曆史係學者、研究“榮譽處決”數十年的塔希拉·汗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套血腥規則是父權經濟的畸形產物。在一個以父權製榮譽觀為準繩的社群裏,這些規則往往被視為必須遵守的生存法則。”

弟弟殺姐姐,母親卻說“沒犯罪”

(視頻截圖)巴諾·比比被槍殺現場

“這是犯罪,是謀殺”

這起震驚巴基斯坦的“榮譽處決”發生在2025年6月初,地點是俾路支省奎達附近的桑吉迪·德加裏煤礦區。

巴諾·比比與她的戀人伊桑·烏拉·薩馬拉尼,被她的親弟弟當場槍殺。案發地隸屬哈納·烏拉克警察局轄區,由邊防軍控製。據俾路支省警方調查,遭“處決”的巴諾·比比與伊桑·烏拉·薩馬拉尼,被指控有“不正當關係”。最先開槍的人,是巴諾的弟弟賈拉爾·薩塔克紮伊。

7月下旬,一段完整記錄“處決”過程的視頻在巴基斯坦網絡上迅速傳播,激起輿論震動。

畫麵顯示,在一片沙漠中,十餘名男子將兩人圍住。隨後,身穿樸素服裝、頭戴頭巾的巴諾手捧《古蘭經》走出,將經書交給一名男子。警方證實,男子為賈拉爾·薩塔克紮伊。

賈拉爾·薩塔克紮伊連開數槍,巴諾和伊桑相繼倒地,幾名男子又向兩人密集補槍。屍檢報告顯示,巴諾身中七槍,伊桑身中九槍,兩人均當場死亡。

俾路支省警察局長安薩裏指出,兩人是被家人以“共進午餐”為名誘騙至案發現場。在此之前,當地一個部落法庭已下達“死刑”裁決。

俾路支省首席部長米爾·薩爾法拉茲·布格蒂介紹稱,兩名受害者均為已婚,各自育有子女,被控有婚外情。當地媒體報道,兩人曾被帶至部落首領薩達爾·謝爾巴茲·薩塔克紮伊麵前,當場被裁定犯有“不道德行為”,並被處以死刑。警方確認,賈拉爾·薩塔克紮伊代表家族執行了這場“部落審判”。

也有媒體援引警方高層納維德·阿赫塔爾的話稱,部落首領之所以下達“死刑”判決,是因為巴諾的兄弟不滿她“未經許可結婚”。在俾路支省許多地區,女性若未經男性親屬許可而私自訂婚或結婚,即被視為“玷汙家族名譽”。

這段血腥視頻在巴基斯坦社交媒體大範圍傳播後,當地社會活動人士舉行集會抗議,要求政府取締部落法庭這種“與國家法律並行的非法司法係統”。

布格蒂回應稱,此案是“一場標誌性的司法考驗”,誓言將嚴厲打擊所有在法律體係之外運作的非法部落法庭。“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任何人都無權以如此痛苦的方式殺害他人並將其拍攝下來。這是犯罪,是謀殺。”

案發後,當地警方逮捕了16名嫌疑人,包括部落首領和巴諾的母親,但直接開槍的賈拉爾·薩塔克紮伊仍在逃。

巴基斯坦律師、社會活動家賈利拉·海德爾感到疑惑的是,案發地屬邊防部隊控製區,“在這樣一個戒備森嚴的區域,如此殘忍的殺戮竟無人察覺”。她直言,這起殺戮並非一時衝動,而是在部落法庭主持下、家族配合下,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的暴力行為。“行政部門是否知情?是否在場?這些問題至今仍未得到答案。”

海德爾指出,在許多地區,“支爾格會議”(部落法庭)實際掌握著生殺大權。“他們可以決定誰必須死,何時執行死刑,甚至用幾顆子彈。”而國家對這些地區法治真空的長期放任,正在把“榮譽處決”變成一種可以公開傳播的“集體合法化暴力”。

在她看來,凶手家屬之所以將視頻上傳到社交媒體,是為在社區內部“炫耀”暴力行為,借此“重建所謂家族榮譽”。

對於女兒被兒子槍殺一事,巴諾的母親古爾·比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是“根據俾路支人數百年的傳統”,由家族成員和當地部落首領共同實施的“榮譽處決”。她在另一段視頻中稱,巴諾曾與伊桑私奔,25天後才回到家中。女兒的死對於“洗清”家族榮譽是必要的,“我們沒有犯任何罪”。

“家族榮譽”的枷鎖

在巴基斯坦,“榮譽處決”並非個案,而是一種深植於社會結構的係統性暴力。有統計數據稱,平均每天有超過一名女性遭“榮譽處決”。

根據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HRCP)發布的數據,僅2024年,全國範圍內已報告至少405起所謂“榮譽謀殺”案件,其中絕大多數受害者為女性。而據另一家監督機構可持續社會發展組織(SSDO)統計,在俾路支省通報的32起案件中,僅有1起最終獲得定罪。

塔希拉·汗出生並成長於巴基斯坦中部旁遮普省薩戈達市一個保守的家庭,童年時常聽到一句巴基斯坦諺語:“失去財富無妨,失去健康可惜;失去榮譽,則一無所有。”

數百年來,在巴基斯坦部分地區,榮譽是家族最看重的,決定著家庭在社群中的地位與聲譽。對女性而言,這種負擔尤為沉重。集體榮辱觀限製了她們的行動自由、選擇權及自主權。

塔希拉·汗指出,所謂“榮譽處決”,並非法律術語,而是根植於將女性貞潔與家族“邊界”牢牢綁在一起的社會觀念。受害者往往是拒絕包辦婚姻、提出離婚、自由戀愛甚至僅僅與異性交談的女性。在某些社區,這類殘忍的殺戮行為反倒被視為捍衛男性尊嚴的“勇敢之舉”。

在很多鄉村地區,男孩自幼被灌輸“你是一家之主”的觀念,照顧和監管女性被視為天職。在父權體係下,守護女性貞潔和清譽成為代際相傳的使命。即便父親去世,這份責任也由兄弟、堂兄弟或表兄弟繼承。一旦家族中女性觸犯“邊界”,拒絕參與“榮譽處決”的家庭,往往會遭遇鄰居與親族的持續壓力。

皮尤研究中心2014年的相關調查顯示,約40%巴基斯坦人認為,在某些情況下“榮譽處決”是合理的,其中30%認為“通常合理”,9%認為“有時合理”。2022年,巴基斯坦真納大學國立心理學研究所的報告進一步指出,農村居民比城市居民更傾向於認同此觀點,老年人比年輕人更支持這種暴力行為。

在《超越榮譽:與榮譽相關暴力的曆史唯物主義解釋》一書中,塔希拉·汗解釋稱,“榮譽處決”不可簡單歸因於文化或宗教問題,必須置於曆史、社會結構和經濟的長時段背景中理解。這種“榮譽”嵌入家庭與社區,深受生產關係、財產製度和權力體係的製約。

經濟因素首先決定了哪些行為被視作“越界”。土地所有權、繼承規則、嫁妝及婚姻交換,使女性的婚戀選擇直接影響家族財產與階層邊界。在一些傳統觀念根深蒂固的鄉村,女性自主婚戀可能引發土地流轉與家族聯盟的動搖風險。因此,“維護榮譽”被塑造為一種集體防禦策略,通過懲戒所謂“羞辱”行為,維護經濟利益與族群關係的穩定。

資深婦女權利研究員希瑟·巴爾對《中國新聞周刊》解釋,這一切都源自“女性是財產”的觀念,“你想對你的財產做什麽,就能做什麽”。這導致很多在相關案件中遭“處決”的人被掩蓋為自殺或失蹤,極少進入正式的司法調查與審判程序。

“既握有刀,也握有赦免權”

2016年7月,穆罕默德·瓦西姆·俾路支承認殺害了被譽為“巴基斯坦版金·卡戴珊”的姐姐坎迪爾·俾路支,理由是她“給家族帶來了恥辱”。在鏡頭前,他甚至為此感到“自豪”。

當時,年僅26歲的坎迪爾因在社交媒體上頻繁發布大尺度照片、評論和視頻而走紅。家住旁遮普省木爾坦市的她自稱“現代女權主義者”,在社交平台上擁有幾十萬粉絲。

瓦西姆在案發幾天後被捕,承認在家中給姐姐下藥,然後勒死了她,“因為她給俾路支族人帶來了恥辱”。“讓朋友們分享她的照片和視頻,對我來說太難以承受了。女孩生來就應該待在家裏,遵循傳統。但我姐姐從未如此。”瓦西姆說。

這起案件引發麥當娜、卡戴珊等多國名人以及公眾的強烈譴責。時任英國首相特雷莎·梅直言:“所謂‘榮譽處決’根本沒有榮譽可言,應該稱之為恐怖行為。”

案件發生後,巴基斯坦政府通過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反榮譽處決法》,明確規定:即便受害者家屬表示原諒,法院仍必須依法判處凶手終身監禁(25年)或死刑。這項法案,給巴基斯坦關於“榮譽處決”的法律漏洞打上了一個重要補丁。

在20世紀90年代初,報複和賠償法令被寫入刑法,將謀殺視為可和解罪行。按照該製度,受害者家屬可以通過獲得賠償赦免凶手。但在“榮譽處決”案件中,因為加害者多是至親,這意味著家族“既握有刀,也握有赦免權”。

2004年,巴基斯坦國民議會通過《榮譽處決法》,首次將“以榮譽為名的殺戮”明確定為刑事犯罪。但該法隻是對《刑法典》第302(c)條的修訂,依然保留了家屬寬恕的餘地,未能徹底堵住法律漏洞。塔希拉·汗認為,法官在量刑時仍可基於“無暴力前科”等理由酌情減刑,再加上偏遠鄉村和部落地區執法薄弱,部落“支爾格會議”等體係暗中運作,依舊為行凶者提供庇護。

法案實施兩年後,巴基斯坦《黎明報》社論指出,“榮譽處決”案件數量仍以令人不安的速度攀升。社論援引人權委員會統計,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間,“榮譽處決”案達737起。

2022年,瓦西姆獲釋,再次激起保護婦女權利團體的憤怒。律師透露,瓦西姆撤回供詞,且父母公開表示原諒後,上訴法院予以釋放。《像她這樣的女人:坎迪爾·俾路支的短暫一生》作者薩納姆·馬希爾在社交媒體上寫道:“承認殺害親姐姐的男人,在女性無法自由生活的國家重獲自由。”

“沒有真正的執法,隻有沉默”

針對此次俾路支省的“榮譽處決”事件,巴基斯坦參議院人權委員會公開譴責,呼籲嚴懲非法組織“支爾格會議”的召集者。多位議員表示,如果“平行司法體係”的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遏製,法外暴力將進一步在全國蔓延。

“雖然現在輿論沸騰,但就像以往每一次一樣,這種關注很快會消散。”賈利拉·海德爾表示,“在許多地區,沒有明確公文,沒有司法程序,也沒有真正的執法,隻有沉默。”

海德爾指出,問題的根本症結在於:在國家治理力量薄弱的區域,部落體係填補了真空地帶,但這種“替代秩序”往往建立在血統、權力與恐懼之上。“真正的問題是:國家為何允許它(‘支爾格會議’)存在?”

塔希拉·汗也認為,盡管相關法律已頒布,但在實際執行中仍障礙重重。法律漏洞依舊存在,社會壓力巨大,保護機製缺失。目前,巴基斯坦警察隊伍中男性居多,且普遍缺乏對女性受害者的同理心。一些地方雖然設立了婦女警察局、性別保護機構和一站式援助中心,取得一定成效,但此類機構仍然稀缺且影響有限。另外一個嚴重問題是女性醫療與司法服務人員短缺,大量女性難以獲得基本保障和援助。

巴基斯坦律師兼活動家伊曼·馬紮裏指出,很多受害者麵臨沉重的經濟和社會壓力,幾乎無路可逃,隻能忍受持續虐待。法律學者兼社會活動人士賽義德·米克達德·邁赫迪也表示,調查不力、起訴失敗、證人態度敵對,這些都成了司法公正的障礙。而“家庭關係使案件更加複雜,親屬常在庭外調解,破壞法律程序”。

近年來,俾路支省等一些地方保守力量上升,甚至出現“開倒車”的勢頭。2008年,俾路支省有三名女孩因“榮譽處決”被活埋,時任參議員的米爾·伊斯拉魯拉·澤赫裏公開為這種做法辯護,稱其為“部落傳統”。此外,雖然不少人因“榮譽處決”被捕,但往往風頭一過就會被釋放。就在巴諾和伊桑遭遇“榮譽處決”數日後,奎達市一名男子以“榮譽”之名槍殺女兒和侄子,隨後潛逃。

“60年前,我生活的城市如此;25年前,當我撰寫第一本關於‘榮譽處決’的書時,依然如此;我的一生幾乎都在與這種現象作鬥爭……”塔希拉·汗認為,“榮譽處決”案頻發的背後是根深蒂固的社會枷鎖。隻有當社會結構和法律製度,尤其是經濟體係發生深刻變革時,這類悲劇才可能被真正遏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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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ER 2025-08-21 21:40:46

“我往前走七步,然後你就可以開槍了。”巴諾·比比平靜地對自己的親弟弟說,“但你隻能開槍殺我,不許做別的事。”

幾秒鍾後,槍聲響起。第三聲後,她才緩緩倒地。又是一陣更密集的槍聲,另一名男子也倒在血泊之中。

這是近期震動巴基斯坦社會的一起“榮譽處決”事件,鏡頭記錄了全過程。

在巴基斯坦部分地區,尤其是俾路支省、信德省和旁遮普省,“榮譽處決”依然存在,理由包括“私奔”“婚前性行為”“拒絕包辦婚姻”甚至“穿著不當”。動手的,多是至親;被殺的,多是女性。

哥倫比亞大學曆史係學者、研究“榮譽處決”數十年的塔希拉·汗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套血腥規則是父權經濟的畸形產物。在一個以父權製榮譽觀為準繩的社群裏,這些規則往往被視為必須遵守的生存法則。”

弟弟殺姐姐,母親卻說“沒犯罪”

(視頻截圖)巴諾·比比被槍殺現場

“這是犯罪,是謀殺”

這起震驚巴基斯坦的“榮譽處決”發生在2025年6月初,地點是俾路支省奎達附近的桑吉迪·德加裏煤礦區。

巴諾·比比與她的戀人伊桑·烏拉·薩馬拉尼,被她的親弟弟當場槍殺。案發地隸屬哈納·烏拉克警察局轄區,由邊防軍控製。據俾路支省警方調查,遭“處決”的巴諾·比比與伊桑·烏拉·薩馬拉尼,被指控有“不正當關係”。最先開槍的人,是巴諾的弟弟賈拉爾·薩塔克紮伊。

7月下旬,一段完整記錄“處決”過程的視頻在巴基斯坦網絡上迅速傳播,激起輿論震動。

畫麵顯示,在一片沙漠中,十餘名男子將兩人圍住。隨後,身穿樸素服裝、頭戴頭巾的巴諾手捧《古蘭經》走出,將經書交給一名男子。警方證實,男子為賈拉爾·薩塔克紮伊。

賈拉爾·薩塔克紮伊連開數槍,巴諾和伊桑相繼倒地,幾名男子又向兩人密集補槍。屍檢報告顯示,巴諾身中七槍,伊桑身中九槍,兩人均當場死亡。

俾路支省警察局長安薩裏指出,兩人是被家人以“共進午餐”為名誘騙至案發現場。在此之前,當地一個部落法庭已下達“死刑”裁決。

俾路支省首席部長米爾·薩爾法拉茲·布格蒂介紹稱,兩名受害者均為已婚,各自育有子女,被控有婚外情。當地媒體報道,兩人曾被帶至部落首領薩達爾·謝爾巴茲·薩塔克紮伊麵前,當場被裁定犯有“不道德行為”,並被處以死刑。警方確認,賈拉爾·薩塔克紮伊代表家族執行了這場“部落審判”。

也有媒體援引警方高層納維德·阿赫塔爾的話稱,部落首領之所以下達“死刑”判決,是因為巴諾的兄弟不滿她“未經許可結婚”。在俾路支省許多地區,女性若未經男性親屬許可而私自訂婚或結婚,即被視為“玷汙家族名譽”。

這段血腥視頻在巴基斯坦社交媒體大範圍傳播後,當地社會活動人士舉行集會抗議,要求政府取締部落法庭這種“與國家法律並行的非法司法係統”。

布格蒂回應稱,此案是“一場標誌性的司法考驗”,誓言將嚴厲打擊所有在法律體係之外運作的非法部落法庭。“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任何人都無權以如此痛苦的方式殺害他人並將其拍攝下來。這是犯罪,是謀殺。”

案發後,當地警方逮捕了16名嫌疑人,包括部落首領和巴諾的母親,但直接開槍的賈拉爾·薩塔克紮伊仍在逃。

巴基斯坦律師、社會活動家賈利拉·海德爾感到疑惑的是,案發地屬邊防部隊控製區,“在這樣一個戒備森嚴的區域,如此殘忍的殺戮竟無人察覺”。她直言,這起殺戮並非一時衝動,而是在部落法庭主持下、家族配合下,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的暴力行為。“行政部門是否知情?是否在場?這些問題至今仍未得到答案。”

海德爾指出,在許多地區,“支爾格會議”(部落法庭)實際掌握著生殺大權。“他們可以決定誰必須死,何時執行死刑,甚至用幾顆子彈。”而國家對這些地區法治真空的長期放任,正在把“榮譽處決”變成一種可以公開傳播的“集體合法化暴力”。

在她看來,凶手家屬之所以將視頻上傳到社交媒體,是為在社區內部“炫耀”暴力行為,借此“重建所謂家族榮譽”。

對於女兒被兒子槍殺一事,巴諾的母親古爾·比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是“根據俾路支人數百年的傳統”,由家族成員和當地部落首領共同實施的“榮譽處決”。她在另一段視頻中稱,巴諾曾與伊桑私奔,25天後才回到家中。女兒的死對於“洗清”家族榮譽是必要的,“我們沒有犯任何罪”。

“家族榮譽”的枷鎖

在巴基斯坦,“榮譽處決”並非個案,而是一種深植於社會結構的係統性暴力。有統計數據稱,平均每天有超過一名女性遭“榮譽處決”。

根據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HRCP)發布的數據,僅2024年,全國範圍內已報告至少405起所謂“榮譽謀殺”案件,其中絕大多數受害者為女性。而據另一家監督機構可持續社會發展組織(SSDO)統計,在俾路支省通報的32起案件中,僅有1起最終獲得定罪。

塔希拉·汗出生並成長於巴基斯坦中部旁遮普省薩戈達市一個保守的家庭,童年時常聽到一句巴基斯坦諺語:“失去財富無妨,失去健康可惜;失去榮譽,則一無所有。”

數百年來,在巴基斯坦部分地區,榮譽是家族最看重的,決定著家庭在社群中的地位與聲譽。對女性而言,這種負擔尤為沉重。集體榮辱觀限製了她們的行動自由、選擇權及自主權。

塔希拉·汗指出,所謂“榮譽處決”,並非法律術語,而是根植於將女性貞潔與家族“邊界”牢牢綁在一起的社會觀念。受害者往往是拒絕包辦婚姻、提出離婚、自由戀愛甚至僅僅與異性交談的女性。在某些社區,這類殘忍的殺戮行為反倒被視為捍衛男性尊嚴的“勇敢之舉”。

在很多鄉村地區,男孩自幼被灌輸“你是一家之主”的觀念,照顧和監管女性被視為天職。在父權體係下,守護女性貞潔和清譽成為代際相傳的使命。即便父親去世,這份責任也由兄弟、堂兄弟或表兄弟繼承。一旦家族中女性觸犯“邊界”,拒絕參與“榮譽處決”的家庭,往往會遭遇鄰居與親族的持續壓力。

皮尤研究中心2014年的相關調查顯示,約40%巴基斯坦人認為,在某些情況下“榮譽處決”是合理的,其中30%認為“通常合理”,9%認為“有時合理”。2022年,巴基斯坦真納大學國立心理學研究所的報告進一步指出,農村居民比城市居民更傾向於認同此觀點,老年人比年輕人更支持這種暴力行為。

在《超越榮譽:與榮譽相關暴力的曆史唯物主義解釋》一書中,塔希拉·汗解釋稱,“榮譽處決”不可簡單歸因於文化或宗教問題,必須置於曆史、社會結構和經濟的長時段背景中理解。這種“榮譽”嵌入家庭與社區,深受生產關係、財產製度和權力體係的製約。

經濟因素首先決定了哪些行為被視作“越界”。土地所有權、繼承規則、嫁妝及婚姻交換,使女性的婚戀選擇直接影響家族財產與階層邊界。在一些傳統觀念根深蒂固的鄉村,女性自主婚戀可能引發土地流轉與家族聯盟的動搖風險。因此,“維護榮譽”被塑造為一種集體防禦策略,通過懲戒所謂“羞辱”行為,維護經濟利益與族群關係的穩定。

資深婦女權利研究員希瑟·巴爾對《中國新聞周刊》解釋,這一切都源自“女性是財產”的觀念,“你想對你的財產做什麽,就能做什麽”。這導致很多在相關案件中遭“處決”的人被掩蓋為自殺或失蹤,極少進入正式的司法調查與審判程序。

“既握有刀,也握有赦免權”

2016年7月,穆罕默德·瓦西姆·俾路支承認殺害了被譽為“巴基斯坦版金·卡戴珊”的姐姐坎迪爾·俾路支,理由是她“給家族帶來了恥辱”。在鏡頭前,他甚至為此感到“自豪”。

當時,年僅26歲的坎迪爾因在社交媒體上頻繁發布大尺度照片、評論和視頻而走紅。家住旁遮普省木爾坦市的她自稱“現代女權主義者”,在社交平台上擁有幾十萬粉絲。

瓦西姆在案發幾天後被捕,承認在家中給姐姐下藥,然後勒死了她,“因為她給俾路支族人帶來了恥辱”。“讓朋友們分享她的照片和視頻,對我來說太難以承受了。女孩生來就應該待在家裏,遵循傳統。但我姐姐從未如此。”瓦西姆說。

這起案件引發麥當娜、卡戴珊等多國名人以及公眾的強烈譴責。時任英國首相特雷莎·梅直言:“所謂‘榮譽處決’根本沒有榮譽可言,應該稱之為恐怖行為。”

案件發生後,巴基斯坦政府通過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反榮譽處決法》,明確規定:即便受害者家屬表示原諒,法院仍必須依法判處凶手終身監禁(25年)或死刑。這項法案,給巴基斯坦關於“榮譽處決”的法律漏洞打上了一個重要補丁。

在20世紀90年代初,報複和賠償法令被寫入刑法,將謀殺視為可和解罪行。按照該製度,受害者家屬可以通過獲得賠償赦免凶手。但在“榮譽處決”案件中,因為加害者多是至親,這意味著家族“既握有刀,也握有赦免權”。

2004年,巴基斯坦國民議會通過《榮譽處決法》,首次將“以榮譽為名的殺戮”明確定為刑事犯罪。但該法隻是對《刑法典》第302(c)條的修訂,依然保留了家屬寬恕的餘地,未能徹底堵住法律漏洞。塔希拉·汗認為,法官在量刑時仍可基於“無暴力前科”等理由酌情減刑,再加上偏遠鄉村和部落地區執法薄弱,部落“支爾格會議”等體係暗中運作,依舊為行凶者提供庇護。

法案實施兩年後,巴基斯坦《黎明報》社論指出,“榮譽處決”案件數量仍以令人不安的速度攀升。社論援引人權委員會統計,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間,“榮譽處決”案達737起。

2022年,瓦西姆獲釋,再次激起保護婦女權利團體的憤怒。律師透露,瓦西姆撤回供詞,且父母公開表示原諒後,上訴法院予以釋放。《像她這樣的女人:坎迪爾·俾路支的短暫一生》作者薩納姆·馬希爾在社交媒體上寫道:“承認殺害親姐姐的男人,在女性無法自由生活的國家重獲自由。”

“沒有真正的執法,隻有沉默”

針對此次俾路支省的“榮譽處決”事件,巴基斯坦參議院人權委員會公開譴責,呼籲嚴懲非法組織“支爾格會議”的召集者。多位議員表示,如果“平行司法體係”的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遏製,法外暴力將進一步在全國蔓延。

“雖然現在輿論沸騰,但就像以往每一次一樣,這種關注很快會消散。”賈利拉·海德爾表示,“在許多地區,沒有明確公文,沒有司法程序,也沒有真正的執法,隻有沉默。”

海德爾指出,問題的根本症結在於:在國家治理力量薄弱的區域,部落體係填補了真空地帶,但這種“替代秩序”往往建立在血統、權力與恐懼之上。“真正的問題是:國家為何允許它(‘支爾格會議’)存在?”

塔希拉·汗也認為,盡管相關法律已頒布,但在實際執行中仍障礙重重。法律漏洞依舊存在,社會壓力巨大,保護機製缺失。目前,巴基斯坦警察隊伍中男性居多,且普遍缺乏對女性受害者的同理心。一些地方雖然設立了婦女警察局、性別保護機構和一站式援助中心,取得一定成效,但此類機構仍然稀缺且影響有限。另外一個嚴重問題是女性醫療與司法服務人員短缺,大量女性難以獲得基本保障和援助。

巴基斯坦律師兼活動家伊曼·馬紮裏指出,很多受害者麵臨沉重的經濟和社會壓力,幾乎無路可逃,隻能忍受持續虐待。法律學者兼社會活動人士賽義德·米克達德·邁赫迪也表示,調查不力、起訴失敗、證人態度敵對,這些都成了司法公正的障礙。而“家庭關係使案件更加複雜,親屬常在庭外調解,破壞法律程序”。

近年來,俾路支省等一些地方保守力量上升,甚至出現“開倒車”的勢頭。2008年,俾路支省有三名女孩因“榮譽處決”被活埋,時任參議員的米爾·伊斯拉魯拉·澤赫裏公開為這種做法辯護,稱其為“部落傳統”。此外,雖然不少人因“榮譽處決”被捕,但往往風頭一過就會被釋放。就在巴諾和伊桑遭遇“榮譽處決”數日後,奎達市一名男子以“榮譽”之名槍殺女兒和侄子,隨後潛逃。

“60年前,我生活的城市如此;25年前,當我撰寫第一本關於‘榮譽處決’的書時,依然如此;我的一生幾乎都在與這種現象作鬥爭……”塔希拉·汗認為,“榮譽處決”案頻發的背後是根深蒂固的社會枷鎖。隻有當社會結構和法律製度,尤其是經濟體係發生深刻變革時,這類悲劇才可能被真正遏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