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桐鄉的龔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前兩個月例假剛結束去學遊泳,遊完後,當天夜裏就大出血,後來住院做手術。她認為這個事情要怪遊泳館沒有盡到提醒義務,辦卡時也沒告知要例假結束後過幾天才能遊泳,要求賠償損失。但遊泳館不同意,認為這不關他們的事。
龔女士表示,6月5日,自己在這家遊泳池練了兩個小時,當天夜裏身體就感覺到不適。出血量非常大,自己甚至用上了紙尿褲,來了7天,出血量絲毫沒有減少。
6月18日,龔女士住進了桐鄉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顯示龔女士子宮異常出血,中度貧血,並且有肌瘤和息肉,住院4天花了七千多。龔女士認為,弄成這樣絕對和遊泳有關,因為遊泳館工作人員沒盡到提醒義務。
龔女士要求遊泳館送她一張兩千的遊泳卡作為賠償,但是遊泳館方麵不同意,雙方不歡而散。工作人員表示,大家都是成年人,像女性生理期的注意事項,自己應該非常清楚,所以提醒並不是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