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趙露思跟經紀公司銀河酷娛的解約風波鬧得是沸沸揚揚,8月2日趙露思率先發文指控經紀公司未經她同意擅自劃走她工作室賬上205萬,並且在她生病以後推諉不負責任,耗時間逼迫她。
8月3日,銀河酷娛發函回應,稱公司有在承擔,不存在違法或違約行為,有不滿質疑可以協商。
而趙露思再次發文指責公司不回消息,違約等內容。
但現在的輿論風向並沒有倒向趙露思,理性的人較多。
事實上,藝人跟經紀公司鬧解約的不止趙露思一個,但有業內人士分析,像趙露思這樣手裏幾乎沒有底牌,妄圖靠輿論戰碾壓的是第一個。
娛樂圈不是第一天形成的,解約的藝人大大小小也有很多,有海外解約回來,有真的拖到了合約到期,有打官司輸了老老實實賠錢,有打官司贏了光明正大回來的。
小青看了一下不完全統計的藝人解約名單,發現其實不是沒有第三條路,趙露思也不是沒有選擇非要占據輿論高地。
1、打官司解約,訴訟經紀合約不合理解約
這類藝人大部分是早期經紀公司花大價錢培養出來的,比如練習生、愛豆等。
解約成功的有韓庚、吳某凡、鹿晗、黃子韜。2009年,SM娛樂跟韓庚簽約的奴隸條款曝光(13年合約、收入分成僅1:9、無個人自由),最後中國法院首次承認韓國合約無效,開創解約先例;2014年EXO組合中國成員,吳某凡、鹿晗、黃子韜先後跟SM娛樂打官司解約,共同指控健康壓榨、文化歧視等,最後三人解約回國各自發展,有各自不同的未來。
還有宋威龍、鞠婧禕等藝人都在合約即將到期當口跟經紀公司發生合約糾紛,最後各自解約。當然代價也是各自承擔。
2、上岸自動解約
說到鞠婧禕,就不得不提她的前經紀公司,絲芭娛樂。這個經紀公司號稱擁有內娛最強法務,從絲芭娛樂走出去也脫層皮。
因此大部分絲芭娛樂的藝人都是日複一日熬,直到以幹脆利落退圈,不再活動為代價離開公司。
但這中間有一個
例外,有個妹子法考通過,同時考公上岸,來自絲芭娛樂SNH48的陳逸菲考到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她本科是華南理工大學畢業。因此自動上岸沒有解約金。
3、賠錢但反目成仇
藝人跟經紀公司打合約官司,基本上能庭外和解的很少,基本上是一審二審判決了。
星女郎出道的黃聖依,因私拍《裝》雜誌性感寫真(突破“清純啞女”人設),遭星輝宣布“無限期雪藏”。她隨即召開記者會控訴公司“五宗罪”,包括威脅拍戲、限製自由、漠視健康等。黃聖依單方麵宣布解約,星輝反訴其違約。經兩年拉鋸,法院判定解約有效,但黃聖依需支付賠償金(傳由楊子承擔)。
鄧紫棋跟經紀公司蜂鳥音樂從2019年開始打官司,解約代價是失去“鄧紫棋”藝名版權、所有歌曲版權,但鄧紫棋迎來了屬於自己的事業巔峰,即使不再叫GME鄧紫棋,她也還是那個才華橫溢的姑娘。
還有蔡徐坤,2017年跟依海文化解約,最後自掏腰包3.2億違約金(由個人籌資+新資本介入)
蔣勁夫硬剛失敗,法律敗訴選擇了退圈,最後因為家暴社會性死亡。
4、賠錢但日後留一線
星女郎張雨綺算是這個係列最典型的代表人物了,她跟黃聖依差不多的路徑,但最後她體麵解約賠錢走人。
2010年,張雨綺未經星輝公司同意,私自接下王全安電影《白鹿原》女主角,引發公司強烈抗議。星輝指責其“接私活”並玩失蹤,雙方矛盾公開化。
最後法院判張雨綺敗訴,她公開承認違約事實並支付賠償,未回避法律責任。張雨綺曾坦言:“你要違約哪有不賠償違約金的?”
因此也有了後來《美人魚》零片酬演出。
陳曉跟於正解約,雙方矛盾激化,為了順利走人陳曉通過連續拍攝三部劇,將全部片酬支付給於正作為補償,達成私下協議,沒有對簿公堂。(網傳大概1.2個小目標)
當然解約的藝人裏還有一個特殊的,歸國四子裏張藝興算是一個特別的,他並沒有跟SM娛樂直接硬剛,而是采用了迂回戰術,與SM協商“中國工作室自主運營權”,同步維係韓國合約。
藝人跟經紀公司鬧翻,是大眾已經見怪不怪的事情了,有的公司壓榨藝人反而會讓網友恭喜藝人解脫,趙露思曬診斷書反被質疑“疾病武器化”,而韓庚、蔡徐坤均以律師團隊主導談判完成破局。張藝興的“雙軌製”、鄧紫棋的創作重生證明——解約需綁定新價值支點,否則隻是從枷鎖跳入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