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的一個深夜,上海浦東某高層小區一聲悶響撕裂了寂靜。20歲的台球助教楊小冉(化名)從17層窗口縱身躍下,當場殞命。她的生命終結在男友李誌明(化名)的愛恨情仇之中,一場以欺騙為起點、充斥著暴力控製的畸形戀情,最終以最慘烈的方式畫上句號。
經曆了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痛的楊家父母將李誌明告上了法院,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已婚男偽裝單身引發悲劇開端
“他明明已婚卻謊稱單身,把我女兒騙得團團轉!”法庭上,楊小冉的父親攥緊拳頭,聲音顫抖。據他的陳述,2024年初,在台球房工作的楊小冉結識了李誌明。李誌明自稱“單身創業青年”,兩人迅速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然而甜蜜轉瞬即逝,她很快發現這個承諾給她未來的男人手機中與妻子的合影,才得知對方竟是已婚人士。
“李誌明有暴力傾向,尤其是喝完酒之後。”楊小冉的同事李女士的證詞字字沉重,“他答應小冉,等拿到上海戶口就離婚娶她,但她發現他和妻子感情挺好,根本不是他說的利益關係。”
當楊小冉試圖掙脫,噩夢才真正開始。同事頻繁目睹她身上的淤青和咬痕。“8月10日李誌明還咬了她大腿。”趙女士回憶。事發當天下午,楊小冉紅腫著眼睛上班,哭著對同事說:“我想分手,但他不同意。”即便在生命最後幾小時,她仍被暴力籠罩——下班時被李誌明拽倒撞上車尾,強行塞進車裏帶走。
回到出租屋後,李誌明躺在床上刷手機,楊小冉則蜷縮在床角發呆。兩分鍾後,她突然衝向窗戶,在李誌明“別跳”的嘶吼中墜樓。
窗台上最後的生死博弈
“我是已婚,但和妻子早無感情!”法庭上,28歲的李誌明紅著眼眶辯稱。他聲稱2019年與上海籍妻子領證後長期分居,2024年2月與楊小冉戀愛時已明確告知婚況,並計劃離婚後結婚。“她知道所有情況,我們連婚房都看好了。”
對於暴力指控,李誌明承認“小打小鬧”。“我問她為什麽不接電話,她說‘關你什麽事’。”李誌明在警方詢問中承認,當晚11點他將楊小冉從工作地強行帶走。回到租住的房屋後,衝突升級。“淩晨,她和客戶聊天,我氣不過咬了她肩膀。”李誌明描述當晚衝突時稱,楊小冉曾蹲在窗台,他將其拉回床上後,兩人陷入冷戰。“她突然跑向窗戶,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警方現場勘查發現,窗台留有一隻女鞋,另一隻落在陽台地麵。而李誌明在微信中給朋友發的“小冉跳樓了,快過來”和“想陪她一起死”的消息,更揭示了他對事態嚴重性的即時認知。
法院判男子擔責三成
法庭上,痛失愛女的楊家父母含淚控訴:“他欺騙感情、實施暴力,最終逼得我女兒跳樓!”他們要求李誌明承擔近百萬元賠償。李誌明對女友的死亡耿耿於懷:“我腦子裏想著這件事,一直也走不出來,不知道該怎麽麵對她的父母。我願意對她父母作一定的補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雖然楊小冉是跳樓自殺,但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的情況,楊小冉與李誌明經常吵架,雙方在事發前一晚吵架後李誌明未能妥善安撫楊小冉的情緒。在事發當天去楊小冉工作地點接楊小冉時還打了她,在楊小冉不情願的情況下將楊小冉推進車內帶回住所,在住所內發生爭執後李誌明也未能妥善安撫、看護好楊小冉,李誌明也自認對楊小冉的死亡負有一定責任,因此李誌明應對楊家父母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綜合考慮本案各項因素,法院酌定李誌明承擔30%的賠償責任計595723元。關於楊家父母主張的律師費2萬元,法院酌定李誌明賠償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