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據報因涉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處人民幣2.21億元,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據悉,一同被判決的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啟發等人。海航前董事長陳峰涉背信、騙貸等罪一審被判囚12年 https://t.co/TVA1kCsBA5 pic.twitter.com/s80u8zIKRh
—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July 18, 2025
據財新網周四引述業內人士報導,陳峰分別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監4年、並處罰金2.16億元;騙取貸款罪被判監4年、並處罰金500萬元;職務侵占罪被判監7年,並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決定合並執行有期徒刑12年,總罰金2.21億元,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刑期自2022年3月24日(羈押起始日)起計算,至2033年12月22日止。若不上訴且無減刑,陳峰出獄時將年滿80歲。
2021年9月24日,海航集團發布公告稱,接到海南公安通知,董事長陳峰、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強製措施。2018年7月6日,海航集團官網發布公告稱, 經海航集團董事局審議、表決,選舉陳峰兼任海航集團董事局董事長。陳峰當時為海航集團董事局主席。
此前,海航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創始人、董事長王健,在法國公務考察時跌落導致重傷,經搶救無效,於2018年7月3日離世,享年57歲。
公開資料顯示,陳峰,漢族,1953年6月出生,山西霍州人,在北京出生、長大。據媒體報道,創辦海航之前,陳峰在中國民航總局工作。1980年代末,陳峰獲得了去西德漢莎航空運輸管理學院培訓的名額。從漢莎回來之後,陳峰離開民航總局,跟王健創辦海航。
據了解,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周五告訴紅星資本局,陳峰的案件由該院辦理,案件已經判了,“昨天(指7月17日)判的”。當被問及具體的判決情況時,該工作人員未透露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