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葫蘆島的李敏(化名)求助稱,去年12月,自己家屬被騙至緬甸妙瓦底。為了盡快解救,她輾轉聯係到自稱能解救被騙人員的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警黃某,經過協商,雙方達成協議,她向黃某提供的賬號轉賬18萬元,用於解救失聯家屬。
然而半個多月後,黃某因個人問題被當地紀委監委帶走調查,解救李敏家屬的錢款再無下文。
今年2月底,李某某被中國公安機關押解回國。3月,因黃某始終沒有消息,李敏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區分局小板橋派出所報警,派出所受理此案。目前,該案還在調查中。
7月15日,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表示,黃某確實在該站工作過,但已被開除,具體情況建議谘詢受理該案的單位。中國新聞周刊聯係小板橋派出所及官渡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均未回應此事。
家屬被騙緬甸,民警稱可以帶錢“撈人”
2024年12月10日,李敏22歲的侄子李某某被騙至緬甸妙瓦底環亞園區。
根據李敏的講述,侄子先前在廣東一家電池廠打工,公司多次降薪後,侄子便在某招聘網站尋求新的機會。看到泰國一份包機票的高薪工作,他私信谘詢了對方,“後麵沒和家屬商量,就去了泰國,到了發現不對,但人已經被控製起來了”。
隨後,李某某被轉至緬甸妙瓦底,收到消息的李敏先後在戶籍地和廣西防城港市報警。
四五天後,園區主管聯係到李敏,要求準備14萬元的贖金。李敏提供的領事協助信息登記表提到,公司談過賠付、拒絕放人,對李某某進行虐待、毆打、恐嚇,後者偷偷發送微信定位、多次求救。
李敏稱,因為經濟條件有限,家人賤賣了家裏的農具、農作物等,東拚西借湊夠了這筆錢。不過,因擔心人財兩空,他們沒有按園區的要求直接轉賬,而是求助了一些贖回孩子的家長和反詐主播。
“一名公益主播說認識雲南那邊的邊防民警黃某,對方有可能幫忙找回孩子,給了我們聯係方式,具體要我們自己考慮。”李敏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李敏提供的照片顯示,黃某係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警。照片中,黃某還提供了警官證、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資料。
黃某簽字的收條 圖/受訪者提供
聊天截圖顯示,李敏提供了侄子李某某的在緬蹤跡,黃某回複先落實。隨後,他稱“落實了……人在裏麵的”。
視頻記錄中,身穿警服的黃某還告訴李敏,家屬的(解救)費用準備齊後,他會聯係相關人員與緬軍麵對麵協商。
黃某提到:“(我們)跟他們公司商量也好,費用盡量往下壓,不要漫天報價,適當的辛苦費我們都認,請他們操作一下。”“我們把錢弄夠以後(盡快操作),把時間留給國外的人工作(接人),不要把時間浪費掉。”“20萬以內,你按照20萬準備,估計用不完。”
李敏稱,擔心侄子遭到毒打、虐待,她連夜帶著贖金前往昆明。當麵核實了黃某的身份信息後,雙方簽署協議並轉賬18萬元。
黃某簽字的收條提到,2024年12月20日,其收到家屬轉來的解救款18萬元,用於解救李某某。解救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從此筆經費中扣除,多退少補。若解救未成功,由本人保證此筆資金的安全,原路一分不少退還。“(解救)費用轉入黃某本人的銀行卡中,以實際到賬金額為準。”
轉賬記錄顯示,2024年12月20日至21日,李某某家屬分6次向黃某提供的銀行卡轉賬18萬元。
民警收錢後被抓,當地立案調查
李敏回憶,她向黃某轉賬後,便留在昆明等待侄子的消息,但對方一直未能提供解救進展。直到半個月後,她被黃某刪除了微信好友。
隨後,李敏前往黃某所在的雲南邊防總站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知,其因個人作風問題被紀委監委帶走,正在接受調查,“單位說確實有這個人,但已經被撤職了”。
在有關部門的建議下,李敏向交易地點所在的派出所報警。3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區分局小板橋派出所受理此案。派出所在受案回執中建議,後續當事人可通過“直接來人”的方式查詢案件進展。
警方受理該案 圖/受訪者提供
立案後,李敏多次谘詢派出所,但截至發稿,該案仍在調查中。
幸運的是,經過中國、緬甸、泰國警方聯合打擊,今年2月,李敏的侄子李某某被遣返回國。
對於該案,為李敏提供黃某聯係方式的公益主播劉安(化名)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李敏所述情況屬實,他確實提供了黃某的信息,“當時李敏來求助,我想著能不能讓他想辦法救一下”。
劉安自稱是某地反詐中心前工作人員,曾到雲南邊境做過攔截勸返工作。先前,他在協助2名家屬救助緬甸妙瓦底泰昌園區的失聯人員時,間接認識了黃某,“黃某確實是正式民警,自己有一定的關係,之前也幫家屬救回了失聯小孩”。
不過劉安認為,黃某收取李敏的錢並非涉嫌詐騙,而是經濟糾紛,“如果黃某沒有出事,他確實有可能花錢把小孩救回來,沒想到他在收錢後,個人生活作風出了問題”。
據劉安了解,還有另一名緬甸失聯人員家屬通過中間人求助了黃某,並支付了一定的解救費用,“黃某出事後,這個中間人自己出錢救回了失聯孩子”。
對於劉安所述這一情況,中國新聞周刊未能核實真實性。
曾與黃某有過往來的侯麗(化名)也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黃某確實在收取李敏的解救款後被帶走調查,目前仍在看守所關押。
7月15日,中國新聞周刊以家屬身份谘詢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工作人員表示,黃某確實曾在該單位就職,但早已被開除。對於黃某私自收取緬甸失聯人員家屬錢款的事情,他們無法協助調查,建議聯係黃某本人,或聯係立案單位谘詢案件進展。
針對此案,小板橋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該案具體情況需要聯係上級部門。官渡分局回應稱,不接受電話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