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話題“出軌Zeus女生被學校開除”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近日,大連工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網站發布“關於擬給予李某某同學開除學籍處分的公告”,內容如下:
李某某同學:鑒於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當行為,造成了惡劣的負麵影響。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及《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擬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於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向你送達《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擬處分告知書》。為充分維護各方權利,現開展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有異議,請在9月7日前,以書麵形式或口頭形式進行陳述或申辯。特此公告。
而據《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的,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大連工業大學創建於1958年,是我國最早建立的4所輕工業院校之一,原隸屬輕工業部,1998年轉製為中央與地方共建、遼寧省管理為主的體製。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由大連輕工業學院更名為大連工業大學。
據了解,Zeus,1987年出生,是烏克蘭一名已經退役的職業電競選手,而且已婚。網傳其於2024年12月在自己的粉絲群曝光了視頻稱自己與一名中國女生發生性關係,網傳女生為大連工業大學一名在校生。
據瀟湘晨報報道,7月13日,記者聯係大連工業大學,截至發稿前電話未通。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記者,他認為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校有權製定本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對學生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管理,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但是此次事件的爭議焦點在於,第一:該學校是否有應當或者有權利評價學生私生活,尤其是在學生行為未違反法律法規,僅涉及道德層麵時,學校的管理權限和範圍如何界定。第二:處分程度是否恰當:該女生的行為雖有不妥,但屬於私人生活範疇,將私德問題上升到開除學籍的程度,處罰是否過於嚴厲。第三:此次事件中,外籍電競選手Zeus將親密照公開炫耀的行為涉嫌侵犯他人隱私及傳播淫穢內容,未受到任何法律或紀律層麵的處罰,而中國女學生卻要麵臨被開除學籍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