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宇琛
近來有兩樁事,在輿論場上各自投下了不小的石子,激起的漣漪卻匯流到了一處。
這兩樁事,都與“監聽”這個刺耳的詞有關,主角都是:
身在北京的法律界人士。
若想看得真切,就得先細細地將它們分辨清楚,再合在一處看,才能發現那個潛藏在水麵之下的、真正值得我們警惕的大問題。
清華大學的勞東燕教授,是當今中國一位極有影響力的公法學者。
她的言說,向來以理性、克製和深厚的法學素養為底色。
這樣一位知識分子,最近卻公開敘述了一段頗為“不理性”的遭遇。
起因是她手機日曆上,憑空出現的一句話:
又能領報銷金咯,別錯過。
這句話,精準對應了她前一天與學生在辦公室的私下談話。
她推斷,這背後可能涉及對她通訊的侵犯,而侵犯者,她懷疑是某個:
外地的公權部門。
於是,勞教授做了一件最符合她身份和信仰的事——報警。
然而,正是這次求助,讓一個具體而微的法治困境,如標本般被呈現出來。
在派出所裏,筆錄做了,情況也說了。但當她索要一張天經地義的法定文書時,卻遭遇了軟性的、但無比堅決的阻力。
那張文書叫:
報案回執。
警方的選擇題是:
要麽,接受一份將“被監聽”這一嚴重指控,大事化小、篡改為另一樁事的《不予立案告知書》;要麽,你連證明自己來過、報過案的憑據都拿不到。
那個被篡改的案由是:
手機備忘錄被人添加一句話。
勞教授爭辯,說案由該據實寫。那位警官告訴她,怎麽寫報稱案由,是:
他們的權力。
這樁事,材料看似簡單,但它提出的問題卻一點也不簡單。
它首先拷問的是程序的尊嚴。
當一個公民,甚至還是頂尖的法學家,連啟動法律程序的第一份文件都拿不到,甚至被要求接受一個歪曲事實的官方記錄時,我們所談論的法治,它的根基又在哪裏?
更深一層看,這反映了一種令人不安的權力姿態。
海澱警方為何對一張小小的回執如此忌憚?
答案恐怕就在勞教授懷疑的那個“外地公權力”上。
這種權力間的默契,比公然的違法行為更具腐蝕性,因為它讓公民在麵對跨地域的權力侵害時,陷入:
求告無門。
如果說勞教授的遭遇,是一次冷靜的、理論層麵的程序之問,那麽北京律師劉佳佳所經曆的,則是一場正在發生的、殘酷無比的現實風暴。
這場風暴的中心,在石家莊那座名為“銀河賓館”的建築裏。它的另一個名字,是:
石家莊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
六年前,40歲的劉東林被帶進此地,七天後死亡。官方結論是五個字:
肺栓塞病亡。
這五個字,試圖掩蓋的是與他一同被“指居”的工友們的記憶:手搖發電機的電流聲、擀麵杖碾過小腿的劇痛,以及劉東林死前那聲劃破清晨的:
淒厲的“啊”。
之後,一位身兼“市政法委特聘專家”和“市公安局法律顧問”雙重身份的李海峰律師出場。在他的“協調”下,家屬簽署了一份協議,拿走了一筆錢。
那份協議的核心是:
對公安機關執法程序合法性、公正性無異議。
那筆錢的數額是:
一筆45萬的“救濟款”。
一樁人命疑案,似乎就此塵埃落定。
劉佳佳律師,正是那位受家屬委托,試圖重新叩開這扇沉重大門的法律人。
然而,她的法律行動,引來的不是對舊案的重新審視,而是一張針對她自己的:
天羅地網。
石家莊警方迅速成立了“5.11專案組”。這個專案組的業務,不是調查六年前的慘叫,而是對準了:
所有追問慘叫來源的人。
一份金貴的名單就此誕生,上麵有劉佳佳律師,有四名記者,還有兩位幫助家屬的本地父子。他們被安上了一個時髦的罪名:
集團犯罪。
這絕非虛言。幫助家屬找到證人的人士,竟被以“妨害作證罪”指居。
6月10日,風暴逼近核心。
那位曾在《北京青年報》任職的調查記者李東,因一篇未能刊發的稿件:
被傳喚後失聯。
當晚,他回到北京後,立即向劉佳佳轉達了石家莊警方的口信:
下一個,就是你,再下一個是新黃河調查記者劉成偉。
至此,劉佳佳律師麵臨的圖景已無比清晰:
被立案、被監聽、即將被傳喚。
她向律協發出的維權申請,不僅僅是為自己,更是因為她意識到,在這場圍獵中,她也是:
被害人。
現在,我們把這兩樁獨立的事件放在一起。從勞東燕教授那一次溫和而理性的程序之問,到劉佳佳律師所置身的那一場殘酷而激烈的現實風暴。
我們看到的是,“監聽”的陰影,正以不同的形態,籠罩在法律人的上空。
它指向了一個我們無法回避的根本問題:
在一個號稱法治的社會裏,權力的邊界究竟在哪裏?當它麵對批評、質疑和調查時,是選擇自我約束、接受監督,還是選擇動用更強大的權力去壓製這些聲音?
勞教授的遭遇告訴我們,程序正義是多麽脆弱。劉律師的遭遇告訴我們,不受製約的權力是多麽可怕。
這兩聲警報,一輕一重,一緩一急,卻共同指向了同一個方向。
它們提醒我們,守護法律人的言說自由和執業安全,不僅僅是他們一個群體的事。因為當社會的守護者自身都感到不安全時,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又由誰來保障呢?這是這兩樁新聞背後,真正值得我們所有人深思的、最重要的一課。
寫於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