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內蒙古2歲女童被虐死案迎來新進展。中國新聞周刊從女童生母李婷婷處了解到,因被告人、女童生父田某龍提起上訴,本案於6月6日上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2023年12月21日,不滿3歲的女童田田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續調查顯示,田田之死並非偶然,她長期遭受父親田某龍及其女友文某某打罵、凍餓、不讓睡覺、捆綁等方式虐待。
田某龍及文某某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及虐待罪被提起公訴。2024年12月6日,田某龍被判處無期徒刑,文某某被判處死刑。兩名被告人當庭未上訴,後田某龍上訴。李婷婷認為田某龍也應被判處死刑,其提出的抗訴申請被檢察院駁回。
李婷婷的代理律師歐陽一鵬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6月6日上午的二審庭審主要圍繞被告人田某龍上訴的理由是否成立、一審事實認定、量刑及法律適用展開,“對方僅認可虐待罪這一罪名,對故意傷害罪予以否認,原審判決中虐待罪的刑期僅為兩年”。本案將擇期宣判。
李婷婷帶著田田的照片出席一審庭審
一年內多次遭受虐待
此前,李婷婷與丈夫田某龍處於事實上的分居狀態。根據她的描述,女兒從小由她和自己的母親撫養。2023年1月26日(正月初五),田某龍突然說要把孩子帶走一兩天,“我不同意,但沒有搶過他”。之後,她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女兒。
另一邊,盡管還未離婚,田某龍已與文某某同居。事發當天,經過約43分鍾的搶救,田田最終未能恢複呼吸。醫院診斷記錄顯示,就醫時田田無意識,呼之不應,雙側瞳孔散大固定,對光反射消失,頸動脈搏動消失,呼吸停止,心音消失。醫生還觀察到,田田的頭部及軀幹,臀部,雙上肢及雙下肢多處淤青,腹部膨隆。
經中國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田田係在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的基礎上,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導致心包積血,急性心髒壓塞而死亡。
因涉嫌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文某某於2023年12月21日被滿洲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月26日被執行逮捕。田某龍也因涉嫌虐待罪於相同的時間節點被拘留和逮捕。
據起訴書介紹,2023年2月,被告人田某龍與被告人文某某同居後將田某龍女兒田田(2021年4月27日出生)從河北省老家接到滿洲裏市三人共同生活,至2023年12月21日三人先後居住於滿洲裏市明珠公寓、滿洲裏市雙子座、滿洲裏市富豪小區。
共同生活期間,二被告人多次以打罵、凍餓、不讓睡覺、捆綁等方式虐待被害人田田。
起訴書記載了當天的事發經過。2023年12月21日上午6時許,田某龍上班後,文某某發現田田尿床便用數據線對其進行抽打,並要求其去衛生間小便,後文某某發現田田全身抽搐倒在衛生間,實施簡單救助後與聞訊趕回的田某龍二人將田田送至醫院,被害人田田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就診記錄,田田的就診時間為8時42分。
本案物證還包括從文某某、田某龍的手機提取的視頻,其中記錄了打田田的過程。李婷婷此前表示,她願意放棄民事賠償,“我的訴求是他們得到應有的懲處”。
生父一審被判無期
2024年8月21日,該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當時,田某龍及文某某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及虐待罪被提起公訴。
據李婷婷介紹,庭審中,兩名被告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稱打孩子是出於管教目的,因為孩子不聽話、不會說話。他們的辯護律師則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二人犯故意傷害罪。在最後的陳述環節,兩名被告人當庭請求判處自己死刑。
中國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顯示,田田全身多發軟組織損傷,損傷麵積達到全身的21%,屬於重度二級。
2024年12月6日,本案公開宣判。根據判決書記載,文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田某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婷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兩名被告人當庭均未上訴。
宣判後,李婷婷不服判決,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請求判田某龍死刑。2024年12月12日,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出具的抗訴請求答複書顯示,該院認為對二被告人“定性準確、適用法律得當,量刑適當”,決定不提出抗訴。
圖片來源/受訪者
當庭“求死”後上訴
因田某龍上訴,6月6日上午,本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李婷婷由於身體原因未到場。她的代理律師歐陽一鵬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此次庭審主要圍繞被告人上訴的理由是否成立、一審事實認定、量刑及法律適用展開。
“對方隻認了虐待罪,否認有故意傷害犯罪的事實,辯稱隻打了屁股,沒有打其他的要害部位。”歐陽一鵬說。
歐陽一鵬表示,保留單一虐待罪定罪並僅判處兩年刑期,“顯然不現實”。“單說虐待這個行為,本案當中被害的幼童是同時有死亡又有重傷的結果,死亡和虐待行為之間是有因果關係的。”
據歐陽一鵬介紹,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