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滿洲裏3歲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有了最新進展。6月3日晚,被害女童生母李婷婷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女童父親田某龍提出上訴,該案將於6月6日上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4年12月6日,該案一審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文某某(係女童生父的女友)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田某某(係女童生父)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婷婷和女兒(圖據受訪者)
一審後,李婷婷向公訴機關提起抗訴,請求判處田某某死刑。2024年12月12日,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出具的抗訴請求答複書顯示,認為對二被告人“定性準確、適用法律得當,量刑適當”,決定不提出抗訴。
6月3日晚,被害女童生母李婷婷稱接到法院通知,田某某提出上訴,二審將在6月6日開庭。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稱,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