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27歲女子小雅在自家門口被同小區居民梁某某捅傷致死。事發後,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梁某某提起公訴。
5月27日上午9點半,該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並開庭審理。上午11時許,小雅家屬代理律師臧梵清告知庭審取消。臧梵清告訴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因為雙方都申請了證人出庭,法庭決定擇期開庭。同時,我們還向法院申請對梁某某重新進行精神鑒定。”
王女士(左)接受媒體采訪。上遊新聞記者 李文滔 攝
開庭前,記者在成都中院門口見到了小雅的母親王女士,其表示女兒小雅已經於去年7月入土為安,自從女兒無辜受到戕害後,她的生活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女兒出事前,我是沒有上班的,經常會和朋友一起聊天、喝茶,但現在我在朋友那裏打工,要賺錢還房貸。我一個人在外麵住,逢年過節也是一個人,不敢回家,不想讓家人擔心。”
王女士稱,小雅出事前母女二人相依為命,為了照顧自己,小雅從北京一家日資企業辭職,回家做自媒體工作。“女兒很陽光,很乖巧,平時喜歡跳舞,高中畢業後因成績優異被保送北京外國語大學,後麵又到日本交換留學。”
2024年6月9日下午,梁某某獨自一人在小雅家門口做出咳嗽、吐痰等怪異行為,小雅隨即將此事告訴了外出的王女士,同時也通知了物業保安前來處理。看到保安來到家門口,小雅便打開了房門與梁某某理論。
起訴書顯示,事發當天13時許,梁某某攜帶刀具在該小區內無故敲門滋擾至事發房屋時,該房住戶小雅發現異常後,通過母親王某通知小區物業安排保安到場處理。小區保安黃某乾到場勸離梁某某時,小雅打開房門質問梁某某,隨即二人發生爭吵,梁某某衝到該房門處與小雅抓扯、打鬥,其間,梁某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小雅捅刺,小雅則用門廳擺放的陶瓷擺件擊打梁某某頭部數下,保安黃某乾見狀上前製止無果,小雅隨之受傷倒地,黃某乾撥打120、110電話報警,小雅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梁某某經公安民警同意後隨父母自行駕車就醫。
經鑒定,被害人小雅係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某右側鼻骨及上頜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的起訴書還提到,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異常,經常無故與家人吵鬧、摔打物品,無故竄至部分住戶門口,進行敲門滋擾和辱罵。早在2023年8月7日,梁某某在該小區8棟1單元無故對部分住戶敲門滋擾時與個別住戶引發口角爭執,民警根據現場人員報案出警處置,因其拒不配合調查和辱罵民警和住戶,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後,梁某某便隨身攜帶刀具等器械在小區內對部分住戶進行敲門滋擾。
對於梁某某被認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在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一事,王女士稱自己不認可。她稱,梁某某思路清晰,甚至能在行凶後與父母前往醫院就醫。“如果梁某某此前便有精神病史,為什麽其父母未在案發前采取治療措施,還任由其多次在小區內滋擾業主,直到案發後才申請精神鑒定,是否想以此逃避刑事責任?”王女士說。
“我這麽優秀的女兒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了,希望法院能重判凶手,精神分裂症不能成為躲避刑罰的借口。”王女士稱,希望法院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