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晚,外出送貨歸來的馬充(化名)晚上回家後發現妻子遲遲沒有回家,多處尋找無果後他隻能選擇報案。第二天下午,馬充的妻子劉燕(化名)的屍體被警方發現在同村另一名男子的越野車裏。馬充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直至案發後,他才發現妻子和凶手長期存在著不正當關係。該案於今年4月下旬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法庭未當庭宣判。
妻子徹夜未歸
次日被發現死在情人車裏
馬充告訴記者,他和妻子劉燕長年生活在瀏陽市,兩人均生於1978年。去年7月16日晚上,馬充發現妻子遲遲沒有回家便外出尋找,“找了一晚上都沒找到,7月17日上午,我就到派出所報警了。卻沒想到當天下午警方在同村另一個男性羅某某的車裏,發現了我老婆的屍體。羅某某很快被警方控製了。”
馬充介紹,凶手羅某某和他們夫妻倆是同一個村的,平時馬充開車在外麵送貨掙錢養家,“我知道的是,羅某某之前找過我老婆,想讓我老婆幫他外甥說媒,估計兩人一來二去就搞到一起了。”馬充表示,他當時有所懷疑,但也沒有真憑實據,直到妻子出事他才徹底坐實了妻子出軌。“而且羅某某也是有家室的,還有兩個女兒。”
2025年4月中下旬,該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以羅某某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據馬充向記者提供的檢方起訴書顯示,被告人羅某某與被害人劉燕同係瀏陽市同村村民,兩人自2021年起發展為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2024年3月,兩人開始產生情感糾紛。
2024年7月16日20時許,被告人羅某某駕駛越野車將被害人約出帶至瀏陽市某三岔路口處,與其發生性關係。而後劉燕提出要羅某某開車帶其到附近轉轉,羅某某拒絕並與其發生爭吵。羅某某爬到劉燕所坐的副駕駛位,將靠背放平,壓在其身上,雙手掐住其脖子持續約四、五分鍾。發現劉燕未死亡後,羅某某又用手繼續掐其脖子兩、三分鍾,並捂住其口鼻,直至其死亡。
隨後,羅某某駕車至村內準備將屍體放置在鍾家附近。在探路過程中,羅某某撿拾三瓶農藥,駕車至一廢棄礦場處,向劉燕嘴裏灌農藥,企圖製造其自殺的假象,自己則喝下農藥欲自殺未果。
隨後,羅某某駕車載著劉燕屍體前往長沙縣的一處公墓。17日上午,羅某某購買農藥返回公墓,再次喝農藥自殺未果,其又購買繩子和美工刀,準備下午上吊自殺。當日13時許,民警在該公墓處將羅某某抓獲,並當場從其車輛副駕駛位發現劉燕屍體。當日羅某某被送往瀏陽市中醫院治療。2024年7月20日,公安機關將羅某某傳喚到案。經鑒定,被害人劉燕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
該案一審開庭
家屬:希望凶手被判死刑
馬充說,在一審開庭時,他在法庭上看到了殺害自己妻子的羅某某,“他在庭上還在笑,態度很囂張。但他也算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說是因為兩個人在車上發生爭吵才將我老婆殺害。”
馬充回憶,凶手還當庭表示,“說殺了我老婆之後,他又在外麵撿到沒有開封的農藥灌到我老婆嘴裏。”馬充認為,農藥不太可能被隨意撿到。“如果農藥被認定為臨時撿到的,那殺人的性質就變了,從事先預謀變成臨時起意。”
馬充還說,他的妻子和被告人的手機裏的資料很多都被刪掉了,但是有關部門並沒有對這兩台設備做數據恢複,“我覺得可能會遺漏一些細節。因為我老婆手機裏有農藥的照片,我覺得這有些可疑,不排除羅某某的農藥是事先購買的。而且我放在家裏給我老婆的現金也莫名其妙不見了。”
案發後,馬充的嶽父嶽母的精神和身體遭受打擊,“嶽父更是病倒了,情況比較嚴重。我們的孩子更是有了極為嚴重的心理創傷。”
馬充告訴記者,此次開庭檢方並未給出量刑建議,“我隻希望凶手可以被判死刑,我可以一分錢都不要。現在有關部門有可能又在補充偵查,不排除有二次開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