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雪梨王

這是一起發生在家族內部的性侵害:2022年4月,22歲的宋辰報警,說自己從2007年到2014年,一直遭受宋金宇的猥褻。宋金宇是他的親叔叔。案子在2024年5月9日一審開庭,6月24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判宋金宇犯猥褻兒童罪,刑期4年6個月。宋金宇不服,提出上訴,2025年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我在深圳見到宋辰時,案子還沒開庭。那段時間,他待在家裏,日夜顛倒地打遊戲,隻有不得已要見律師和心理谘詢師的時候,才勉強出門——他患有焦慮、抑鬱和創傷後應激障礙,接受過藥物和物理治療,並因此中止了高中學業。他說自己沒法過正常的生活,能活到現在,“不過是死命撐著而已”。
這條自救之路漫長且艱難。宋辰第一次把被猥褻的事告訴家人是在2016年3月,他16歲那年,卻在2022年4月才報警。心理谘詢師、律師、醫生、警察、法官都問過他一個問題,“為什麽這麽晚才報警?”而親戚們問得最多的則是,“為什麽不拒絕,還繼續去給他搞?”
答案是複雜的。發生家裏的性侵害,就像房間裏的大象——所有人都看得見,卻集體選擇沉默。宋辰告訴我,比起叔叔,他更恨自己的父親宋海江。16歲那年,當他終於鼓起勇氣把兒時被猥褻的事講出來時,父親的不理解和不作為,讓他幾近崩潰。他把“想死”掛在嘴邊,也“想殺了我爸”。姐姐宋欣告訴我,“弟弟隨時都有可能從自己麵前消失”——在這個家中,比宋辰大四歲的宋欣是唯一堅定支持他的人。
原本,我試圖搞清楚這起發生在少年時期的性侵害會給受害者帶來怎樣漫長的傷害。接觸宋辰一家後,我意識到,他的經曆或許折射出一個更普遍的困境:當傷害發生在家裏,受害者往往要對抗的不僅是施害者,還有整個係統的沉默與失能。
而它造成的陰影,往往比傷害本身持續得更久。
被忽視的與被厭棄的
宋辰拿到二審判決書,是在今年4月16日。其實更早一些的時候,姐姐就告訴他,二審的事情了結了,但他沒怎麽在意。他甚至記不清宋金宇被判了幾年,“就算他進去了,關我什麽事?已經過去這麽久了,這個懲罰對我來說有任何意義嗎?”當初之所以站上法庭,宋辰說,是想“給那件事一個了結“,讓自己“在某種層麵上得到解脫”。
提起宋金宇,宋辰總會用“那個人”代稱,因為內心深處覺得“惡心”。這些年,他努力讓自己切換到第三方視角,“把它當作一件事情而已,可以不在乎”地去講述出來。
3月初,宋辰搬去了貴陽,和朋友住在一起。他試著過上正常的生活,在晚上好好睡覺,等哪天想工作了就先隨便找份工。他告訴我,最近“狀態比之前好一些”,並把這歸因為“不用再見到我老爹了”——這是他又一次逃離“那個環境”的嚐試。
我們上一次見麵是在2024年。宋辰身形單薄,一米七的個子,體重不到100斤,眼睛裏總透出一股介於質問和憤怒的神色。他說自己上學時基本沒交到過朋友,似乎永遠無法融入某個群體。過去某次在飯桌上,爺爺用嫌棄的語氣說他“很凶”,他才意識到自己麵部表情通常很糟糕,“讓任何人都不想接近”。
2024年5月9日的庭審現場,他用這雙“很凶”的眼睛鎮定地瞪著宋金宇——那是他時隔7年後再次見到後者。起訴前,檢察官建議宋辰本人出庭,在案發時隔多年、證據較弱的情況下,這樣“更有說服力”。
“他連正眼都不敢看我。”宋辰向我描述法庭陳述時的場景,“他哪兒敢看我?”
從出生那年到11歲,宋辰一直住在爺爺家的老房子裏。那是位於城中村的一棟6層自建樓,宋辰一家住4樓,長他17歲的叔叔宋金宇跟爺爺奶奶住在2樓。

宋辰從小居住的城中村的入口
對於學齡前的時光,宋辰覺得“挺幸福”,他記得騎在爸爸宋海江肩頭的畫麵。他那時的理想是當“科學家”或“老板”——因為爸爸就是老板,是這個家族中唯一出去創業的人。
但幾年後,宋海江變了。他開了幾間餐館,每天半夜回家,說是去應酬,回家後也不講話。他隻關注孩子的成績,如果宋辰沒背好乘法口訣表或課文,就用拖鞋、衣架打他。再後來,宋海江出軌了。這件事讓宋辰的母親黃麗茹變得冷漠而易怒。宋辰打碎一隻碗,或者下樓去爺爺家玩,都會引發她“發了瘋似的”打罵,甚至罰他下跪。
在學校,宋辰也被當作“異類”,他不懂怎麽和人交流,“不敢去接近別人”。
隻有二樓的爺爺家讓他感到舒適,客廳裏的台式電腦,是宋辰彼時唯一的“玩伴”。
姐弟倆告訴我,打從他們記事起,就從未見到宋金宇工作過。他幾乎不與外界交往,至今單身。大多時間,都“蹲”在家裏打遊戲,偶爾會出去打桌球,或者在通宵遊戲後的早上出門吃麥當勞。家族裏的人覺得他“自閉”,日子久了,也就放任了他這種狀態。他的房間裏有兩張床,隻留下一條窄窄的過道。宋金宇睡在較高的床上,下方櫃子裏裝著動漫卡牌。
常年在家的宋金宇,成了最容易接近宋辰的人。
他教宋辰玩遊戲;在家庭聚餐時提前帶他離開去桌球廳;偶爾會做東西給他吃。宋辰13歲生日時,宋金宇親自做了蛋糕,還送了他最愛的英雄聯盟角色玩偶。宋辰缺失的那部分關注和陪伴,似乎在宋金宇這裏得到了部分滿足——“這是最可怕的。”若幹年後,宋辰說。
根據判決書,2007年到2011年,宋金宇多次趁和宋辰獨處的機會,用手伸入後者的衣服、褲子進行撫摸。2011年,宋金宇隨父母搬離了老樓。但宋辰去爺爺家玩電腦時,又多次被摸下體。猥褻一直持續到他14歲。
宋辰說,最嚴重的一次是2008年春節期間,整個過程持續了兩個多小時。
少年隱約覺得“事情不對勁”,至於這是什麽,為什麽不對勁,他不懂。無論家裏還是學校,沒人教過他。但從心理和生理上,他無法控製自己去想“那件事”。他開始在課堂上走神、打瞌睡,成績越來越差。眼看應試教育的路可能走不通,宋辰初中畢業後,宋海江決定送他去國際學校,為出國做準備。
與此同時,他們發現了宋辰的異常。他會在學校頻繁用手機,在家和父母吵架,原本乖巧聽話的孩子,變成了“叛逆的問題少年”。
2016年春天,一次未經允許的手機檢查撕裂了這個家庭平靜的表象——家人發現了宋辰手機裏與同性的曖昧聊天記錄。麵對突如其來的質問,16歲的少年在慌亂中吐露了更沉重的秘密:他說自己小時候“被叔叔弄過”,並用“少食多餐”隱晦描述了那段經曆。
見麵時,宋辰告訴我,當時他依然不理解那段經曆是對自己的傷害,也並非向家人發出某種控訴或求助信號,他隻知道“這個事情不對勁,而且影響了我”。之所以講出來,更多是為自己的性取向找一個開脫的借口。
終於說出口的秘密
圍坐在飯桌前的一家三口愣住了。
“緊接著,大家都哭了,大哭”,宋辰記得,他當時覺得有些奇怪。再後來,從父母的轉述中,他得知,父親找了宋金宇溝通,對方的答複是,“男生之間玩一下,沒什麽。如果覺得不行或者實在不舒服,可以安排道歉,雙方握手言和。”
此後,事情好像不了了之了,宋海江的反應也像是“這事過去了”,沒有再提。
黃麗茹的反應更劇烈一些。宋欣記得,母親去潮汕老家求了個符,燒了泡水讓宋辰喝,說是用來“驅邪”。很多年後,黃麗茹告訴我,宋金宇當時的說法讓她覺得是在“找借口”,她很生氣,“夢到自己拿把刀去插他”,這樣的夢來來回回持續了一兩個月。
黃麗茹是潮汕人,十一二歲就沒了父親,很早到深圳打工,談過一次戀愛就結了婚,之後做起了家庭主婦。婚前,她對性一無所知,電影裏的人接吻,她不敢看,把臉別過去;十幾歲的時候,她還堅信“跟男人坐在一起會有寶寶”,從陸豐坐車去廣州,會把旅行包卡在座位外麵死死抓住,害怕自己被男人碰到,“碰到就會有寶寶”;生宋欣前,她以為“小孩是從屁股生出來的”——因為小時候,母親是這麽告訴她的。
直到現在,除了自己的丈夫、弟弟和醫生,她幾乎沒和男性有過任何身體上的接觸。
也因此,黃麗茹跟兒子的關係並不親密。兒子小時候,她因為得過傳染性疾病,擔心傳染給兒子,所以即便抱他,也不會用正臉去貼。很多年後她反思,覺得自己“笨得要死,很無知”,“宋辰覺得為什麽人家的媽媽會抱抱親親,我媽媽卻不會。因為我思想就是這樣的啊,這讓他覺得一點兒親切感都沒有。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孩子很晚熟,而且受到傷害了我們也不知道,也不懂。”
“我們小時候想親近媽媽,但她有時候狀態很奇怪,不知道怎麽和她相處。”宋欣回憶。她分析,可能由於父親出軌以及夫妻日常溝通中的傲慢與打壓,導致母親長期處於不安和壓抑之中,從而無意識地將孩子當作了情緒發泄的對象。
宋辰當然也不明白自己遭遇了什麽。
初中以前,他沒從學校和家庭中接受過任何性教育,“連大人都羞於啟齒,你還指望一個小孩子從哪裏得到這些教育呢?”直到初三,有了自我意識,他才隱約覺得“不對勁兒”。但他總記得,宋金宇當時說,“不要告訴別人”。兒時的經曆告訴他,必須聽話,不聽話就會被大人打罵,於是他一直保守著這個秘密。
即使在飯桌上講出來後,宋辰也沒有過多考慮自己的狀況——他當時的念頭是,“不要告訴爺爺”,他擔心爺爺身體承受不了;他也在乎別人的看法,怕影響到家族的顏麵。
45次心理谘詢
不同於父親的回避和母親無濟於事的“驅邪”,彼時的宋欣陷入了自責。她愧疚於自己的失職,“沒有做好姐姐的角色”,以及開始想要為弟弟做些什麽。
家族裏向來重男輕女,作為長姐,宋欣很早就習慣了父母把關注和資源傾向弟弟,也默認了這種“男孩優先”的家庭秩序。兩人小時候雖然睡上下鋪,但關係並不親近。回想起來,宋欣總覺得自己應該更早一些發現弟弟處在“缺乏安全感”的狀態中——比如他總擔心單車被偷,堅持要上兩個鎖;出門會隨身帶一把開了刃的蝴蝶刀防身;有一晚一起睡覺時,弟弟突然來抓她的手,宋欣覺得男孩子這樣有點兒“娘”,於是鬆開了。
得知宋辰的遭遇後,宋海江不是沒有變化。他第一次主動參加了兒子學校的家長會,有空也會接送他上下學。但宋欣覺得這些不夠,她開始在大學裏留意性科普相關講座,帶宋辰一起去聽。她還輔修了心理學,學習有關心理創傷相關的知識。看到有關性侵的文章,比如韓國電影《熔爐》的影評,房思琪相關新聞,林肯公園主唱(兒時候曾遭遇過來自成年男性的性侵)自殺的消息,她都會轉發給父母,希望他們意識到宋辰的遭遇並不是簡單的“玩玩而已”。她試圖說服父母,要讓宋辰接受專業的心理谘詢。
可父母覺得一次 2000塊的心理谘詢太貴,在宋海江看來,心理谘詢就是坐在谘詢師麵前哭訴抱怨,沒什麽用。
宋欣花了幾個月溝通後,一家人終於在2016年10月在深圳市春風應激幹預服務中心嚐試了家庭形式的心理谘詢。在谘詢師的觀察下,他們聊開了宋辰的遭遇,那之後,宋辰的狀態似乎有些好轉,不像之前那般抑鬱和易怒了,於是他開始接受長期谘詢。父母有時會陪著一起,但這總使得谘詢過程變成相互埋怨。場景通常是這樣:聊到宋辰的狀況後,谘詢師請父母發言,宋海江開始講自己在外打拚都是為了這個家,卻得不到家人的理解;黃麗茹會在這時哭起來,說自己也很不容易。谘詢焦點因此變得模糊。
最差的情況是,訴苦變成指責,再升級為吵架。之後,父母開車離開,姐弟倆坐地鐵回家,幾天內彼此不再講話,冷臉相對。

宋欣跟父親的對話
2017年之後,宋辰開始頻繁離家出走——有時直接坐車去外地見網友,有時半夜走出家門去網吧或者見朋友,徹夜不歸,也不回複家人的信息。
父母覺得兒子叛逆、需要被管教,把他從國際高中送去惠州的寄宿學校。在惠州,他的狀態變得更差,更經常、直白地提到“想死”。等到2019年,他又轉回深圳,父母堅持讓他寄宿。那段時間,他上課完全無法集中精力,精神幾近崩潰,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確診為重度抑鬱加重度焦慮,以及創傷性應激障礙。醫生建議去精神專科醫院,之後,他轉去了深圳康寧醫院,接受了近兩年的治療。
治療包括藥物治療和物理治療,醫生會將磁極貼片貼到他的太陽穴上,以一種微弱的電流刺激大腦的某一部分,以達到調節情緒的效果。黃麗茹記得,宋辰那幾年精神狀態很差,吃藥時過敏反應也很大,手掌都裂開來。
宋辰在康寧醫院看病時,宋海江終於願意陪他去一趟。他還向醫生求助,說自己不知道該怎麽辦,問對方別人的爸爸都是怎麽做的。醫生說,別人都是先報警,然後帶孩子看病,你是我20多年來遇到的第一位這樣處理的父親。
宋海江聽後,覺得醫生是在挑撥他們父子的關係,自此再也沒有陪宋辰去過醫院。
從2016年到2021年9月,宋辰一共進行了45次心理谘詢。宋辰告訴我,也就是在這一次次講述和分析中,他逐漸認識到過去的遭遇對自己是一種傷害,以及這種傷害是由他人造成的,不是自己的錯。
但傷害遠比他認為的更持久和嚴重——他時而想去死,時而想要殺人,去報複,又時常處於抑鬱中,對所有事都喪失了興趣,覺得前途一片灰暗,一切都沒有價值。
“我做的每一件事,需要長時間有反饋的事,到最後總是負反饋,而且經常在中途,我就已經被自己的負麵情緒壓垮了。”宋辰告訴我,遊戲算是例外,屬於能在短時間內獲得反饋的事,“哪怕反饋是負麵的,也可以迅速開始下一步。”
想要報警的人
自從知道宋辰的遭遇後,在這個四口之家,“那件事”成了他們口中的特指。父母不會主動談起,但隻要姐弟倆說出這三個字,大家都知道它指的是什麽。
事實上,回避、不溝通幾乎是這個家庭一直以來的相處模式。宋欣拿弟弟打遊戲的事舉例,“(父母)不直接說,也不引導不教育,小時候是打罵,現在是直接回避。”這個說法在黃麗茹這裏得到了證實。她告訴我,有一次,通常下午起床的宋辰到晚上都沒出房間,第二天早上也沒開門,她害怕兒子出事,但也不敢敲門,“喊了,他會不爽”。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留意兒子房間裏的動靜和聲響,看他走出房門的時候,鬆一口氣。
這種回避被宋辰解讀為“漠不關心”。除了姐姐,他從家人那裏得不到任何安慰和支持。 那段時間,宋辰一邊在姐姐的督促下接受心理谘詢,一邊在想死和報複之間橫跳。他從未想過向家族公開這件事,或為自己討回公道。整個家裏,隻有宋欣想到了報警這個選項。
除了宋欣,沒有人讚成報警——宋辰沒有心力去做,他覺得沒證據,自己沒能力證明那曾經的傷害。更何況,這種發生在男性之間的性侵害會被法律認定嗎,他不確定。宋海江的態度曖昧且遊離,“你們要我怎麽辦”,他總是這樣說。姐弟倆明白,這表明他不支持報警。黃麗茹則夾在中間,左右為難,“我管不了”——這其實是一種“不知道該怎麽辦”和回避的狀態。她從沒想過報警,也不敢想,她能做的就是做好一個家庭主婦應該做的事。

宋欣希望得到母親的支持
關於報警這件事,黃麗茹向我描述了一個場景:在客廳裏,宋欣堅定地提出應該立即報警。話音未落,宋海江拍桌暴怒。站在沙發旁的黃麗茹和宋辰被突如其來的爆發震住。看到父親激烈的反應,宋辰轉身就要往外走,“都是我的錯,我消失就行了。”
“如果家庭內部成員不把它當回事,是不是能從法律上尋求一些幫助呢?”宋欣告訴我,之所以堅定地想要報警,是因為宋辰覺得反複吃藥複查影響工作狀態,停止了去康寧醫院的治療。於是走法律程序成了宋欣唯一的辦法,“我一直以來的動力,就是不要讓弟弟死掉。”
寄希望於監護人去報警沒有希望。2018年11月,宋辰成年了,宋欣打電話給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值班律師谘詢。電話裏,律師呂孝權告知她,案子可能涉嫌猥褻兒童罪,但證據和追訴時效存在一些問題——第一手物證已經不存在了,且案發至今從未報過警,已經超過了10年。一般猥褻兒童罪的犯罪追訴時效為10年,隻有符合聚眾、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等加重處罰情節的,其犯罪追訴期最長可達15年。
追訴時效的問題不難解決——由於受侵害時間持續了7年,犯罪行為的追訴可以從最後一次行為結束算起。最關鍵的是證據上的缺失。律師提醒宋欣,可以找宋金宇當麵溝通,錄音取證。即將掛掉電話時,律師詢問了宋欣的身份。得知是姐姐後,對方有些震驚,“這事應該你父母出麵,不是你去做。孩子被親叔叔性侵長達幾年,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幹嗎去了?這是他們的失職。”
2019年清明節家庭聚會後,宋欣親自找宋金宇對峙取證。
那次對話持續了1小時左右,宋金宇始終不承認自己對宋辰進行過性侵害。他說自己摸過他的生殖器,教過他自慰,為了看是否有包莖而翻過他的包皮,他把這些稱為“男生之間的交流”。
宋金宇說,隻有性交才算侵犯。
宋欣反駁,“你碰過他的生殖器,他不願意的話,那也算(性侵)。”
“他沒有不願意啊,你問過他不願意嗎?”宋金宇反問宋欣。
“他還那麽小,你怎麽知道他願不願意?他都不懂啊。”
宋金宇表示,“我也不懂,老師沒有教過。”
阻力和支持
拿不到更多有力證據,加上宋辰的消極和父母的不作為,報警的事一直擱置著,直到2021年9月,全家再次一起進行了心理谘詢。那一次,谘詢師提到,走法律程序是可以幫助宋辰走出創傷的選項。
宋海江當場說沒有證據,沒辦法走程序;黃麗茹則提到了宋欣之前錄音取證的事。
谘詢結束後第二天,姑姑和爺爺便知道了消息,找上門來。他們的要求很簡單:別報警,可以讓宋金宇來道歉。
他們勸宋辰算了,因為“阿宇本身有病”;他“很內向”,成天在家裏打遊戲,不出門也不吃飯,“應該是有憂鬱症”;“假如處理得嚴重要坐牢,就是傷害了他,又傷害了整個家族”,“這件事傳出去,我們在村子裏問題很大,別人肯定會對我們指指點點。”爺爺和姑姑說出了自己最真實的顧慮,他們還勸宋辰體諒一下宋海江,說他夾在中間,“是最難做的”。
“如果你有抗拒,知道自己不應該繼續被搞,為什麽一直會去他那裏被他搞呢?”——這是最刺痛宋辰的問題。
“你知不知道我小時候是怎樣的一個小孩?”宋辰情緒激動起來,“我小時候很聽話,直到初三我才有自我意識,才明白這件事。”
爺爺和姑姑見說服未果,悻悻離去。

《熔爐》劇照
彼時,宋辰在宋海江朋友的裝修設計公司做學徒。日常幫忙做一點兒設計,更多的是跑腿送文件、跑裝修現場,以及跟老板一起應酬飯局。關於報警,他其實也猶豫,這種遲疑主要來自現實考量——擔心報警會失去父親這邊的人脈和資源,以及在村裏被人議論。宋欣為此求助了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的律師,並勸宋辰跟律師溝通後再做決定。一個月後,宋辰找律師谘詢後得知,即使報了警,也可以保護他的隱私。最終,他和律師喻誌蘊簽了委托協議,決定報警,開始走司法程序。
“可以把這件事情的處理,當成是做一場不可避免的手術。”喻誌蘊對他說,但這個手術並不是生活的全部。
後來,喻誌蘊告訴我,之所以想要陪宋辰走這麽一段,是想陪他經曆這個療愈的過程。她當時跟宋辰說,想讓他在過程中感受到,不是所有人都對他的遭遇無動於衷或置之不理,是有人願意跟他一起走的。施害者也不會如他擔心的那樣,毫發無損地逍遙法外。
2022年4月18日,宋辰正式報了警,5月18日警方立案。2022年12月23日,宋金宇被刑事拘留,24天後被取保候審。
爺爺和姑姑在2023年底再一次上門來談判。“想著年輕人受傷了,傷痛可以隨著時間慢慢被衝淡。”爺爺說。宋辰立刻否定了,他覺得可能一輩子都放不下,說自己“到現在依然很想死,想自殺”。
爺爺最後亮了底牌,說自己的宗旨是家和萬事興,如果非要打官司,搞得兩敗俱傷,“就會沒有了經濟來源,村裏所有人看不起我們家族。如果你們官司打贏了,我會把你們爸爸的物業全部都收回來”,“那就沒有親情可言了,我不知道你們到底想不想要錢呢?”宋辰不懂這是求和還是威脅,但他還是決定走下去。
“是姐姐代替了父母的責任。”宋辰告訴我,報警一直是宋欣在推著他往前走的,“你不能指望所有受害者都是堅強的或者有信心的。社會對受害者的支持是很微小的,幾乎沒有,至少我看不見啊。是我姐去學習了很多東西,才走到這一步。其他和我有同樣經曆的人呢,會有這樣的姐姐嗎?”
走上法庭,算是宋辰主動為自己邁出的一大步。但彼時他告訴我,自己對結果沒抱什麽期待,“如果結果不好,好像(日子)也不會過得更差了。就算是一個好結果,他受到了懲罰,又能怎麽樣呢?他付出的代價有我付出的代價大嗎?遲到的正義還能叫正義嗎?”
開庭時,宋金宇的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他自己也一直否認犯罪。喻誌蘊告訴我,由於報案時間太晚,這個案子無論是證據還是追溯時效上,都有些“先天體弱”,但宋欣提供的錄音是很關鍵的證據。宋金宇自稱“隻是觸碰了下體”,雖然他主觀上認為這不屬於性侵,但客觀上證實了其確實對受害人實施了猥褻。
宋辰本人的出庭也增加了可信度。雖然他的自述屬於間接證據,但結合其他證人的證言,以及過去幾年的心理谘詢和就診記錄,法院一審認為他的陳述“真實性高,具有明顯親曆性”,“足以認定被告對被害人實施了猥褻事實”,適用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第三款和第八十七條,判其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唯一的正反饋
那麽當施害者被判刑,案子看上去有了不錯的結局,受害的一方能就此走出來嗎?
“走出來”似乎是大家的普遍期待,陪宋辰一路走來的宋欣、律師喻誌蘊和心理谘詢督導師隋雙戈博士都跟我提到過這個詞。但宋辰自己也不確定。
實際上,對宋辰來說,相比宋金宇,父親的不作為給他造成的傷害更大,也更深遠。“我想殺了他”,宋辰不止一次說過,他原本不高興的臉變得更憤怒了。
其實在事情最早被捅破的兩三年,宋辰對宋海江是抱有期待的。如果他能“盡一個父親的責任”,比如報警或者提供經濟層麵的幫助,那大家可以繼續“好好做父子”。但宋海江非但沒有,他甚至在子女報警前,去為宋金宇找律師——他內心的天平,似乎還是傾向了親弟弟這方。
“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一直刺激我的人。”宋辰說。
說過無數次想殺掉父親後,2024年2月23日,宋辰真的行動了。當晚,他打電話給宋海江,說要去餐館樓上的辦公室找他。宋海江以為兒子要來談判,其實宋辰“就是打算去弄他,辦公室裏什麽工具都有”。他先是罵宋海江:“你還是個人嗎?你兒子變成這樣,你卻什麽都不做!”宋海江不以為然,他不覺得自己有什麽錯。宋辰衝上去動手,但他太瘦弱了,很快就被父親死死摁住。最終宋海江離開了辦公室,留下宋辰將能砸的杯子、電器砸了一地。
2024年10月,宋辰在電話裏告訴我,他覺得什麽都沒變。彼時,該案一審已宣判。
“我已經輸了,說難聽點,等於‘淨身出戶’了。本來我可以成為一個正常(好好讀書考大學)的孩子,現在我沒有前途,沒有學曆,被耽誤了10多年,它(法律結果)能讓我的生活帶來什麽美好轉變嗎?家裏人都把它當所謂的家事。一個小孩被人猥褻了,大家會質疑為什麽你當時不說,可問題不是出在施害者身上嗎?整體環境不會因為一個個體承受了巨大的傷害,而發生改變的。”
他現在停止了心理谘詢,認為那隻能起到暫時穩定情緒的作用,“這件事情對我造成的傷害,判他4年半是根本彌補不了的。我沒有心力了,我現在僅存的力量隻能支撐我這樣苟活下去,如果再讓我去觸碰什麽可能性,我怕我的心死了,人就真的死了。”

《神秘肌膚》劇照
隋雙戈接觸過不少類似個案,他把這種難以走出來的狀態稱作“卡住”或“僵住”——壞人得到了懲罰,並不等於創傷就沒有了,因為創傷帶來的影響實實在在成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可能還會像之前一樣,處於無助、抑鬱的狀態。
他打了個比方,就像受驚狀態下的青蟲,會僵著不動。因為它不能逃跑,也沒有辦法戰鬥,“僵住”是保全自己最本能的方式。隻有周遭環境安全了,它才能慢慢舒展身體,一點點恢複。如果沒有安全的環境,它很可能一直卡在那個狀態,有的人一輩子都是這樣。
“案子了結,宋金宇被判刑,算得上有正反饋的事嗎?”4月下旬,我在電話裏問宋辰。他已經“逃”到了貴陽,試著讓自己好起來。
“有,但不是現在。”宋辰給出了肯定的答案。他說比起法律給他一個公正的裁決,他更希望這樣的事能被關注,被看到——這是我當時用來說服他接受采訪的話,但現在他認同了這種說法。“如果能引起社會對兒童保護的重視,特別是讓更多人意識到,男孩子同樣可能遭遇這種傷害,或許就能減少像我這樣的受害者。這大概是整件事唯一帶來的正反饋了。”
在貴陽的這段時間,宋辰和父親再沒說過話,偶爾給母親發下消息,但每天都會在QQ上和宋欣聊幾句。一般都是宋欣主動,問他吃了什麽,過得怎麽樣,或者發點梗圖和表情包,“總之他有回複,我就確認應該沒太大問題”。她在日記本裏,清楚記錄著這些年和弟弟相處的點滴,其中一段是:“2023年11月21
日,弟弟說有件事情不太好意思說,我以為是性相關或者是錢的話題,沒想到他是希望抱抱。我便給了一個被他說有些重的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