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湖南祁東68歲摩的司機性侵14歲女生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5月21日,被害人家屬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孩子早年喪父,事發後心理和成績都受到影響,目前已經轉學,被告人一審獲刑三年六個月。
5月21日,被害人李某某的叔叔李先生介紹,李某某父親和祖父已去世,母親改嫁,此前跟隨奶奶生活,在鎮裏一所學校讀初中。2024年6月,家屬們還是從學校處得知,孩子存在異常,後得知摩的司機李某國與其發生性關係,於是趕緊報警。
李先生稱,李某國68歲,是一名摩的司機,住在同鎮,兩家相隔一公裏左右。事發後,李某國家屬曾找到他們溝通,但他們拒絕私了。前段時間,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被告人李某國犯強奸罪,獲刑三年六個月。
李先生說,一審宣判後,李某國提出上訴,他們作為被害人家屬也向法院表達了訴求。目前孩子已經轉學,到她外婆那邊的學校讀初三,“因為發生這個事情,她在當地生活也會受影響。”李先生說道。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國違背婦女意誌,強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國犯強奸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國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5月21日,大皖新聞記者就此聯係了祁東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並未正麵回應。(大皖新聞記者 韓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