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網傳“耗資10億元潮汕豪宅‘英之園’將被強製拆除”引發關注。有網友認為此建築具有一定文化價值,拆除可惜,建議有關部門考慮改造成旅遊景點或酒店。對此,汕頭市文旅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英之園”建築係村民自建,並非古建築,不屬於文物範圍。此外,該建築屬於違建,按規定需要拆除。
▲英之園
紅星新聞記者從當地村民了解到,房子係村民陳某彪兒子陳氏兄弟2013年出資所建,因前幾年被認定為違建而爛尾,目前已被當地有關部門沒收。此外,因與銀行存在借款合同糾紛,陳氏兄弟目前已被法院限製高消費,名下價值約5.3億元的房產正被法院掛網拍賣。
汕頭一57畝豪宅被責令拆除
當地回應是否考慮改造成景點
5月9日,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發布了一則強製拆除公告,公告稱,潮陽區西臚鎮西二社區原村民陳某彪未經批準,擅自在西臚鎮西二社區鯉魚溝洋坊占用該社區集體土地57.389畝建設“英之園”,經汕頭市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對陳某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強製拆除公告
其中,責令陳某彪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限期45日內,拆除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也未取得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文件的情況下,非法占用的54.561畝集體工業用地上建成的老式厝五座(建築麵積合計7345.84平方米)、樓房六座(建築麵積合計2495.4平方米)、東北角近圍牆一座樓房的大部分(建築麵積396.11平方米)、涼亭西麵的一部分(建築麵積18.47平方米)及大門(麵積40.9平方米)、大門一麵的圍牆(麵積52.7平方米),並清理現場,同時並處罰款,陳某彪逾期未履行拆除義務。現該案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已屆滿。
公告稱,為維護行政執法的嚴肅性,現根據《行政強製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公告,限陳某彪在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構)築物和設施完畢並清理現場。如陳某彪逾期未拆除完畢的,政府將依法予以強製拆除。
公告發布後,有網友認為此建築具有一定文化價值,拆除可惜,建議有關部門可以考慮改造成旅遊景點或酒店。對此,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陽分局工作人員稱,上述公告屬實,具體拆遷方案正在規劃中。
對於是否有可能改造成旅遊景點,汕頭市文旅局工作人員介紹,“英之園”建築是村民自建,並非以前留下來的古建築,不屬於文物範圍。此外,該建築屬於違建,按規定需要拆除。工作人員介紹,該建築目前未納入文旅項目,本質上還是一個民居。
另據極目新聞,對於“英之園”是否如網上所說“花費10億元”,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接線人員表示無法提供相應數據。
“英之園”5年前已被當地部門沒收
房主兒子被限高,名下2.5億元房產將拍賣
紅星新聞記者從當地村民處了解到,房子係陳某彪兒子陳氏兄弟2013年出資所建,因前幾年被認定為違建而爛尾,目前已被當地圈封。記者查詢到,早在2020年9月15日,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陽分局曾發布公告,對“英之園”麵積57.389畝、建築麵積10321.61平方米的違法建築物實施沒收。
當地的村民介紹,該建築緊鄰一家“英之園內衣廠”,目前無人營業。天眼查顯示,該內衣廠法定代表人係陳某平,村民介紹係陳某彪兒子。天眼查顯示陳某彪2020年退出該廠股東持股。西臚鎮素來有“建築之鄉”之稱,陳氏兄弟陳某平和陳某雄也常年在廣東惠州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限製消費令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因與廣東潮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陽支行存在借款合同糾紛,陳氏兄弟已被汕頭和惠州兩地法院限製高消費。同時,由陳氏兄弟控股的廣東英之皇集團公司正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破產審查。
▲陳氏兄弟名下房產被拍賣
記者注意到,因借款糾紛,廣東英之皇集團公司名下一處房產將於5月15日在司法平台法拍。該房產為“惠陽淡水英之皇商業文化中心”,是一棟商業綜合體。經法院核查,本宗拍賣房產於2019年辦理抵押登記,目前存在部分出租他人使用的情況,包括銀行、餐飲、美容會所、KTV等。本次拍賣的是3號樓1層至20層商鋪,起拍價約2.5億元。
此前的5月4日,該商業綜合體除3號樓外的1至10號樓共526套商鋪被惠州中院以起拍價超2.8億元進行拍賣,最終因無人出價而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