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北京多地突降冰雹,城市交通受到一定影響。多位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在多處天橋下方,由於前排車輛躲避冰雹停止前行,導致交通堵塞,不少後排車主鳴笛表示不滿。
車輛停在天橋下躲避冰雹
14日上午,某短視頻平台百萬粉絲博主郭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昨晚冰雹發生時,他也被堵在後方不能前行。郭先生稱:“昨晚8點43分到8點55分左右,建國門橋附近有許多車輛被堵。就是因為前車怕被冰雹砸中,停在橋下。直到冰雹結束,車輛才開始前行。”
郭先生表示,東城區並不是受冰雹影響最嚴重的地區,下的冰雹也隻是小拇指那麽大,自己的車沒有受損。
談到前車停滯導致堵塞,郭先生說道:“二環線上不能隨意停車,昨晚所有通道都被堵上了,如果後麵有急救車怎麽辦?”
因前排車輛停在天橋下躲避冰雹,造成後排車輛堵塞
那麽,因躲避特殊天氣造成交通擁堵這一行為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呢?記者就此事致電北京市東城區交通支隊東單大隊,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後排車主可以到線下給交警提供證據舉報,相關部門會調取監控核實當時情況,看是否真的對交通造成影響了,然後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在天橋下停車會妨礙正常交通通行,屬違法停車。若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停車,會麵臨一次記9分的處罰。不過當時北京天氣惡劣,車主需要進行緊急避險,但是需“合理避險”,不能損害他人權益。這些車主在主路橋下躲冰雹,造成交通擁堵,擴大其他車輛損失,可能依然需要承擔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