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周四以246票對164票通過一項非約束性決議,意圖撤銷加州於《清潔空氣法》框架下獲得的豁免,使該州無法執行自2035年禁止銷售新款汽油車的規定。House votes to block California from banning sales of gas cars by 2035
— Nino Brodin (@Orgetorix) May 1, 2025
Both the Senate parliamentarian and th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have concluded that Congress lacks authority to block California’s climate policy. https://t.co/keMjbO1aIW via @washingtonpost
拜登政府任內,環保署(EPA)於2024年12月批準加州申請豁免,使其得以製定比聯邦更嚴格的汽車排放標準。加州監管機構2022年通過相關規則,截至目前已有11個州承諾同步跟進,涵蓋全美約40%汽車市場。
賓州共和黨眾議員約伊斯(John Joyce)在規則委員會上提出決議,強調“跨州汽車市場監管權屬於國會,不可由單一州主導”,並批評“好萊塢的標準不適用於彭州小城”。本案獲得所有共和黨議員支持,另有35位民主黨議員倒戈投讚成,無共和黨人投下反對票。
參議院方麵,由西維珍尼亞州共和黨參議員卡皮托(Shelley Moore Capito)在環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交相同決議。不過參議院議事規則官及政府問責辦公室(GAO)均裁定該豁免不屬於《國會審查法》審查範疇,是否排程表決仍待觀察 。
汽車製造業與石油精煉業團體曾向國會遊說,指該規定“難以實現且恐造成就業流失”。電動車倡議者與環保組織則警示,撤銷豁免將削弱地方政府維護空氣質量與應對氣候危機的能力,危及公眾健康。
除了汽油車禁售豁免,眾議院亦已通過撤消另外兩項關於重型卡車排放的EPA豁免。倘若國會行動未果,EPA仍具備透過行政程序撤回豁免的權力,但整個程序可能需時數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