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30日搭乘空軍一號準備返回華府。路透
美國總統川普30日接受NBC News主持人維爾克(Kristen
Welker)訪問,表態對尋求第3屆總統任期“並非開玩笑、而且有辦法”,但是此舉已經違背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究竟川普有什麽途徑能突破憲法障礙,實現第3任期霸業?
美國史上唯一服務超過2個任期的總統是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他於1933年至1945年擔任總統,經曆4個任期。
此後,美國國會於1947年通過第22修正案,並在1951年取得足夠的州批準生效,其中明確禁止總統當選超過2個任期共8年,規定“任何人不得當選總統超過2次”,同時載明,任何經選舉擔任總統的人,比如副總統接任,如果當屆任期已超過2年,未來也不能當選1次以上。
財經雜誌富比世報導,雖然第22修正案明確規定總統不能當選(elect)第3個任期,但並未明確說明總統不能服務(serve)第3個任期。
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教授皮博帝(Bruce G. Peabody)與甘特(Scott E.
Gant),1991年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憲法並未明確禁止經曆2屆任期的總統以未經選舉的方式重返白宮,也就是說,一位服務過2個任期的總統,透過未經選舉的方式重新進入白宮。
這種情況可能發生的方式是,這位總統被選為一個在繼任順序中的職位,比如副總統,然後當總統辭職或無法履行職責時,他便可以接替總統職位。
如此一來,這也就像維爾克對川普提議的,這代表副總統萬斯或其他川普盟友在2028年競選總統,並讓川普擔任其副手,然後萬斯或其他川普盟友在上任後辭去職位,讓川普接任總統。對此,川普並未正麵回答,僅稱“這是其中一種,但還有其他方法”。
報導指出,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從未發生,也沒有經過法律檢驗,必然會麵臨法律挑戰。可能會有人主張此舉違反第12修正案,當中規定:“任何憲法上不符合總統資格的人,不得擔任美國副總統。”
但是,皮博帝和甘特指出,技術上來看,這是可以允許的。他們寫道,儘管政治和民眾期望有所反對,會阻礙總統擔任第3個任期,但“將來或許有一天”,此事會受到測試並可化解諸多滯礙。
至於美國修憲一事當初刻意設計得極具挑戰性,需要獲得國會2/3的多數支持,並且必須經過3/4州議會批準,才可修憲,若川普循此途徑再選,可謂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