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小琳(化名)度過了一生中最驚恐的夜晚。1月13日,她與公司領導一起赴浙江安吉出差。陪客戶吃飯、唱K後,她已飲下約半斤白酒,當晚帶著醉意回到酒店。正當她熟睡之際,白天的客戶卻突然闖入房間,意圖對她實施性侵。好在她及時清醒,阻止了對方的行為,最終未受到實質性侵害。
接到小琳報警後,警方迅速將犯罪嫌疑人控製,並立案偵查。擅自為犯罪嫌疑人開門、負有安全責任的酒店方,也與小琳達成了賠償協議。然而對於小琳來說,這場噩夢並未結束。一方麵,她因此事患上嚴重的精神疾病;另一方麵,她認為公司對她的遭遇極為漠視。她說,公司甚至一度勸她離職。
焦慮抑鬱無法上班,請病假疑被勸離職
事發後,小琳努力調整心態,試圖重回正軌。1月16日,她照常回到眾騰人力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上班。然而,那場噩夢仍然折磨著她。焦慮和恐慌,令她坐立不安。次日,她前往一家三甲醫院接受精神治療,診斷結果為重度焦慮和中度抑鬱。於是,她向公司請了病假,開始休養恢複。
2月20日,此前帶小琳前往安吉出差的領導打來電話。小琳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對方稱自己迫於壓力,要求她要麽正常上班,要麽辭職離開。小琳說明了自己暫時無法上班的理由,但不被認可。對方先後表示,如果小琳主動離職,公司可支付5000元甚至10000元補償。小琳不能接受,並提出10萬元補償。
從此開始,小琳與公司之間爆發了一係列矛盾。
2月27日,小琳又一次向公司申請病假,但未獲批準。同時,小琳感到病情愈加嚴重,軀體化症狀趨於明顯。於是,她選擇繼續休養,並在次日前往醫院作進一步檢查,診斷結果為急性應激反應,醫生建議休息兩周。隨後,她向總公司負責人說明了情況,但她認為,負責人的回複十分冷漠、敷衍。
懷著失望和不滿,3月6日,小琳發帖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公司得知此事,便提出以20萬元換刪帖。小琳拒絕了,並要求40萬元補償。對此,小琳向記者解釋,當時與自己協商的人態度非常傲慢,她出於一時氣憤才提出40萬元補償。3月9日,小琳再次發帖,聲明放棄除離職與工傷賠償之外的經濟補償。
不滿公司態度,她拒絕補償隻要道歉
3月7日,小琳賬戶上突然收到公司轉來的10萬元。她對此感到不解和恐慌,並向公司提出退還。小琳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當天,公司派人向她當麵致歉,並表示公司此前存在工作失誤、缺少人文關懷,願以這筆錢作為補償。小琳則表示,自己不接受經濟補償,隻希望總公司負責人能親自向她道歉。
這次協商最終無果,而小琳的帖子則引發網友關注。
3月10日,眾騰人力集團對外發布聲明,稱“我司認為在此次事件中對於受害員工的保護與關懷仍有不足”,並表示公司已給予受害員工10萬元作為補償,相關部門也已受理工傷申請,目前正等待調查結果。
此外,該聲明還稱“對於受害員工所主張的上述10萬元補償款外再額外支付4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的訴求,我司認為已遠超法律規定範疇,目前仍未能與受害員工達成一致”。
對於這份聲明,小琳感到十分不滿和憤慨。她向記者表示,該聲明避重就輕、推卸責任,將輿論矛頭指向自己,無疑是對她的二次傷害。她認為,她已多次聲明放棄除離職與工傷之外的經濟補償,而公司仍以她“40萬元補償”的氣話說事,並且對自己要求總公司負責人道歉的訴求避而不談,顯然沒有誠意。
3月12日,小琳再次發帖回應上述聲明。在帖文中,她提出兩點訴求,一是要求總公司負責人就此前的“惡意勸退、拒絕病假以及推諉冷漠的態度”向她道歉,二是要求公司為此前的聲明對她造成的傷害再次發布道歉聲明。
在該帖文中,小琳還提到,這一係列事件發生的時間非常不巧,因為今年5月她就要舉行婚禮了。而就在最近幾天,她的病症又有明顯的加重趨勢。她告訴記者,這段時間因處理與公司的糾紛,她感到身心俱疲,目前仍在依賴藥物緩解焦慮。但她也表示,自己不會妥協,“就是想爭這一口氣”。
3月18日,羊城晚報記者撥打小琳提供的該公司負責人手機號,但對方拒接電話。
律師:工傷員工不得辭退
針對小琳與公司的糾紛,羊城晚報記者谘詢了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世幸。
陳世幸表示,若該公司確曾勸小琳離職,則其行為顯然不對。根據勞動法規定,工傷員工不得辭退。公司應派人員陪同當事人前往醫院積極治療,請心理醫生對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幫助當事人早日康複。當然,當事人即使康複後,公司也不能辭退。此外,當事人在治療與康複期間,其工資待遇不能降低。
至於小琳的訴求,陳世幸認為,公司在聲明中稱“對於受害員工的保護與關懷仍有不足”,其實已有道歉之意。但該聲明又指出小琳關於40萬元的賠償要求,導致輿論對小琳產生誤解,這顯然是錯誤的。此外,公司補償10萬元已有和解誠意,因為假如小琳有工傷保險,那麽公司額外支付的賠償應會更少。
陳世幸認為,發生這起糾紛,主要原因在於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處理問題的手段僵硬,並且對員工關懷不足。麵對這類問題,公司應以更靈活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