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90個停車位,成交超1.26億元!”近日,東莞市大嶺山鎮出讓部分公共停車泊位有償使用權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中標公司以底價成交,一舉拿下上述車位5—20年的“使用權”。
這些停車位的經營權為何要出讓?是否會造成大嶺山的路內停車費上漲?今後,全鎮範圍內其他的車位是否也計劃采用這種模式?3月14日,針對公眾關注的焦點話題,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大嶺山分局作出最新回應。
7790個公共停車泊位的使用權,以1.265796億元成功出讓
2月21日,東莞市大嶺山鎮智慧停車泊位建設項目掛牌公告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發布。招標信息顯示,交易範圍為有償出讓大嶺山鎮公共停車泊位使用權共7790個,起始價為1.265796億元(不含稅)。掛牌公告時間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7日。
據悉,上述7790個車位共涉及兩部分。包括大嶺山鎮振華路、中興路、擁軍路、縱隊路等35條道路的路內停車泊位6516個,有償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年(不含建設期一年);以及黃沙河停車場、政務中心臨時停車場、振華路臨時停車場和金域緹香一號停車場等11個停車場停車位1274個,有償使用權出讓年限為20年(不含建設期一年)。
3月10日,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公布招標結果,中標方為東莞市大嶺山智慧停車科技有限公司,成交價為底價1.265796億元。中標方需負責智慧停車泊位建設項目的投融資、智能化改造、運營維護和移交,為有償使用範圍區域內提供停車位服務,對車位進行智能化升級,接入統一的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台,並享有獲取收益的權利。
招標公告還披露,本次交易的成交價款付款期為60天,自成交之日起計算。中標方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中標價格,支付全部使用權費用。
希望通過競爭性方式開展路內停車位有償使用工作,規範停車管理和秩序
據招標公告信息,此次出讓的7790個公共停車泊位屬市政公共資源,為大嶺山鎮人民政府所有,授權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大嶺山分局作為項目實施機構。
停靠在大嶺山鎮廣發路的私家車。
這些停車位的經營權為何要出讓?是否會造成大嶺山的路內停車費上漲?今後,全鎮範圍內其他的車位是否也計劃采用這種模式?3月14日,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大嶺山分局相關負責人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對這些焦點話題作了回應。
據介紹,截至2025年2月9日,大嶺山全鎮的私家車保有量已達15.2417萬輛。停車位管理比較混亂、使用不便、“僵屍車”及就近商販亂擺亂放長期霸占停車位等問題普遍存在,缺乏統一的停車位規劃與建設的標準和規範,導致停車位使用效率不高,停車公共資源利用率低。
3月13日下午,停靠在大嶺山鎮建衛南街的私家車。
根據東莞市政府相關工作會議紀要,明確了路內停車位與公共停車場有償使用試點工作,是在保障道路通暢、有效管控前提下,可在停車矛盾突出區域,規劃、設置路內停車位。鎮街可引入競爭機製公開出讓路內停車位經營權,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解決“停車難”問題。設置路內停車位是停車矛盾突出區域的過渡性措施,鎮街路內停車位公開出讓期限原則為3-5年(不超過5年),5年後需每年重新評估招標,鎮街公共停車場公開出讓期最長20年。
“我們希望通過競爭性方式開展路內停車位有償使用工作,規範停車管理和秩序,有效提升停車位(場)資源的使用率和流動性,逐步推動市民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改善大嶺山鎮停車交通環境,緩解交通擁堵,”該負責人表示,大嶺山鎮決定實施路邊停車位有償管理使用權出讓計劃,旨在通過市場機製調節停車資源的供需關係,提升停車位的周轉率與使用效率。
3月13日,大嶺山鎮振華路兩旁停滿了私家車。
該負責人還表示,大嶺山鎮路內停車位的收費價格未見上調,也未超出《關於調整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東發改〔2019〕468號)所規定的政府指導價。經過對比分析,鎮路內停車收費相較於政府路內停車位收費指導價具有20%的優惠幅度。至於該鎮其他車位的管理方式,將依據未來市民的停車需求以及鎮街的停車規劃進行綜合考量後決定。
此次中標企業為東莞市大嶺山智慧停車科技有限公司。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24年12月10日,注冊資本30萬元,為東莞市大嶺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東莞市大嶺山智慧停車科技有限公司已成功通過資格審核,我們采用公開掛網競價的方式,也歡迎符合相應資質的社會企業參與投標。”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東莞市大嶺山智慧停車科技有限公司將與交通、交警部門緊密合作,推進停車規劃與建設工作,逐步實現停車秩序管理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完善服務體係,為大嶺山鎮的靜態交通發展貢獻力量。
他山之石:采用不同舉措,旨在規範城市道路停車秩序管理
關於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運營方式,近年來,珠三角各城市都經曆了不同探索。南都此前報道,廣州、深圳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目前實行政府直接運營,佛山、中山等城市的一些城區則采用出讓路內停車泊位管理方式,目的都是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規範城市道路停車秩序管理。
比東莞更早采用出讓路內停車泊位管理方式的,是佛山、中山等城市。
2023年底,“佛山南海區路內停車泊位特許經營項目意向公開”信息顯示,通過競爭方式選定南海區路內約1.8萬個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運營者,特許經營年限暫定為20年,特許經營權價格估算5億元。
2024年10月,中山市火炬統籌區市政道路公共停車泊位項目招標公告披露,出讓火炬開發區的明珠路、繼光路、板埔路、翠嶺路、民眾大道、六百六路、民眾大道北等主要幹道及支線市政道路約11543個停車泊位,使用期限30年,資金預算為3.964599億元。
更早實施的《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規定,從2018年10月1日起,廣州市城市道路臨時泊位逐步實行政府直接監管。其中,中心六區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由市交委負責管理,外圍五區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由屬地區交通部門進行管理。
深圳更是“直管”路邊停車位。有報道提到,其獨特之處不僅在於用智能化的收費係統取代飽受詬病的現金模式,還在於它通過專門立法,專門成立事業單位,使整個收費項目變成了純粹的政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