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用身份開公司後成了“老賴”,如何才能自證清白?
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陽區一鄉鎮的公務員李傑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於2023年5月收到一則短信,稱他因涉訴財產被凍結。他到法院後才知道,自己成了一家公司20年前的投資人,該公司被另一家公司以欠租為由告上法庭。
兩年來,李傑打了4場官司均敗訴,目前銀行卡、微信支付已被凍結,名下唯一一處房產正在被掛網拍賣中,因“老賴”身份,法院已凍結其工資存折,還倒欠90餘萬元。
李傑是否真的被冒充了?如果是,冒充他身份的人是誰?李傑又是如何被冒名注冊公司的?這起“被老賴”事件有多個疑問待解。
2月26日,極目新聞記者先後到周口、鄭州等地走訪。由於年代久遠、涉及方麵眾多、相關公司大多已注銷、找不到偽造人,李傑稱陷入了自證的死胡同,感到“想死的心都有了”。
李傑舉著被冒用的身份證
鄉政府工作人員自稱“被老賴”
李傑告訴極目新聞記者,2023年5月的一天,他兒子正在辦婚禮,兒子給他微信轉賬了66000元,他突然發現自己手機微信的錢轉不出去,隨後又發現自己的兩張銀行卡共5萬餘元遭到司法凍結。他收到來自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的信息,稱因涉訴財產被凍結。
“當時我以為是詐騙信息,就沒理睬”,李傑告訴記者,數日後,他谘詢了單位年輕同事,撥打了信息上留下的法院電話,才得知自己被卷入了一場“租房糾紛”中,告他的公司叫河南省雄風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雄風實業”)。
李傑在劉振屯鎮政府
“當時我就蒙了,我是一名鄉鎮公務員,從沒和雄風實業有任何往來,也沒在鄭州租過房”,李傑回憶,他立即和單位請假到金水區人民法院,到法院簽字後拿到材料,才了解到案情:他被冒名注冊為了河南宇威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宇威公司”)的原始股東,並稱他曾在該公司出資90萬元,占股30%。因房屋租賃糾紛,宇威公司被雄風實業告上法庭,他也因此成了被告。
“當時出了法庭之後,我立馬就去經八路派出所報了警。”李傑提供的報警記錄顯示,他於5月22日下午報警稱自己身份證信息被人注冊公司。接警後,民警已告知報案人解決途徑。“民警讓我找律師應訴”,李傑稱。
極目新聞記者向負責此案的經八路派出所民警核實此事,其拒絕接受采訪,稱需向上報備。
隨後,李傑找代理律師應訴。2023年7月,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判決追加李傑為被執行人,判令李傑在出資額90萬元的範圍內對宇威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一審敗訴後,李傑決定再次上訴至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判決書顯示,李傑方代理律師辯護稱,他曾經在一審法庭上多次表明,自己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並於2023年5月24日向法庭提交了筆跡鑒定書,證明登記資料中關於李傑的簽名是偽造的,但法院並未予以采納。一審中,宇威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偉曾通過代理律師表示從未見過李傑。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認為,李傑主張被冒名登記為宇威公司的股東,應依法通過行政訴訟、請求工商登記機關予以處理或另行提起訴訟等途徑解決,因此一審和二審法庭對其筆跡鑒定並未準許。
偽造的簽名
兩次敗訴後,李傑將宇威公司初始股東秦偉告上法庭。他想證明,自己當時並未出資,也不是宇威公司的股東。
李傑還曾到河南省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辦事大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調出了河南宇威實業公司的工商檔案。
李傑向極目新聞記者提供的工商檔案顯示,宇威公司於2000年10月11日成立,存續時間為2000-2005年。成立時的法定代表人為秦偉,認繳出資額為210萬元,股東李傑認繳出資額為90萬元。
檔案中一份《委托書》顯示,2000年10月9日,經全體股東同意,委托秦偉負責辦理宇威公司設立事宜,有“李傑”字樣和手印。
《出資意向書》顯示,2001年12月10日,公司注冊資本300萬元,秦偉出資210萬元,占股70%;李傑出資90萬元,占股30%,下方也有“李傑”的字樣和手印。
出資意向書(受訪者提供)
為了證明自己並未開過公司,李傑自費做了一份筆跡鑒定,證明前述兩處“李傑”簽字樣本並不是他本人所簽。李傑的代理律師、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於慎起向記者表示,當時之所以隻做2份筆跡鑒定,是因為工商檔案中簽字太多,每做1份鑒定就要2000元,考慮到李傑財產已被凍結經濟拮據,選擇了最關鍵的兩處。
2024年5月27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李傑的訴訟請求。金水區人民法院指出,實踐中,不乏企業登記代理機構或招商中心代辦登記時代股東簽名的情況,因此字跡鑒定並非本人,也不能說明本人未出資;其二,法院提出,李傑稱他的身份證未丟失過,他僅僅以參加過招聘會、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為由,即主張被冒名登記,說辭過於牽強。其三,李傑是在被追加被執行人後提起的訴訟,認為李傑否認是股東的目的也是為了免除債務。
李傑不服後,再次提起上訴。2024年9月24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缺失的資格審查和檔案
2月26日,極目新聞記者陪同李傑來到河南周口市劉振屯鎮政府。
李傑提供的一份蓋有公章的證明顯示,劉振屯鎮政府於2024年5月24日出具證明,李傑1999年8月至2012年在劉振屯鎮人民政府工作,2012年至2016年外出招商引資,2016年至今在劉振屯鎮工作。
鎮政府給李傑出具的工作證明(受訪者提供)
李傑提供的工資發放記錄顯示,2002年及之後單位每個月都給他正常發放工資,但卻無法提供他1999年-2001年之間的工資流水和人事檔案。他稱,該資料因為年代太過久遠,無法找到。
劉振屯鎮多名同事向記者表示,他從2000年2月開始,就到劉振屯鎮政府辦公室實地工作,先後曆任多個崗位,包括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
“當時鄉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一個月隻有120元,90萬是天文數字”,劉振屯辦公室辦事員段心偉告訴記者,他2000年至2001年就在劉振屯鎮政府擔任辦公室工作,當時和李傑就是同辦公室的同事,從未見過李傑外出跑公司業務。後來,段心偉曾因為工資太低無法養家糊口而出外打工。他疑惑,如果李傑能拿出90萬,怎麽還待在鄉政府?
1999年1月就進入鎮政府工作的曹強也記得,李傑2000年2月左右就進入辦公室工作,他和李傑曾經響應政府動員號召,帶領鄉親到新疆摘棉花。
如果說李傑已在外擔任股東,是如何在2001年進入劉振屯鎮政府工作,並擔任公務員的呢?
劉振屯鎮主管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多年前鎮政府並未對招錄的工作人員做嚴格的資格審查,“那個年代很多人也在外麵開公司”,此後鎮裏也做過一些摸排,但並未開展大麵積的摸排。他表示,若有任何能幫忙的,願意提供相關的證明。
劉振屯鎮政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牆上的職務人員表,還有李傑的名字
不存在的賬戶
2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來到李傑被冒名開的公司地址。宇威公司曾經所處的雄風大廈已不複存在,現址為一個麵館,而雄風實業也早就吊銷。
宇威公司曾經的辦公地點
李傑被卷入的官司,涉及20年前雄風實業和宇威公司的租賃糾紛。
2003年3月28日,雄風實業和宇威公司簽訂了承包租賃經營合同,雄風實業將位於鄭州市金水區杜嶺中街159號的寫字樓即雄風大廈整體出租給宇威公司經營,每年租金為75萬元。雙方因承包金問題產生糾紛,鬧上法庭。杜嶺村民組表示,雄風大廈是村民組的產權,雄風實業在欠村民組30萬元租金的情況下擅自將其出租給宇威公司,村民組要求雄風實業和宇威公司搬離雄風大廈並交付租金。
2005年1月21日,金水區人民法院判決兩公司間的合同無效,要求兩公司搬離寫字樓,雄風實業支付杜嶺村民組拖欠房租47萬,但有權向宇威追償。
雙方多次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9日,河南省高院判決宇威公司向雄風實業賠償每年41萬,時間從2003年4月1日起,到交付租賃設備之日止,雄風實業則向村民組賠償每年50萬,逾期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但二十多年來,宇威公司並無財產可供執行。
直到2022年,雄風實業再次申請對宇威公司強製執行,並提出新證據:宇威公司設立之初,其法定代表人秦偉和股東李傑的出資賬戶、公司賬戶均不存在。
河南中喜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於2000年10月12日出具的一份驗資報告顯示,截至2000年10月12日,已收到股東投入的人民幣300萬元,其中李傑以現金出資90萬元,占股30%。
驗資報告(受訪者提供)
在雄風實業的再次申請下,2022年5月,一審法院開具調查令調查宇威公司名下銀行賬戶。中信銀行鄭州紅專路支行回複稱,無該銀行賬戶信息;2023年6月,一審法院開具調查令調取秦偉、李傑在中信銀行鄭州紅專路支行開設的賬戶信息。中信銀行鄭州紅專路支行回複稱:我行無這兩個賬號信息。
隨後,李傑、秦偉兩人因未履行出資義務,坐上了雄風實業債務的被告席。
北京浩天(上海)律師事務所查汝玲律師稱,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這一責任與股東是否實際獲利無關。在本案中,盡管李傑未實際出資也未從公司獲得任何利益,但其股東身份已經通過工商登記確認。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李傑仍需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換言之,盡管李傑的90萬元出資被證實為虛假,但隻要其股東身份還未被正式解除,他依法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李傑能夠證明自己是被冒名登記的股東,那麽公司和債權人就不能要求他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但關鍵在於李傑能否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被冒名事實。
極目新聞記者嚐試聯係驗資的河南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發現其早已被注銷。
找不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傑稱,四次敗訴後,自己也很想找到,到底是誰冒充了他的身份。
李傑告訴記者,自己並無長相相似的兄弟,隻有兩個姐姐也已經出嫁,且自己的身份證是大學時期辦理的,從未遺失過。他掏出當時被冒充的身份證向記者展示,身份證號位數比新版身份證少了3位,地址是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2010年左右,他辦理了新身份證,地址和身份證號碼都有所更改。
唯一的線索是工商檔案中公司發起人履曆表。履曆表顯示,股東李傑的學曆為本科,附有身份證照片,還粘貼有李傑本人的一英寸照片。簡曆中的“李傑”於1998年至1999年在河南富登房地產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至宇威公司成立期間在河南潤輝實業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股東會,決議李傑將其在公司的出資90萬元全部轉讓給張聰。
“李傑”的股東簡曆(受訪者提供)
2月28日,極目新聞記者撥打了李傑、秦偉、張聰履曆上登記的股東電話,以及公司其他登記人員的座機號碼,均無人接聽。記者嚐試聯係履曆上提到的兩家公司,其中一家顯示已注銷狀態,另一家亦無人接聽。
李傑則稱,履曆上的一英寸照片是自己大學時候的照片,1998年他還在河南農業大學讀大三,直到1999年才畢業。畢業時,他曾經在鄭州一些公司投過簡曆,當時投簡曆除了需要照片和簡曆之外,還需要附加身份證複印件。他懷疑,自己的身份信息就是此時被泄露出去,並被冒用了。
根據工商檔案,公司成立之初的注冊人就是秦偉,他還是法定代表人、公司大股東,也和李傑一同涉訴,應是本案的關鍵證人。
但李傑稱,四場官司中,秦偉始終未露麵。即使是李傑起訴秦偉的官司,對方也未能露麵,甚至連代理律師都未出庭。
極目新聞記者循著法律文書上留下的秦偉現居地,來到了鄭州市金水區一小區22號。但該小區門衛表示,該小區沒有22號,隻有隔壁小區有。記者在2單元2號門敲門多次,無人應答。記者來到隔壁小區22號,門內居民表示,並不認識一個叫秦偉的人。
疑似秦偉住址,門內住戶稱並不認識他
被凍結的人生
財產被凍結後,李傑的生活似乎也被“凍結”了。
李傑自述,自己的人生軌跡很簡單。他的父母都是農民出身,他1995年考上河南農業大學,是當時村裏少有的大學生。1999年大學畢業後,李傑一開始被分配至駐馬店人事局工作,但因為離家較遠,他希望回到老家周口工作,於是先掛名到周口一家工廠,再通過社招考上了周口市淮陽區劉振屯鎮政府。2000年入職劉振屯鎮政府工作後,他一直未離開過單位,就這樣工作了23年,直到發現自己成了老賴。
李傑自稱被冒用的身份證,一直保存在身邊
即將到知天命之年的李傑還有十多年就要退休,但出了這樣的事情後,他無法再在鎮政府上班,單位發放工資的存折卡也一分錢都取不出,為了謀生,他不得不離開老家,目前在外地一小區當保安,給人看門。就連吃碗麵,都需要向前妻何豔紅借錢。“身上沒剩下多少現金了”,他窘迫地說。
何豔紅告訴記者,她自己就是個農村婦女,兩人經介紹認識,在李傑大學時期就結婚了,婚後育有2個兒子,2023年因感情不和離婚。20多年前李傑家裏的經濟狀況並不好。1999年李傑大學畢業時,李傑的母親病逝,當時就連葬禮的錢都是借的,家裏窮得揭不開鍋。“如果說那時候他能拿出90萬開公司,我是一定不相信的。”何豔紅稱。
李傑帶領極目新聞記者來到了他和何豔紅名下唯一一處房產,一間89平方米的商品房。李傑稱,房子買的時候價值46萬元,目前法院掛網拍賣的評估價是39萬餘元。
其中一間屋子還是兒子的婚房,家裏還晾曬著衣服、嬰兒用具。麵對記者,何豔紅抹著淚說:“兒媳婦知道這個事情後,也跑回娘家了。我們不敢告訴兩個當兵的兒子,也不知道怎麽說。”
李傑則猛抽煙,“說實話,我打了四次官司,借了很多錢,還是要不回清白,想死的心都有了。”
河南省市監局:若“冒名登記”將追查到底
北京浩天(上海)律師事務所查汝玲律師表示,李傑的核心敗訴原因主要有:第一,筆跡鑒定不全麵:僅對2份文件進行簽名鑒定,未覆蓋工商檔案中所有簽名,法院認為“代簽”可能性未排除。第二,身份信息泄露解釋不足:李傑稱“身份證未丟失,可能在招聘會泄露”,但未提供具體被盜用的證據(如被盜用時間、盜用者身份),法院認為其未盡到身份保管義務。第三,工作證明不完整:鎮政府出具的證明無經辦人簽字,且缺失1999-2001年工資流水和人事檔案(與公司成立時間重合),無法徹底證明“無參與公司可能”。
此外,李傑被登記為股東的時間為2000年,如果現在才提起行政訴訟,已經超出了此類案件的5年追訴期限,法院可能直接不予受理。
查汝玲律師認為,法律對“被冒名股東”的認定標準極高,被冒名者需證明兩點:身份被冒用且完全不知情(如簽名被偽造、未參與公司經營);從未有過成為股東的意思表示(如未實際出資、未享受分紅等)。
上海董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胡秋林告訴記者,一旦發現自己身份被冒用開公司後,應及時搜集證據,前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撤銷登記。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司確認不具有股東或法人身份。此外,該類案件還可能有私刻印章偽造公司文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還可前往公安局進行刑事報案。若因此遭受損失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冒用人等相關人員要求其賠償損失、賠禮道歉。若因此涉訴被要求因冒名股東身份而承擔責任的,可向法院申請中止審理,待相關程序結束後再行恢複。就李傑案而言,可從虛假出資作為突破口,搜集相應證據。
2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就被冒名登記一事,來到位於河南省鄭州市相關部門谘詢。河南省政務服務大廳市監局窗口工作人員稱,此事不屬於窗口工作範疇。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拒絕來訪者進入,並稱可以直接撥打信訪科電話。信訪科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稱,若是冒名頂替可以將紙質材料郵寄,再由專人介入調查。法製科工作人員也稱,需要將材料郵寄到市場監管局,雖然是20年前的舊案,但若被冒名登記,將會追查到底。
3月11日,李傑告訴記者,他已經將材料郵寄到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等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