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歲貴州男子王某為發泄情緒,頻繁撥打 120 急救電話調戲女性接線員並以此為樂。經核實,近一個月的時間,他撥打了 4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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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4 日,記者獲悉,日前,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 7
日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期間,違法行為人王某在家中因手機欠費停機無聊,遂使用自己的手機(一個處於停機狀態的電話,僅能撥打 110、120
等緊急呼救,導致接線員無法回撥)撥打 120 急救電話(貴州省遵義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調戲女性接線員,並以此取樂。
王某此舉不但給接線員造成嚴重心理影響,同時長期嚴重占用急救資源,造成急救資源浪費,擾亂公共秩序。
經調查核實,王某撥打 120 累計次數達 480 餘次,均無正當理由,以取樂為目的多次撥打
120 急救電話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根據相關規定,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 7
日的行政處罰。
醫療急救事關人命,分秒必爭。120
電話一旦被騷擾電話占據,將導致正常報警無法接入。一邊是急救人員和患者家屬拚盡全力,但另一邊卻有人漠視生命,時常拿 " 生命熱線 "
開玩笑。民警提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惡意撥打 120 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情節較重的,可處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如果惡意撥打 120 的行為構成犯罪,還會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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