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福建的阿傑與阿英經人介紹相識。2024年2月26日,兩人登記結婚。阿傑稱,他們當時按約定分多次支付了138萬元彩禮及一斤黃金。婚後兩人前往昆明生活,但阿傑遭遇尷尬困境:他想與阿英同房卻屢遭拒絕。
起初阿傑以為是妻子害羞,但數月過去仍未改變。2024年4月26日,阿英突然提出離婚並列出流程,阿傑試圖挽回,但直至8月份女方仍舊拒絕與他同房。
9月,阿傑提出離婚並要求返還部分彩禮,但遭到阿英家人反對。阿傑隨後向法院起訴離婚,阿英稱雙方仍有感情,最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此後,阿傑稱聯係不上阿英。阿傑希望能再與阿英的家人溝通離婚事宜,但阿英家人不願意調解。最終,阿傑決定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
調解小組認為,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情感問題,更牽扯到兩個家庭的糾葛矛盾,希望阿傑和阿英雙方家人都能冷靜對待,通過對話方式來化解矛盾。
彩禮,古稱“納征”,是婚姻禮儀的重要環節,寄托著締結婚約的美好願望。然而,隻有金錢味道的“彩禮”,既不講“禮”,也不講“理”,異化變質成了“財禮”,帶來種種問題。阿傑與阿英的案例正是高額彩禮問題的一個縮影,值得我們深入反思和批判。
01
高額彩禮扭曲了婚姻的本質
婚姻本應建立在愛情、信任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而不是金錢和物質的交換。然而,高額彩禮將婚姻異化為一種“買賣關係”,女方家庭通過彩禮來“定價”女兒,男方則通過支付高額彩禮來“購買”婚姻。這種交易式的婚姻模式,不僅削弱了婚姻的情感基礎,還可能導致婚後關係的失衡。阿傑支付了100多萬元彩禮和一斤黃金,但婚後卻遭遇阿英的冷漠和拒絕,這正說明了高額彩禮並不能保證婚姻的幸福和穩定。
02
高額彩禮加劇了性別不平等
高額彩禮現象反映了社會中根深蒂固的性別不平等觀念。女方家庭通過彩禮來“補償”養育女兒的成本,而男方則承擔了巨大的經濟壓力。這種觀念不僅物化了女性,還將她們視為家庭的“財產”,而非獨立的個體。阿英在婚後拒絕與阿傑同房並提出離婚,可能反映了她在婚姻中的被動地位和不滿情緒。高額彩禮並沒有給她帶來真正的幸福,反而讓她陷入了婚姻的困境。
03
高額彩禮違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則
男方因為支付了高額彩禮,往往在婚姻中處於被動地位,甚至不敢輕易提出離婚;女方則可能因為彩禮的壓力,被迫接受不幸福的婚姻。阿傑在婚後遭遇阿英的冷漠,卻因為彩禮問題難以順利離婚,這正是高額彩禮對婚姻自由的嚴重束縛。
04
高額彩禮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
現代婚姻應更加注重夫妻雙方的情感契合、平等尊重和共同成長,而不是通過金錢來衡量婚姻的價值。高額彩禮作為一種落後的習俗,已經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它不僅加重了家庭的經濟負擔,還可能導致婚姻關係的扭曲和破裂。
變了味的彩禮,阻礙青年婚嫁,加重家庭經濟負擔,也給婚姻穩定埋下隱患,成為人們追求幸福路上的“絆腳石”。過高過重的彩禮,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通,帶來沉重的“人情債”,使愛情和婚姻嚴重變味,必須堅決抵製。我國《民法典》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最高人民法院圍繞彩禮糾紛案件進一步明確裁判標準,針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彩禮認定範圍、彩禮返還原則、訴訟主體資格等重點難點問題予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