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女士抱著老公、兒子的骨灰痛哭
2月7日,正月初十,原本是郝女士兒子小辰5歲的生日,她帶著給兒子買的新玩具來到丈夫和兒子的墓前,陪兒子過了一個不一樣的“生日”。
郝女士原本有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但一切在兩年前發生了改變。2023年8月5日,郝女士駕駛越野車帶家人到北京看望生病父親後,在返回途中經過京昆高速四川綿陽境內時被一輛大貨車追尾,其丈夫、3歲兒子及保姆經搶救無效均不幸身亡,她本人也受了傷。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貨車司機鄧某承擔此次事故全責,郝女士等人無責任。同年12月,貨車司機鄧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綿陽市某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想不通為何判緩刑?我沒有原諒司機……”2月11日,郝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隨後提起了申訴,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訴。
上個月,郝女士收到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在再審決定書中,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未公開審理、未及時向被害人送達判決書、未聽取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認罪認罰從寬的意見,審判程序違法;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緩刑適用不當,為維持司法公正,準確懲治犯罪,依法提起抗訴。
紅星新聞記者從該再審決定書上看到,此案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審。落款時間為2025年1月22日。郝女士表示,目前,她還沒有收到開庭通知。
▲郝女士一家三口
突發事故:
高速路上突遭大貨車追尾
丈夫、兒子及保姆不幸身亡
郝女士的老家在哈爾濱,早年來到成都打拚,曾做過婚慶主持人等工作。在此期間,她認識了做視頻剪輯的鄧先生,兩人墜入愛河並結婚成家。2020年,夫妻倆生下兒子小辰。
後來,郝女士夫婦開了一家火鍋店。由於忙於生意,鄧先生老家又在雲南,夫妻倆請了一個保姆照顧兒子。
2023年8月,郝女士的父親病重,在北京一家醫院治療,夫婦倆駕車帶著兒子和保姆前往北京看望。然而,在看望老人後返程途中,悲劇發生了。
當年8月5日下午4時許,郝女士駕車行駛至京昆高速四川綿陽境內時遇到堵車,她慢慢降低速度停在了行車道上。
“我前方是一輛半掛車,我們相距1.5米~2米。”郝女士至今記憶猶新,她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停車時她還跟丈夫說“還有一個多小時就到(成都)了”,正準備給兒子說話時,後方突然來了一輛大貨車,徑直撞上了她的車,並將車推撞上前方的半掛車尾部。
▲車禍現場
郝女士一家的車嚴重變形,坐在後排的丈夫、兒子,以及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保姆,均沒了反應。她本人也受了傷,但由於被安全帶拴著無法動彈,隻能在車上大聲呼救,並稱車上還有小孩。
“我全程清醒,目睹了整個救援過程,有人用工具撬開了我的車門,剪斷了安全帶才把我救出來。”郝女士說,當時她就發現丈夫和保姆不行了,但看不到兒子的情況。後來救援人員趕到,將其丈夫、兒子和保姆救出送到醫院,但3人經搶救無效均不幸身亡。
郝女士記得,當時她給家人打了電話,但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病重的父親。就在車禍發生7天後,其父親也因病去世。
一審判決:
貨車司機被判三緩五
她提起申訴,稱“沒有原諒司機”
2023年8月6日,貨車司機鄧某被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鄧某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郝女士等人無責任。
同年12月13日,綿陽市某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認為,鄧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三人死亡、多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後,鄧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鄧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
法院認為,鄧某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發生後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係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鄧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減輕處罰。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其悔罪表現,依法可適用緩刑,判決鄧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直到2024年3月5日,我才得知法院已經判了。”她說,自己一直關注著法院判決,得知貨車司機被判緩刑,表示無法接受,“司法鑒定報告顯示,肇事貨車有近十項不符合國家標準。”
郝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的司法鑒定報告顯示:其中,該車第一軸左、右兩側製動器事故前失效;第五軸左側製動摩擦片、第六軸右側製動摩擦片、第六軸左側製動摩擦片、上片及下片部分區域無新鮮摩擦痕跡,分析認為以上製動器摩擦片無新鮮摩擦痕跡區域與製動鼓在製動器工作中未發生摩擦,導致製動器製動效能降低;第一軸製動器、第二軸、第五軸左側製動器、第六軸製動器均存在安全隱患,將導致車輛製動效能降低。
“我想不通(貨車司機)為何判緩刑?我沒有原諒司機,也不要賠償。”郝女士說,她隨後提起了刑事申訴。
檢方抗訴:
認為原審判決緩刑適用不當
家屬已收到法院再審決定書
2024年11月4日,郝女士收到了一審法院所在地綿陽市某區檢察院的答複函,該函件顯示,經該院審查,認為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量刑不當,現向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
2025年1月22日,郝女士收到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上麵顯示:“一審判決生效後,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本院提起抗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這份再審決定書顯示,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未公開審理、未及時向被害人送達判決書、未聽取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認罪認罰從寬的意見,審判程序違法;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緩刑適用不當,為維持司法公正,準確懲治犯罪,依法提起抗訴。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本院經審查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對人民檢察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對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包括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可能有錯誤,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並將指令再審決定書送達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本案應由本院提審。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本案提審期問,不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我還沒有收到開庭通知。”2月11日,郝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也想借此給大貨車司機提個醒,不是購買了高額保險就可以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
▲郝女士一家三口
人生劇變:
她形單影隻還患上抑鬱症
正月初十到墓地陪兒過“生日”
這場突來的交通事故,也徹底改變了郝女士的人生。
事故發生後,患有幽閉恐懼症的她不敢再開車,不敢單獨待在狹小的空間內。睡覺要開夜燈,但隻要一閉眼,滿腦子都是車禍當天的場景。她稱,自己已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和躁鬱症,必須靠吃藥維持。
2024年春節,她不敢回娘家過年,因為家中還有年邁的奶奶,擔心此事給家人帶來悲痛,也不敢回丈夫的昆明老家,不知道該如何給公公婆婆交代。“大年三十,我一個人在家做好飯,下午兩點到了墓地,和‘老公兒子’一起,直到陵園關門。”說著,郝女士忍不住哽咽起來。
如今,郝女士的生活已發生劇變,一家三口的幸福早已遠去,開始一個人形單影隻的生活。
2月7日,正月初十,如果沒有這起悲劇,這一天原本是兒子5歲的生日,郝女士帶著給兒子買的新玩具,來到老公和兒子的墓前陪兒子過了一個“生日”。
2月11日晚8時,吃過晚飯後,她還要去趕一波人流量高峰賣寵物,然後到酒吧去做酒水推銷。現在,這兩個事項是她的主要收入來源。
“火鍋店後來我開了兩個月,無法再開了。我和老公談戀愛時曾一起賣過寵物,現在隻有自己一個人了,就又幹起了老本行,也是對老公的一個思念。”郝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前,她曾做過婚慶主持,因在這起事故中毀了容,雙眉中間有一道疤痕,也沒辦法再從事原來的工作,“誰願意讓一個毀容的女人去主持婚慶?”
她說,2023年,她做了子宮切除手術,已無法再生育……
2月7日,正月初十,原本是郝女士兒子小辰5歲的生日,她帶著給兒子買的新玩具來到丈夫和兒子的墓前,陪兒子過了一個不一樣的“生日”。
郝女士原本有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但一切在兩年前發生了改變。2023年8月5日,郝女士駕駛越野車帶家人到北京看望生病父親後,在返回途中經過京昆高速四川綿陽境內時被一輛大貨車追尾,其丈夫、3歲兒子及保姆經搶救無效均不幸身亡,她本人也受了傷。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貨車司機鄧某承擔此次事故全責,郝女士等人無責任。同年12月,貨車司機鄧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綿陽市某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想不通為何判緩刑?我沒有原諒司機……”2月11日,郝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隨後提起了申訴,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訴。
上個月,郝女士收到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在再審決定書中,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未公開審理、未及時向被害人送達判決書、未聽取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認罪認罰從寬的意見,審判程序違法;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緩刑適用不當,為維持司法公正,準確懲治犯罪,依法提起抗訴。
紅星新聞記者從該再審決定書上看到,此案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審。落款時間為2025年1月22日。郝女士表示,目前,她還沒有收到開庭通知。
▲郝女士一家三口
突發事故:
高速路上突遭大貨車追尾
丈夫、兒子及保姆不幸身亡
郝女士的老家在哈爾濱,早年來到成都打拚,曾做過婚慶主持人等工作。在此期間,她認識了做視頻剪輯的鄧先生,兩人墜入愛河並結婚成家。2020年,夫妻倆生下兒子小辰。
後來,郝女士夫婦開了一家火鍋店。由於忙於生意,鄧先生老家又在雲南,夫妻倆請了一個保姆照顧兒子。
2023年8月,郝女士的父親病重,在北京一家醫院治療,夫婦倆駕車帶著兒子和保姆前往北京看望。然而,在看望老人後返程途中,悲劇發生了。
當年8月5日下午4時許,郝女士駕車行駛至京昆高速四川綿陽境內時遇到堵車,她慢慢降低速度停在了行車道上。
“我前方是一輛半掛車,我們相距1.5米~2米。”郝女士至今記憶猶新,她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停車時她還跟丈夫說“還有一個多小時就到(成都)了”,正準備給兒子說話時,後方突然來了一輛大貨車,徑直撞上了她的車,並將車推撞上前方的半掛車尾部。
▲車禍現場
郝女士一家的車嚴重變形,坐在後排的丈夫、兒子,以及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保姆,均沒了反應。她本人也受了傷,但由於被安全帶拴著無法動彈,隻能在車上大聲呼救,並稱車上還有小孩。
“我全程清醒,目睹了整個救援過程,有人用工具撬開了我的車門,剪斷了安全帶才把我救出來。”郝女士說,當時她就發現丈夫和保姆不行了,但看不到兒子的情況。後來救援人員趕到,將其丈夫、兒子和保姆救出送到醫院,但3人經搶救無效均不幸身亡。
郝女士記得,當時她給家人打了電話,但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病重的父親。就在車禍發生7天後,其父親也因病去世。
一審判決:
貨車司機被判三緩五
她提起申訴,稱“沒有原諒司機”
2023年8月6日,貨車司機鄧某被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鄧某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郝女士等人無責任。
同年12月13日,綿陽市某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認為,鄧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三人死亡、多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後,鄧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鄧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
法院認為,鄧某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發生後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係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鄧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減輕處罰。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其悔罪表現,依法可適用緩刑,判決鄧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直到2024年3月5日,我才得知法院已經判了。”她說,自己一直關注著法院判決,得知貨車司機被判緩刑,表示無法接受,“司法鑒定報告顯示,肇事貨車有近十項不符合國家標準。”
郝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的司法鑒定報告顯示:其中,該車第一軸左、右兩側製動器事故前失效;第五軸左側製動摩擦片、第六軸右側製動摩擦片、第六軸左側製動摩擦片、上片及下片部分區域無新鮮摩擦痕跡,分析認為以上製動器摩擦片無新鮮摩擦痕跡區域與製動鼓在製動器工作中未發生摩擦,導致製動器製動效能降低;第一軸製動器、第二軸、第五軸左側製動器、第六軸製動器均存在安全隱患,將導致車輛製動效能降低。
“我想不通(貨車司機)為何判緩刑?我沒有原諒司機,也不要賠償。”郝女士說,她隨後提起了刑事申訴。
檢方抗訴:
認為原審判決緩刑適用不當
家屬已收到法院再審決定書
2024年11月4日,郝女士收到了一審法院所在地綿陽市某區檢察院的答複函,該函件顯示,經該院審查,認為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量刑不當,現向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
2025年1月22日,郝女士收到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上麵顯示:“一審判決生效後,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本院提起抗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這份再審決定書顯示,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未公開審理、未及時向被害人送達判決書、未聽取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認罪認罰從寬的意見,審判程序違法;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緩刑適用不當,為維持司法公正,準確懲治犯罪,依法提起抗訴。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本院經審查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對人民檢察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對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包括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可能有錯誤,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並將指令再審決定書送達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本案應由本院提審。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本案提審期問,不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我還沒有收到開庭通知。”2月11日,郝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也想借此給大貨車司機提個醒,不是購買了高額保險就可以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
▲郝女士一家三口
人生劇變:
她形單影隻還患上抑鬱症
正月初十到墓地陪兒過“生日”
這場突來的交通事故,也徹底改變了郝女士的人生。
事故發生後,患有幽閉恐懼症的她不敢再開車,不敢單獨待在狹小的空間內。睡覺要開夜燈,但隻要一閉眼,滿腦子都是車禍當天的場景。她稱,自己已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和躁鬱症,必須靠吃藥維持。
2024年春節,她不敢回娘家過年,因為家中還有年邁的奶奶,擔心此事給家人帶來悲痛,也不敢回丈夫的昆明老家,不知道該如何給公公婆婆交代。“大年三十,我一個人在家做好飯,下午兩點到了墓地,和‘老公兒子’一起,直到陵園關門。”說著,郝女士忍不住哽咽起來。
如今,郝女士的生活已發生劇變,一家三口的幸福早已遠去,開始一個人形單影隻的生活。
2月7日,正月初十,如果沒有這起悲劇,這一天原本是兒子5歲的生日,郝女士帶著給兒子買的新玩具,來到老公和兒子的墓前陪兒子過了一個“生日”。
2月11日晚8時,吃過晚飯後,她還要去趕一波人流量高峰賣寵物,然後到酒吧去做酒水推銷。現在,這兩個事項是她的主要收入來源。
“火鍋店後來我開了兩個月,無法再開了。我和老公談戀愛時曾一起賣過寵物,現在隻有自己一個人了,就又幹起了老本行,也是對老公的一個思念。”郝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前,她曾做過婚慶主持,因在這起事故中毀了容,雙眉中間有一道疤痕,也沒辦法再從事原來的工作,“誰願意讓一個毀容的女人去主持婚慶?”
她說,2023年,她做了子宮切除手術,已無法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