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被控詐騙副科級待遇”一案有了新進展。2月7日,上遊新聞記者從韓百彥家屬處獲悉,河南新鄉長垣檢察院認為該案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長垣法院準許檢方撤訴。
上遊新聞此前刊發的《村幹部享受副科級工資待遇近11年後,被控詐騙了財政資金》報道顯示,2024年5月16日,韓百彥被河南新鄉長垣檢察院批捕。檢方查明,韓百彥自1997年1月至2000年6月任長垣丁欒鎮韓寨村村委會主任,2000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2011年7月,韓百彥謊報其1991年1月始任韓寨村村委會主任,工作年限符合享受副科待遇要求;2011年12月21日,新鄉市市委組織部發文通知:韓百彥享副科待遇。自2012年3月至2022年9月,被害單位長垣市財政局向韓百彥發放並補發工資待遇共計21.6萬餘元,其實際應領取工資待遇為2.04萬餘元。
檢方認為,韓百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韓百彥家屬對此並不認同。家屬說:“當時是組織照顧韓百彥,主動提出讓他申報副科待遇的,申報表上寫有1991年他擔任村委會主任,是經過三級審核的,也是鎮領導讓他去擔任村委會主任。現在看,1991年到1997年,韓百彥是名不正言不順的村委會主任,但幹的是村委會主任的活。”
1991年至1997年,誰是韓寨村村委會主任?丁欒鎮一名鎮幹部受訪時稱,1991年至1997年存在不規範之處,韓寨村村委會主任並不是由村民代表選出,民政局也未發聘任書。他和同事在檔案室內多次尋找,也沒找到1991年至1997年誰是村委會主任的相關書證,“那6年村幹部之間有矛盾。誰是村主任,有多種說法,找不到書證。”
法院裁定:準許長垣市檢察院撤回對韓百彥的起訴。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上遊新聞刊發上述報道時,
患有高血壓、右眼近乎失明、74歲的韓百彥被羈押在看守所內。2024年11月11日,長垣市法院決定對韓百彥采取取保候審的強製措施。
2025年1月26日,長垣市法院做出裁定:在審理過程中,長垣市檢察院做出撤回起訴決定書,以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向該院提出對韓百彥撤回起訴。公訴機關要求撤回起訴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長垣市法院裁定:準許長垣市檢察院撤回對韓百彥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