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乘客在山東航空飛機上撿到鞭炮”一事引發關注。2月4日,鄭州新鄭機場工作人員表示,事件涉及桂林、鄭州兩個機場,目前還在調查中。該工作人員表示,不光是旅客、員工,接觸過這個航班的都要接受調查。(據2月4日央廣網報道)
1月31日,有網友發視頻稱乘坐當日山東航空SC2270由桂林飛廈門的航班時,在座位下麵撿到鞭炮,隨後交給乘務員。
相關方麵的回應(視頻截圖)
飛機上發現鞭炮,這可不是兒戲,這屬於易燃物品,包括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爆竹、鋼絲棉等物品,對航班來說,都是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因為事關航班安全,馬虎不得。對此,就該調查清楚,有個處理結果。
據介紹,莫說是鞭炮嚴禁上飛機,就是飛機經過的淨空保護區內,也是嚴禁燃放升空煙花爆竹的。因為煙花爆竹在燃放時產生的煙霧與強光都會影響到飛行員的視線,如果碎片、粉塵之類被卷入飛機發動機,會撞擊發動機內部葉片、渦輪,引發故障。攜帶煙花爆竹上飛機,更是會對飛行安全造成威脅。煙花爆竹一旦在飛機上被引燃,可能會引發火災或爆炸,導致飛機迫降或取消航班,給航空公司和其他乘客帶來損失?,此外,還可能引發其他乘客的恐慌,影響飛行秩序?。
所以,飛機座位下發現鞭炮,這真不是小事,一查到底也不是小題大做,因為這暴露出的安全隱患令人擔憂:違禁物品是怎麽被帶到飛機上的?從機場的安檢程序到飛機內的清掃與檢查是否存在漏洞?
乘客稱自己是在下飛機時在腳下發現了鞭炮,之後也打了山東航空的客服投訴熱線,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調查。“因為航班是從鄭州出發,所以調查人員稱也不排除是通過鄭州那邊機場帶入的。”
乘客稱發現鞭炮(視頻截圖)
由於視頻係乘坐航班的乘客所發,視頻內容是否造假並不難查清。如果排除視頻內容的造假,確認所發現的物品為鞭炮,那麽,是可以順藤摸瓜查清楚來龍去脈的。這一小節鞭炮也不排除並非在當值的航班上給帶上飛機的,也可能是此前就被帶上了飛機,隻是沒有被發現。如果是那樣的話,情況就相對複雜一些,排查起來就比較麻煩,安全製度的落實更值得反思。
無論涉及哪些環節,都應該一查到底。據介紹,不光是旅客、員工,接觸過這個航班的都要接受調查。這就是應有之義,任何有可能接觸到航班的,都應該拉網式排查,不能漏掉責任人。雖然涉及人數較多,排查起來耗費時間,也不能怕麻煩。
航空安全無小事,這事還真不能爛尾。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夾帶的煙花爆竹,並可以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擾亂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查到底並非為了要處理誰,而是為了查找安全的漏洞所在。隻有查清真相,才能找出安全漏洞是在哪個環節發生的,又該如何補上漏洞,通過舉一反三,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進一步築牢安全防線。同時,找到責任人,為的是加強教育,警示他人。因此,此事無論如何,應該有個最終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