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就保持沉默,不要怕他,現在都是網絡時代,你怕他啥?”被執行人馬阿姨剛被帶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黃浦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這段由馬阿姨的女兒、同時也是被執行人之一的小南通過微信隔空“指導”她的語音信息,就在手忙腳亂之間意外地通過手機外放喇叭播放了出來。
這個發生在不久前的場景,讓在場的黃浦區人民法院和安徽省臨泉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臨泉縣法院)的幹警哭笑不得。
故事要從兩年前說起。小南和阿超經人介紹相識,雙方訂婚後,在2022年11月按照當地習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並開始共同生活,但並未辦理結婚登記。
由於經人介紹,又礙於家裏催婚,小南和阿超在認識沒多久後就在一起生活,感情基礎薄弱。2023年1月,兩人因性格不合頻繁爭吵,選擇不再共同生活。但為了結上婚,阿超前前後後花費50餘萬,其中購置了訂親禮、相家錢、金首飾、家電家具等彩禮費用為26萬元。雙方分開後,阿超起訴至臨泉縣法院,要求小南以及其父母返還這些彩禮。
經過審理,臨泉縣法院綜合考量雙方同居生活的時間,男方給付彩禮的數額以及女方為舉行婚禮支出等情形,酌定小南與父母共同返還阿超彩禮等共26萬元。
但小南一家卻始終拒不執行,阿超隻能向臨泉縣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因為未查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小南一家早已全部來到上海務工,根據阿超提供的線索,臨泉縣法院執行局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平台聯係黃浦區人民法院,請求協助開展異地拘留工作。
“我局一起案件被執行人租住在黃浦區,我們擬對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根據《關於長三角地區法院異地拘留一體化辦理規則》,請給予協助。”黃浦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陳一鳴在接到了臨泉縣法院執行局打來電話後回複道:“我們會依據規則給予你院充分的協助。”
第二天一大早,臨泉縣執行局幹警來到上海時,黃浦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及警車已經整裝待發。兩家法院幹警匯合後,便馬不停蹄地來到被執行人租住地址進行蹲守。
“就是她!”隻聽申請執行人一聲大喊,循聲望去,一扇半開著的破舊木門旁站著位年逾五十的中年婦女。
經過身份核對,確認這就是被執行人之一的馬阿姨,其餘兩名被執行人因外出工作,並不在家。
被執行人馬阿姨隨執行幹警至法院執行局談話
“這個案子經過了二審和再審程序,均確認了一審法院判決的效力,法院的生效判決你們要履行的。如果你真的孝順父母,就主動把彩禮錢退回來,不要讓你母親受苦。”執行法官聽到小南發來的語音信息後,給小南做起了思想工作,但小南仍拒絕返還彩禮,甚至向其母親說道:“大不了你先關進去一天,到時候我再救你。”
經過兩家法院輪番勸說,小南一家仍態度蠻橫,拒不返還彩禮。見狀,臨泉縣法院執行法官當即對馬阿姨宣布拘留決定,黃浦區人民法院協助送拘。
而就在送拘的路上,看到兩地法院跨域協同執行的威嚴,真切感受到抗拒執行法律後果的馬阿姨,主動提出了要協商還款方案。
最終,馬阿姨聯係家人現場履行了16萬元。經了解,剩餘的10萬元也於近期匯入了申請執行人阿超的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