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藝術家葉永青抄襲案是中國當代藝術圈一大醜聞,曆經多年,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結果出來後,葉永青近日終於公開發表“道歉聲明”。1月23日,《法製日報》上刊登了葉永青的公開道歉“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誠懇地接受批評,檢討教訓,並向西爾萬先生致以誠摯的道歉。”
此前,葉永青曾否認抄襲,僅表示對其影響至深。西爾萬提起訴訟後,葉永青曾表示暫不回應,並一直未公開道歉。
《法製日報》電子版的葉永青道歉頁麵
道歉聲明如下:
本人葉永青,因與克裏斯蒂安*西爾萬( Christian Silvain
)著作權糾紛,已經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案號(2024)京民終471號。終審法院維持原判,案號(2019)京73民初1376號,並判決我部分作品侵權。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誠懇地接受批評,檢討教訓,並向西爾萬先生致以誠摯的道歉。
葉永青道歉聲明 電子版 截圖自法製網
自2019年葉永青抄襲被揭露以來,葉永青始終否認抄襲。繼2023年8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判葉永青抄襲西爾萬事實成立後,葉永青不服判決上訴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5年年初,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
一審法院根據權利人知名度、侵權行為具體情節、葉永青的主觀過錯等因素酌情確定500萬元的賠償數額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確認。葉永青的相關上訴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
二審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經濟賠償、公開道歉、名譽掃地,是葉永青為抄襲事件付出的代價。
葉永青
在2019年之前,生於1958年的葉永青是“西南藝術群體”的代表人物之一,還是知名策展人、藝術活動家、四川美院教授。2018年,葉永青在上海餘德耀美術館舉辦個展“1982-1992無中生有的年代”,展出其1980至1990年代的作品。
左: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1990年;右:葉永青的作品,1994年
克裏斯蒂安·西爾萬1950年生於比利時奧伊彭市,是一個自學成才的藝術家。在2019年之前,他的名字並無多少中國人知曉,從公開信息中可知,除了比利時的幾家畫廊,西爾萬在美國紐約、法國巴黎、德國科隆舉辦過展覽,並參加過幾次歐美的藝術博覽會,作品的售價大約為6000歐元。與之相比,葉永青的作品曾在拍賣行上以60萬歐元成交。
克裏斯蒂安·西爾萬
西爾萬在發現葉永青抄襲了他於1980年代創作的作品後表示:“鳥、鳥巢,鳥籠、紅十字架、飛機......一切都在那裏!除了我的名字,否則看起來根本就是一樣的!”
國外媒體對此事件的報道
在被指抄襲後,葉永青曾以公開信表示去了比利時,卻未見到西爾萬。而西爾萬卻表示並沒有收到葉永青的任何聯係。在西爾萬委托律師在中國訴訟後,葉永青不僅逃避接收法院所寄的訴訟文書,還曾多次以自己居住在雲南,對北京市知識產權人民法院提起“管轄權異議”。此後,葉永青還在比利時東佛拉芒省聯邦法院提出告訴,起訴這位比利時藝術家對他進行了誹謗和名譽侵權。
隨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的到來,為時五年,這起近年來影響最大的藝術圈抄襲事件,終於塵埃落定。
國家博物館原副館長、藝術評論家陳履生曾在澎湃新聞上發文表示:“葉永青在中國當代藝術的潮流中,在集體的評論話語的誤讀中失去了自我。葉永青的事件也告訴我們,不管在什麽時候都不能失去對藝術的真誠和真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