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校園殺人震驚中國!主犯少年判無期 同夥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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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震驚的河北邯鄲國中生被害案30日一審宣判,3名未成年被告各判無期、12年、不予刑事處罰。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誌)
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30日一審公開宣判,針對張姓、李姓、馬姓3名未成年被告的故意殺人案,對被告人張姓少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李姓少年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另對被告人馬姓少年依法不予刑事處罰。
該起驚人事件是今年3月10日,邯鄲市區一名國一13歲學生王子耀被3名同班同學殺害,遺體隔日被發現埋屍在附近一個廢棄菜棚內,甚至臉部被鐵鍬擊打的麵目全非。之後3名嫌疑人遭拘留後仍無悔意,整起事件震驚全中國,再度掀起未成年犯下重罪究責議題。
河北省邯鄲市說明,張姓與李姓少年作案時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而鑒於馬姓少年在共同故意殺人犯罪中未參與犯罪預謀,未實施具體加害行為,依法不予刑事處罰。
但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邯鄲市人民檢察院也提出司法、檢察建議,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相關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依法決定對馬姓少年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