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文學“掃黃”:道德至上VS“恐怖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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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警察出動“掃黃”(STR/法新社圖片)
一場持續近半年、對台灣成人網絡文學平台“海棠文學城”的作者抓捕事件算是有了結局。
12月初,一個筆名為“從此沒此作者“的微博發文,講述自從八月被抓後,“猶如墜入地獄“,“恐懼讓我幾乎夜夜失眠“,”覺得天塌了“。他慶幸自己得了一個緩刑兩年的結果,雖然“不知何時能還清欠款過上真正正常的生活“,但還是覺得“在外麵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並警告說“我們郭家不允許寫就是不允許寫,就算在外站寫隻要你在這片地土地就都會被抓,不要有僥幸心理”。
隨後幾天,網絡上傳出一些被抓捕作者的結果,一位已退贓的海棠頭部作者被判刑“四年半“,一位沒有錢退贓的作者被判了五年半,還有一些小作者通過全額退贓、預繳了一倍罰金獲得了緩刑兩至三年。但在中國的裁判文書網上,至今並沒有案件的判決文件,大家隻能從網絡上零散的信息猜測罪名是“傳播淫穢色情作品牟利罪”。
“對,沒有看到官方文件。我覺得這件事情詭異就在這裏。”有十餘年網文閱讀經曆的李華(化名)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我感覺政府每次處理這一類型的事情的時候,好像就是用這樣的一種方式。就是你不知道他們為什麽被抓,也不給你一個說法,也不給你一個標準。”
“我早就不覺得新鮮了。”另一位曾是中國網絡文學作者肆月舒(化名)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每年都有一些網絡作者被抓,被判刑,現在大陸的平台基本都收得很緊了,海棠的特點是個台灣平台,現在就連在海外平台上的寫也不安全了。”
中國時評人小武(化名)認為中國大陸對境外平台的中國作者開展審查也附和其一貫的邏輯。他在電話中對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台灣的也好,香港的也好,隻要是用中文寫作的這種平台,那最大的讀者市場肯定還是在中國的。如果從《國安法》的邏輯看,中國就是覺得他有權力管的。”
一名網民對抓捕事件的敘述(微博截圖)
審核標準的隨機性
據澎湃新聞2024年3月發布的《網絡文學平台生態抽樣調查報告》,至2023年底,中國網絡文學作品總量已達到3458.84萬部,被翻譯成20多種語言,產生了《慶餘年》《蓮花樓》《開端》《步步驚心》等成功改編為影視作品的IP,在2022年時,用戶規模就已達4.92億,正在改變中國文學的傳播路徑。
肆月舒從初中開始就成為了中國同人小說(以現有漫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元素進行的二次創作)的作者,在多個平台都有創作經驗。“網絡文學最開始興起就是因為門檻低,隻要有興趣,誰都可以寫寫。”她說。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發現自己發布的內容消失了,這才知道,原來網絡文學有“審查“。但回想這麽多年的網絡創作經曆,她最大的感受並不是審核的存在,而是審核標準的隨機性,“就是其實你也並不知道到底什麽是可以寫的,什麽是不能寫的,原來能寫的,隨時就可能不能寫了”。
具體到此次抓捕所涉及的“黃色內容“,肆舒月和李華都表示,網文作者門檻低,質量參差不齊,早年間有很多色情內容存在,有些是純粹的“黃文“,但有些色情內容是為了情節發展而存在,“寫愛情小說不可避免會涉及一些性的內容”。
“非要嚴格管控的話,很多文學作品也有涉性的內容。”小武對中國政府在“掃黃“上的堅持一直不理解,“莫言的《豐乳肥臀》、陳平原的《白鹿原》還有賈平凹的小說都有大量的露骨內容,這些算不算呢?要我看也算的。”
對一些靠網文為生的作者來說,色情內容有時候也是獲得流量的手段。李華介紹說,網文的競爭非常激烈,尤其是新手作者,要想被讀者和平台看到,有時候會設計一些這樣的情節,希望獲得一些流量。“靠網文為生的作者也很辛苦的,據我所知,很成功的作者,一般一天更新三章,得一萬多字,一個月的收入最多就是兩萬塊錢吧,這還得被平台推薦的,大概是一千次6塊錢左右。大量的作者其實不賺什麽錢,我看過作者一天就賺0.1塊錢。”
肆月舒也表示,尤其是在同人小說圈內,靠興趣支持的作者更多,是否賺錢是其次。
事實上,中國境內的網絡文學發布平台如晉江文學城、起點中文網網等,從2015年起,就逐漸收緊對內容的審核。李華說,“原來還可以有一些隱晦的寫法比如“大戰八百回合“或者“水乳交融“什麽的,現在這種也不行的,脖子以下都不能寫也看不到了。所以這輪抓的作者都是海棠的,因為這類內容在境內平台已經完全不可能發布了。”
中國網絡上流傳著不少調侃晉江文學城審核的笑話。該平台的機器審核會自動將不符合規定的字詞替成“囗囗“,比如,當作者寫道“他生性愛自由“,最後隻會顯示“他生囗囗自由“,如果作者寫“他蹲下身撿起……“,最終會顯示為“他蹲囗囗撿起”。
這種審核不隻針對色情,也包括時政敏感詞匯,盡管作者本意與政治無關。李華舉例說,“如果你寫八九不離十,最後就會變成:囗囗不離十。”
不過,在各大APP壟斷流量的背景下,一些中小平台又會利用一些色情內容去爭取讀者、擴大流量。小武就曾接到過一些中小平台的邀請,並明確說希望能寫一些“擦邊“(中國互聯網用語,指使用非直接的但容易讓人聯想到色情的挑逗行為或文字)內容,“還告訴我說比寫時評賺得多“,他認為,“平台也不是無辜的,也會利用這些漏洞擴大自己的收入,政府查起來再收緊。”
標準的隨機性存在於各個環節。肆月舒曾計劃過在中國漫展——中國最大的同人作品交流展會——將自己的作品印刷出售給粉絲,都已經征集好冊數,做好了印刷前的出版和設計,但在印刷時被印刷廠拒絕,理由是“接到通知,不能印刷這類作品”。
“我們也知道可能會需要書號,之前很多作者也都印過,所以想試一試,沒想到就是不行。但是,今年在杭州舉辦的漫展,杭州要大力推廣,市長和文旅局長都去了,又能印刷出版了,你看,那些法律還是存在的,但有時候手鬆一下,有時候緊一下,你就更搞不清楚什麽時候是可以的。”
厭倦了幾年一次的波折,肆舒月現在隻在國外的平台發表自己創作的同人內容,她用一種很無奈的口氣談到這種選擇:“我覺得真實的原因就是審核它是一個政治任務,是網警的工作,所以它永遠是在進行中的,永遠都會存在,它不可能改變,也不可能停止。”
被捕者家屬對事件的反應(微博截圖)
被規訓的讀者與紅色基因作者
讓作者們困惑的不隻是模糊的規定、曖昧的平台,還有讀者。
小武認為,網絡文學在中國能夠獲得大量的讀者,根本原因是中國普通百姓獲得快樂的成本很高。“在中國普通人想要放鬆一下,讀這種文章的話門檻就比較低,一個手機,有網,有時候充十幾塊錢就可以享受服務了,但現實社會中你就跟朋友去一次KTV他也要消費好幾百塊錢,在這種比較逼仄或者壓抑的社會狀態下,又沒有排解或放鬆的渠道,所以才有大量人湧入網絡小說或者抖音這種網絡視頻的渠道,這其實就是一種低成本獲得快樂的渠道。”
已經讀研究生的李華喜歡看網絡小說。她坦率地承認,“我有時候就是想體驗一下這種單純的感官刺激,我覺得這也是人類的本能。“她現在在國內一個網文平台閱讀,閱讀不收費,但有廣告。嫌看廣告煩,她還是購買了會員,“一年也就100多塊錢”。
但對肆月舒來說,讀者也正在成為審核係統的一部分。這個風氣其實2019年晉江文學城在一次“被喝茶”後引入的機製,鼓勵讀者去舉報作者,以幫助平台完善審核機製。
“現在發展成讀者要幹涉你寫的內容,比如你寫一部校園戀情小說,但還想寫他們從學校畢業後的發展,那你需要在作品前麵打tag,如果你不打tag,就會有讀者投訴;或者我寫A和B的感情,然後我又引入C,但有讀者不喜歡C,他就要舉報你。”肆月舒覺得自已本來是就是出於興趣才寫作的,“但我現在既要被係統審核,還要被讀者審核,我不想過這樣的日子”。
但在李華看來,因為讀者中有許多“小粉紅“,網絡作者也要向紅色轉變。她看過一個修仙小說,女主角從現代社會穿越到了一個人們生活很不好的修仙時代,寫到三百多章時,作者突然解釋為什麽選擇這個女主角去穿越,“主要原因是這個女主生活在一個社會主義社會,而且不單純是社會主義社會,而且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人民過得特別好,他希望這個女主穿越過去也把那個世界改造成這樣的社會”。
李華說:“我看了以後紅色教育真的是入腦入心入肺,要麽就是紅色基因本來就是在這些作者身體裏麵,真的很恐怖。”
肆月舒認為,網絡風向就是社會風向轉變的體現。“讀者現在可以因為你寫了他不喜歡的人物舉報你,將來就可能以你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來抨擊你,作者就完全失去了自己創作的自由,也就沒什麽樂趣了。”
“你自己就可以過得那麽快樂,還要我政府幹什麽呢”
此輪被抓捕作者的罪名多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根據中國《刑法》,這一罪名是指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罪行,通過互聯網複製、分享、展示亦屬於傳播的一種。
而對於這個罪名的量刑標準是2004年出台的一份司法解釋。其中規定:點擊次數超過1萬次或收入超過1萬元以上即可立案;點擊達到五萬次以上或收入達到五萬元以上,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區間量刑;如果點擊次數達到二十五萬次以上或收益超過二十五萬元以上,即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區間量刑。
廣東律師陳兆楠對這一量刑標準發表了評論。他以盜竊罪的量刑作為對比,在廣東一類地區,盜竊金額在10萬元以上,量刑區間才會超過三年;盜竊金額超過50萬,才可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區間量刑。他認為,在同一違法所得數額的情況下,“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往往麵臨較高的刑期,量刑標準是相對嚴苛的”。
陳兆楠還提到“海棠“作者的取證難題:如果是境內網站,公安機關可以控製服務器,調取內部數據,但因為“海棠“是台灣平台,公安機關隻能依靠前台點擊取證,但很多網絡平台采取虛構、人為設置點擊數的運營手段,導致目前無法獲得“海棠”作者的真實閱讀數據。
同時,一個作品不可能每個字都涉及色情,是否需要區分淫穢內容的收入與非淫穢內容的收入,以及具有藝術價值的兩性描寫是否能夠定性為淫穢內容,都是需要討論的。但現實是,鑒定一部作品是否為淫穢色情作品,根據相關規定,是“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指定兩名政治、業務素質過硬的同誌共同進行,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參加”。
自稱網絡作品《六朝》作者李鑫(筆名為龍璿、紫狂)家屬的一篇博文就對此提出異議:一審在“短短14天內對39部作品總計2億字書籍的審查——平均每天需閱讀相當於23本《三國演義》“,鑒定李鑫的網絡作品《六朝》為淫穢作品,“明顯違反常識”,並以其在十餘年寫作中獲利30萬元,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網絡熱議的焦點還包括量刑的起點僅從5萬次開始,但以被抓捕的海棠作者“遠上白雲間”為例,其十年累計的點擊量早已超過這一標準數千倍。
小武認為:“中共就是定一些入刑標準非常低的罪名,我覺得他們就是想用這個來鉗製老百姓的生活,讓你覺得時刻有一種很容易觸犯法律的可能,讓你形成一種恐懼感。”
肆月舒對此深有感觸:“我第一次被刪文就感受到了審查製度和它的恐懼性,因為這個東西是一種很直接的方式告訴你:你這個人不存在了。因為網絡社會上是不能脫離信息存在的,如果你的信息都沒了,你就直接消失了。”
她還認為,“如果真的想保護未成年人,我們可以使用分級製度,把各種級別作品的標準定義清楚,分清楚閱讀的人群,包括影視作品,不就解決問題了嗎?成年人看一點兩性的內容,有什麽危害呢?比在旅館裏放攝像頭偷拍危害還大嗎?”
“如果說傷害,我覺得色情內容不如戰爭片給未成年人的傷害大。”李華至今還記得小時候看過的《七三一部隊》:“嚇得我好幾天做噩夢。現在讓未成年人看的很多愛國片,抗美援朝什麽的,血腥場麵都很多。小孩子其實理解不了一些色情的暗示,但是都能理解血。”
談到網文“掃黃“的原因,李華的感受是,“就像大學生夜騎事件後來被禁一樣,中國政府就是不希望你有未經允許的高興,你要高興也必須在它規定的方式裏,為祖國強大高興,為高鐵又開通一條高興,但你不能自娛自樂。你自己就可以過得那麽快樂,還要我政府幹什麽呢?”
“道德越緊,反彈越大。”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劉曉蕾在評論《金瓶梅》產生的時代背景時這樣寫道:“當道德過於高調嚴苛時,文學卻要為人性辯護,爭取生存的空間。這也是明代色情小說泛濫的重要原因。”
中國曆史上幾次重演類似的場景,比如文革末期,大量流傳的手抄本《一雙繡花鞋》和《少女的心》。
李華覺得,這個景象可能還會重演。“就像小孩子,你越不讓他動的東西,他就越想去動。你要去做一件社會上禁忌的事情,反而會產生更多的刺激。”
小武提到,大約十年前,微博上一些公共知識分子被以“嫖娼“的名義抓捕或判刑,可以看做看似“道德至上“實則“恐怖治國”這一邏輯的開端。隻不過,那時大家還可以討論一下案件的審判是否公正,但如今,這些案件連被討論、甚至看到的機會,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