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焦先生向澎湃公眾互動平台“服務湃”投訴稱,今年11月19日,他在北京市海澱區袁記雲餃六道口店點了一碗鮮肉雲吞麵,但在食用過程中發現一條黑紫色長約3厘米的蚯蚓。
接到焦先生的投訴後,澎湃新聞多次致電袁記官方投訴熱線,相關工作人員稱客服會積極跟進處理。11月27日,焦先生反饋稱袁記願意賠償500元。
焦先生碗中吃出的蚯蚓。
消費者投訴:
焦先生介紹,今年11月19日,他在北京市袁記雲餃六道口店花費14元購買了一份鮮肉雲吞麵,但食用到最後時發現了一條約長3厘米的黑紫色不明物體。“因為當天沒有戴眼鏡,點餐後上餐很慢,我很著急沒有意識到是個什麽。”
焦先生說,在發現不明物體後,他隨即將異物挑出並拍照向店家反映,商家主動提出退回餐費。焦先生提供的轉賬截圖顯示,店家於當天退回餐費14元。
焦先生提供的照片顯示,他的餐食菜葉中有一條形似蚯蚓的黑紫色異物。焦先生說,離店後,他回到家中找到眼鏡再次回看那個不明物體照片時,發現是一條黑紫色蚯蚓,這讓焦先生感到格外惡心,於是他和同行的朋友回到該店內與負責人協商賠償,但遭到拒絕。
焦先生稱,他是第一次到該店用餐,袁記雲餃作為連鎖店,卻無法保證餐飲店最基本的食物衛生問題讓他無法接受。
在與商家協商賠償無果後,焦先生及其朋友同時向消保委以及袁記雲餃消費者投訴熱線進行了投訴。焦先生介紹,消保委回複稱已完成店內調查,後續會進行立案,同時建議焦先生賠償問題走司法途徑。而袁記雲餃稱會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回複,但此後始終沒有給出任何賠償方案。
焦先生的訂單截圖顯示,商家已退單。
商家回應:
接到焦先生投訴後,澎湃新聞致電袁記雲餃投訴熱線,相關負責人表示,門店以及總部客服已在積極地與消費者進行跟進處理。工作人員回複稱食藥監已經介入此次事件的調查,會繼續跟進食藥監局處理結果。同時,袁記食品工作人員稱對於焦先生的消費體驗深感抱歉,會主動與消費者進行溝通和解。
11月29日,焦先生向澎湃新聞反饋稱,袁記食品方願意賠償500元。
澎湃新聞在某投訴平台檢索發現,多名網友在袁記雲餃吃出異物,包括蟑螂、石子、小塑料片等。其中,一名消費者在社交媒體中發帖稱,在11月27日,她通過點餐平台在袁記雲餃(麗晶國際店)下單後發現生菜中夾帶一條完整的紅褐色蚯蚓。
另一名消費者在社交媒體中發布的自己在袁記雲餃吃出的蚯蚓。受訪者供圖
律師說法:
對此,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風虎認為,如果消費者在袁記雲餃或任何其他餐飲機構吃到不應出現的異物(如蚯蚓),這不僅影響了消費者的用餐體驗,還可能造成健康風險,而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綜上,如餐飲機構提供的食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有權要求餐飲機構按照上述規定賠償相應損失。吳風虎說,“我們希望餐飲機構加強對食品的安全管控和衛生管理,確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