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與阿木(化名)相識於2007年。2009年7月,二人登記結婚,阿木入贅,二人婚後育有兩個孩子。令人沒想到的是,阿木婚後就暴露了本性,動輒對小金拳打腳踢。兩個孩子分別患有重症肌無力和孤獨症,有時也會遭到阿木的家暴。2017年至2022年,雙方因夫妻矛盾報警8次。2022年8月,小金向安吉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同年12月,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由於阿木沒有其他住房,二人雖在離婚訴訟期間,仍住在同一屋簷下。2023年1月12日,酒後回家的阿木欲強行與小金發生性關係,後因兒子出現而沒有得逞。忍無可忍的小金選擇了報警。同年1月25日,公安機關以阿木涉嫌強製猥褻罪提請安吉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該院依法改變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強製猥褻定性,同時考慮到阿木當時情緒極不穩定,經常實施家暴,在雙方矛盾未有效化解的情況下,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綜合考慮以上情形後,該院以涉嫌強奸罪依法批準逮捕阿木。2023年3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案偵查終結後移送安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為了小金和孩子的安寧,辦案檢察官積極聯係承辦離婚案的法官及阿木的辯護人,向阿木釋法說理,並與他的家人溝通,最終,雙方達成離婚和解協議。
2023年4月,雙方達成刑事和解,阿木搬出了小金的住房,並向檢察機關表示願意認罪認罰。同年4月7日,安吉縣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對阿木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及量刑建議,以強奸罪判處阿木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阿木沒有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