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縣“200字文件錯7處”能怪“文檔轉換”嗎?
光明論
2024-11-26 09:53:08
問題在於整體性的混亂,每一個關口、職守都沒有履職盡責,每一道程序都形同虛設,每一個環節都是牛欄關貓,如此作為,怎麽可能不出錯。
龍之朱丨媒體評論員
“指釋中心”“急技任務”“技護車”“整領學習”……單看這些文字,任誰都一臉懵。這是想說啥?而這些文字,居然出自全國百強縣長沙縣的一份公文。
網友稱,政府部門回複的文件上有7處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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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湖南長沙縣市民在社交媒體曬出一份縣衛健局出具的《依法履職處理意見書》,僅200餘字的文件卻有7處錯別字。11月25日晚,長沙縣衛健局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11月21日,工作人員將投訴回複件使用電腦軟件轉換成電子檔,未對電子文檔進行校核便直接打印成紅頭文件,蓋章郵寄至投訴當事人。在工作過程中,該局相關責任領導及工作人員因工作責任心缺失、履職不到位導致嚴重工作失誤。
通報還說了對工作人員停職調查、相關領導啟動問責程序,以及重新寄送文件等善後措施。應該說,當地對此事的態度還是重視的,補救之策也是積極的。然而,錯訛的文書截圖仍在那裏,惡劣的影響已經形成,僅僅說一句將“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並不能讓公眾釋然。
也有人說,這隻是一份針對特定個體的文件,並非“廣而告之”的公文,所以即便出錯,改過來即可,大可不必上綱上線。如此理解未免失準,任何公文都是政府部門體現治理能力、表達公共意見的重要載體,無論是對轄區民眾,還是對特定個人,其所承載的公信力、權威性是一樣的。
畢竟,每一份文件後麵都蓋著政府機構的公章,都有公權力的背書,也就應該有起碼的規範性、準確性。文件固然是個人操辦經手的,但代表的卻是長沙縣衛健局,豈能隨隨便便寫上幾句話就發給人家?
當地給出的問題原因是,“文檔轉換後未核校就打印蓋章下發”,這也未免太兒戲了些。手寫稿轉換電子文檔或許會出錯,但錯並不在於轉換,而在於轉換的人,在於公文的一道道關口。
一般來說,一份公文要經過擬稿—審核—簽發—複印或打印—蓋章—分發—歸檔等多個步驟,任何一個環節但凡有人審核一下,就能夠發現問題,一共才200多字,審核一遍很費事嗎?
工作人員當然無權把這樣一份漏洞百出的文件直接蓋章下發,而領導也並沒有把關審核,至於歸檔等似乎也沒有起到什麽作用,這也使得錯亂文件居然一路綠燈就發出去了。可見,問題在於整體性的混亂,每一個關口、職守都沒有履職盡責,每一道程序都形同虛設,每一個環節都是牛欄關貓,如此作為,怎麽可能不出錯。
近年來,類似公文錯誤屢見不鮮。山西襄汾縣公安局照搬哈爾濱公安發布的原文,連電話號碼也照搬上去;浙江諸暨市法院出具的一份判決書,出現了“573萬元”變成了“573億元”等114處錯誤;“長白山發布”的一條管控公告,出現7處“四川省重慶市江津區”的錯誤表述……
千奇百怪的公文錯誤,絕非僅僅是個笑話。公文的嚴肅性、權威性體現在一字一句中,容不得半點錯誤。錯到離譜的公文,最終損害的還是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也因此,與其東找西找原因,不如踏踏實實把事情做好,多一些敬畏,多一些細心,多一些責任,每一層級都盡好責、履好職,從根本上改變工作作風虛浮、責任意識缺失的現象,讓公共服務真正贏得群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