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68歲司機與交警發生肢體衝突,在警車內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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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下午,湖北省鹹寧市崇陽縣一輛逾期未年檢的貨車側翻,交警趕到現場執法。68歲司機黃某某被強製帶上警車前,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黃某某在警車後座上失去意識。當日下午4時38分,崇陽縣人民醫院宣告黃某某死亡。

事件是否屬意外?警方采取強製手段有沒有超出必要限度?10月25日,針對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的提問,崇陽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雙方確實發生衝突。目前,上級部門已介入調查,具體情況不便過多透露。

黃某某駕駛的是一輛長約4米的四輪貨車。黃某某家屬稱,該車逾期未年檢。崇陽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該車不合規。

黃某某的家屬查看監控視頻和執法記錄儀後,寫下了一份材料。材料提到,10月24日下午3時12分許,黃某某駕駛裝有水管的貨車行駛至杭瑞高速入口處,左拐時貨車側翻。身體無大礙的黃某某打電話通知親朋好友來幫忙,此時,在事故現場附近執勤的交警與黃某某交流後,通知了處置事故民警。

下午3時18分,兩名事故處置民警趕到現場,雙方發生言語衝突。黃某某站在車前,阻攔民警拖車。隨後,兩名事故處置民警采取強製手段:合力把黃某某雙手反剪至背後,並拖拽十餘米來到警車旁。3時21分,警車後座門被打開,黃某某不願上車。雙方僵持5分鍾的時間內,民警再次采取強製手段。3時26分,黃某某坐在警車後座上。隨後,一名民警前去側翻地指揮拖貨車,另一名民警站在警車旁。

下午3時31分,站在警車旁的民警發現黃某某倒在後座上,逐漸失去意識。3時35分,該民警撥打120。

崇陽縣人民醫院的病曆顯示,黃某某的搶救時間是下午3時51分至4時38分,病史上寫著:呼之無應答,無自主呼吸;既往病史:有高血壓。

黃某某搶救無效後身亡。受訪者供圖

在事故處置民警趕到前,黃某某的朋友汪先生趕到現場幫忙吊車,他目睹了事發經過。他說:“我把車剛吊過來,民警就趕到了,民警問黃某某是正規車還是黑車,黃某某沒有作聲,交警說是黑車要搞走,黃某某不讓。然後,民警就強行拖、拉。來到警車旁,黃某某不願意上車,民警還把手銬拿出來了……”

黃某某死亡後,家屬與崇陽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見了麵。談話錄音顯示,該局一副局長表示,黃某某上警車前與民警發生了肢體衝突,黃某某在警車後座上突發疾病。

黃某某家屬查看監控後提供的材料與目擊者說法一致。材料上所寫和目擊者的說法是否準確?上遊新聞記者多次詢問崇陽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他隻說:“有監督部門,有監控和執法記錄儀能夠說清楚,相關部門正在調查。”

10月25日下午,上遊新聞記者又聯係了崇陽縣公安局另一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說,相關情況還未報給她,待她了解清楚後再答複。截至發稿時,該名工作人員並未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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