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高收入、高學曆、家境優越
李朱槐被這個網戀女友迷住了
然而
他前前後後給她花了十幾萬元
最後卻連手機號都沒要到
更氣人的是
他掏光“老婆本”在網上找的“老婆”
竟還有“上家”
他給“老婆”花的每一筆錢
“上家”都有提成
在網上遇到“美女”
遭遇同樣騙局的,不止李朱槐一人。
另一男青年王右前也是在聊天軟件上看到一位單身女生的條件不錯、長相漂亮,就和對方談起了戀愛,對方一直要求他充值刷禮物,然後說,等雙方的親密度足夠高時,就可以進一步發展並線下見麵。而實際上,在王右前給對方花掉大筆的錢之後,就遭到對方拉黑。
另一報警人劉大輝則告訴民警,聊天軟件中發短信、開視頻都是需要花錢的,對方在聊天期間跟他說過,所有充值的錢在見麵後,她就會退還,還讓自己不要擔心被騙。
這些網戀的小夥子都覺得網上戀愛、相親省時又省力,還以為自己運氣好,在網上撿到了寶貝,殊不知卻掉進了“美女陷阱”。2023年3月22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很快就找到了這幾位男青年的“網戀女友”。
這些美女的確是一些年輕女孩,隻不過現實中,她們也隻是一些普通女孩,手機上的美顏、聲線功能讓她們都成為“網紅大美女”,至於那些單身、高收入、高學曆、優質家庭背景等條件都是她們瞎編出來的,是專門用來吸引像李朱槐這樣的男網友的,這幾個女孩為首的叫張涵珊。
2022年至2023年,她們在很多聊天軟件上開賬戶尋找到“目標人物”,編造需要提升親密度才能看到女網友聯係方式或者奔現、見麵後會退回錢款等多種理由,要求男網友在平台上充值,為其刷禮物或者發紅包,哪怕是日常的發信息、開視頻,都需要男網友們花錢才能進行。
男網友為追求美女,也是下了很大血本,有的人甚至拿出壓箱底的“老婆本”或者借錢進行網戀。
其實,這些“美女”不過是利用網戀撈錢,她們在平台上的提成達到打賞額的四成,基本上就是“露個臉、動動嘴,就能月入過萬元”。
原來還有“上家”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認定,犯罪嫌疑人張涵珊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詐騙數額達到20萬元以上,屬數額巨大的情形,是這幾個女孩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張涵珊不僅自己詐騙他人,而且積極發展下線多人,她的下線在詐騙得手後,還需要向張涵珊支付一定比例的提成。
就在對張涵珊等人的審查告一段落時,辦案檢察官又在案卷審查中的一些群聊記錄中發現新的信息,這些群聊顯示,似乎還有一位更重要的“上家”居於幕後,此人曾經在群裏發布話術來指導詐騙分子如何進行詐騙。
發布話術指導他人的人往往處於“上家”的地位,然而,張涵珊在先前的筆錄中並未透露出其背後“上家”的任何信息。
對於這條線索,辦案檢察官隨即請民警調取了張涵珊的賬號流水,核查張涵珊的轉賬記錄,看其中是否存在集中轉賬的情況。通過對張涵珊支付寶賬號流水情況的分析,辦案人員果然發現,張涵珊曾多次、大額轉賬給一個叫烏安妮的人。
烏安妮很有可能就是張涵珊的“上家”,辦案人隨後再次提審了張涵珊。麵對賬號流水及群聊記錄,張涵珊最終指認烏安妮就是她們的“大姐”。就是烏安妮介紹了這個網聊騙錢的“來錢快”生意給張涵珊,而張涵珊在學會詐騙手法後就獨自開始犯罪行動。烏安妮之所以會將犯罪方法教給張涵珊,關鍵在於,她能從張涵珊詐騙的資金中分得提成。
結合資金流水、群聊記錄以及張涵珊的口供,檢察機關隨即向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依法審查後,公安機關依法就犯罪嫌疑人烏安妮向檢察院報請逮捕,而烏安妮作為張涵珊的“上家”,顯然需要對張涵珊及張涵珊“下線”的詐騙行為及金額全部負責。
詐騙金額到底是多少
在檢察機關依法對烏安妮批準逮捕後,烏安妮表示,張涵珊確實是自己發展的“下線”。但是烏安妮堅稱,自己的獲利僅有幾萬元。並且兩名被認為是烏安妮所詐騙的被害人,均表示對烏安妮無法辨認。
烏安妮這個人也非常警覺,被抓捕前,她已經將自己的支付寶轉賬記錄全部刪除,網聊平台的賬號也已經注銷,因此,認定烏安妮詐騙金額的證據起初僅能依據其口述,取證工作一度陷入停滯狀態。
經過認真分析,承辦檢察官給公安機關的取證突破指出一條新思考路徑,辦理烏安妮案件時,公安機關已經查清了張涵珊的支付寶賬號流水,因此,對烏安妮從該平台的提現金額,可以通過反向偵查的方式獲取,即通過調取平台的轉賬記錄,篩查出張涵珊轉賬給烏安妮的金額,該金額即為烏安妮非法獲利的金額。
沿著這一取證思路,公安機關順利查清楚了烏安妮在聊天平台的提現金額,證實其獲利金額約20萬元,這個數字遠高於其本人供述的金額,也進一步說明了烏安妮對自己犯罪事實有所隱瞞。
又經過一係列細致的調查和計算工作,最終,辦案機關認定烏安妮詐騙被害人的金額為23萬餘元,再加上張涵珊等人的詐騙金額,其最終應當承擔的金額約為54萬元。
麵對事實與證據,烏安妮最終自願認罪認罰,並表示自己的犯罪行為確實惡劣,對自己的誤入歧途深表悔恨。
檢察機關則根據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依法給予她一定的從寬處理。
2024年3月7日,此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4年3月20日,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將此案提起公訴。
4月17日,被告人烏安妮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而在此之前,被告人張涵珊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