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500元嫖娼被罰,辯稱隻是婚外情起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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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錢色交易。我們是在網上溝通後雙方互有好感發生婚外情,我了解到她是家庭主婦還要照顧家裏的孩子,出於同情給予其生活幫助費用……”河南男子宋某某將當地的公安局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一份行政處罰。他否認嫖娼,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婚外情。

近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書在網上公開。

宋某某稱,他不存在嫖娼行為,其與柳某某並無錢色交易。宋某某與柳某某在網上溝通後雙方互有好感發生婚外情,宋某某了解到柳某某是家庭主婦還要照顧家裏的孩子,出於對柳某某的同情以及希望此後與柳某某保持婚外戀關係而給予其生活幫助費用。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查後認為,本案中,根據雙方的當庭陳述及在案證據可以證實,某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介紹賣淫案時,根據賣淫女柳某某的微信收款記錄和柳某某陳述的賣淫情況,通過技術手段查找到了宋某某並依法對其進行傳喚,本案偵破情況清楚自然。宋某某到案後對其與柳某某發生性關係並通過微信向柳某某支付500元的事實予以供認,雖然宋某某主張其與柳某某是婚外情關係,但根據其在公安機關的陳述並結合本案情況分析,宋某某是在某縣出差期間通過微信搜周邊與柳某某取得的聯係,雙方原來互不相識,不論雙方在微信聊天中如何表白,但雙方在很短時間內聊到發生性關係並商量好500元價格,然後雙方見麵並到宋某某租住處,宋某某支付500元後雙方發生性關係,之後雙方再無交往,雙方的行為顯然屬於以金錢為媒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故某縣公安局對宋某某的行為定性為嫖娼並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仟元的處罰,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一、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宋某某要求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的訴訟請求並無不當,法院予以確認。綜上,宋某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裁定駁回其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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