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被殺,凶手脫罪:兒子將母親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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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被殺,凶手脫罪:兒子將母親送上被告席

2007年7月11日深夜,河南省太康縣農民張戰偉被殺害。次日,他的屍體在此處被發現。(南方周末記者陳怡帆/圖)


張霖將母親送上了被告席。

2024年10月12日上午,河南省太康縣人民法院。張霖坐在公訴人旁,一同指控母親張美婷涉嫌構成遺棄罪。正對著審判長的母親立於台下,兩人相隔太遠,他看不清她的神情。

2003年12月,張霖在太康出生。2007年7月,父親死於非命,母親隨後離家出走,消失十幾年。

到案後,凶手被鑒定出患有精神疾病。司法部門辦案期間,適逢刑訴法修改,新增強製醫療程序。同年,河南省公安廳督辦久押不決案件,太康縣公安局隨後撤案,凶手被送往精神病醫院接受強製醫療。

凶手脫罪,張霖一家難以接受這一結果,走上申訴之路。2021年,修改後的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了法院可以駁回強製醫療的情形,他們試圖借此重啟調查,最終還是未果。


十七年間,這起凶殺案的每一個關鍵節點,似乎都與法律的更新緊密相扣。

然而,決定案件走向的,不僅是法律本身。

張霖懷疑,張美婷與凶手有所牽連。為了查明父親的死因,張霖不惜付出一切。他寄望通過控告母親,讓父親之死重回司法部門視線。

最後的記憶

一塊連著耳朵的頭皮被砍下。


從太康縣城沿著311國道往北,再順著千秋大道西行,路過一個個白牆赤瓦的寂靜村莊,穿過一片又一片平整翠綠的農田,行駛23公裏,就到了張霖長大的張莊。

這些年,村民的房子都刷了白漆,壘高了院牆。在村裏一眼就能找到張霖的家:牆最矮、牆麵最斑駁的那一戶,甚至沒有大門——除了人命,沒有更值錢的東西。

張霖對父親張戰偉的最後記憶,定格在2007年夏天的一個下午。

父親拿著手電筒帶張霖到村莊邊上的林子裏捉“爬蚱”,那是蟬剛從地裏鑽出、尚未長出翅膀的幼蟲。夏天傍晚,豫東平原的樹林裏到處都是捉蟬的人群。

天快黑時,張霖的奶奶李桂梅到村北的棉花廠叫丈夫張士敬回家吃飯。她做了一些饃、炒了茄子和豆角。父親也抱著3歲的張霖到家。孩子臉熱得通紅,全身是汗,李桂梅還責備了一句,“也不怕給孩子熱出病”。


飯桌上,一家人很少交談。

晚飯後,李桂梅帶著張霖到一旁玩耍,丈夫回到了廠裏。張戰偉去設在村委會活動室的衛生室,他是一名村醫。

案卷顯示,張戰偉在夜裏給村裏一位姑婆開了藥。

臨近23點,喝酒聚會的村民回到家中,張莊安靜下來。一個白T藍褲、棕色皮鞋的男青年掂著菜刀走到衛生室門口,敲門喊:“ 戰偉, 戰偉,開一下門!”

“誰?”


“小孩鬧肚子哩!吃瓜吃著了。”

張戰偉赤裸著上身,拿著手電筒開了門,瞬間,一塊連著耳朵的頭皮被砍下。住在衛生室東邊不到20米的張素英和丈夫剛躺下,就聽到一聲慘叫。

此時,張戰偉正往衛生室東邊跑,凶手緊追其後。

張素英的丈夫意識到“有人打架了”,下樓找礦燈。她跑到二樓平台上張望,聽見有人說話、打鬥的聲音。 丈夫沒找到燈,折返樓上。張素英覺得,也可能是小孩鬧著玩,“半夜了,哪有小孩,我聽著像打架”,丈夫反駁。這之後再也沒有聲音響起,他們躺了回去。

後半夜,太康下起大雨。


第二天清晨6點半,天色陰鬱,雨勢漸緩。一位村民抄近路回家時,在小樹林看見一個渾身是血的男人,以為是個騎摩托車摔死的年輕人。他跑去通知附近的村民,出於少管閑事的心理,他們沒有報警。

幾乎同一時間,李桂梅到棉花廠裏叫醒張士敬,說衛生室的門開著,地上有塊頭皮,兒子卻不見蹤影。張士敬讓妻子回去,自己趕往衛生室,路上一直撥打張戰偉的電話,但無人接聽。

越來越多的村民出門,開始當天的活計。

衛生室外的柏油路邊,張士敬叫上幾人一塊找。他注意到路麵有血,循著血跡走,一棵楊樹上有血,另一棵也有。這時有人發現,“ 戰偉在那兒”。他走過去,兒子側躺在幾棵楊樹間,地上的血跡被雨水衝刷過。“我的兒!”張士敬旋即暈了過去。而張霖記得,奶奶抱著他站在警戒線外,他哭個不停。

按照法醫的鑒定結論,張戰偉死在最後一餐的5個小時後,身上有著9處刀傷,頭部和頸部的傷口最為致命。


他死的那天是2007年7月12日,再過十來天便是一年中陽光最烈、氣溫最高的時節。

孤兒

隻要不談爸媽,他就能保持自信。

張戰偉死亡兩個月後,張美婷收拾行李搬出張家。遠走他鄉之前,她帶著玩具車最後一次上門看望兒子,再也沒回去過。

17年後,張戰偉住過的房間已改變了格局。一張如廢品般的床側立於門口,兩張床放在房間兩側,牆角蛛網暗結。空調的冷氣一直吹到牆上的褪色嬰兒照,房梁之上的吊扇被積灰淹沒,整個房間都彌漫著苔蘚的味道。


張霖就在這裏長大,已是一個身形挺拔、眼神明亮的青年。他透著一股沉靜內斂的氣質,絲毫不怕與生人對視,甚至能袒露自己的缺陷。他指指自己耳朵,兩隻耳朵的輪廓並不一致,又指指小腿,兩條腿也一粗一細,這是先天性脊柱裂留下的症狀。

父親出事那年,家人本計劃帶他去北京做手術。正常情況下,人的脊柱應完全閉合,保護裏麵的脊髓和神經,但張霖的脊柱不是這樣,一部分脊髓和神經暴露在外,若不根治,未來大概率會癱瘓。

命案發生後,手術一再被推遲,直到不得不在他5歲時進行。

爺爺張士敬帶著張霖到了北京的醫院,卻被告知,隻有親生父母簽字才能動手術。當日,爺爺匆忙趕回太康,將情況告知張霖的外婆,希望能聯係上張美婷,但對方態度冷淡,不以為意。

張美婷始終沒有現身。情急之下,爺爺朝醫生跪下,才爭取到手術的機會。


幼時,張霖還會問,父母去哪兒了?爺爺說在外地打工。但他很快意識到這是謊言。村裏小孩對他說“你爸被殺了,你媽不要你了”。

父母的麵容逐漸模糊,接著步入孤立無援的青春期。他家的事,村小裏人盡皆知。入學縣中後,他從不敢往女生多的地方走,怕人議論他土氣的穿著。

每次申報助學金或其他政策補貼,麵對“是否單親或雙親”的問題,他隻勾選“孤兒”。

直到上高中,有女生開始主動跟他打招呼,他擁有了一段持續至今的戀情。如今,他在河南的一所大專學習計算機。人也逐漸舒展開來,他擁有很多朋友,很少感到孤獨,隻要不談爸媽,他就能保持自信。

隻是越長大,他越想知道,母親為什麽要走。


外公張宗祥的解釋是:丈夫被殺時,張美婷才25歲,還很年輕。張宗祥想著:“人沒了,還能擱這過?就算熄媒了”,沒和親家商量,他就把女兒的戶口轉回娘家。

更重要的原因是害怕。“她老公死了,她不敢再在那個家待著。”外婆李秀玲回憶,女兒剛回家時食不下咽,每晚得抱著她點著燈睡。

多年後,張美婷在一封信裏解釋:“(從村)東一進入河我就怕,去太康都怕,往西那一條路我也怕……這種驚嚇看不見,隻能我自己的身體感覺。”

張士敬不相信這種說法,“害怕怎抵得過對孩子的愛?對丈夫枉死的憤怒?”

和村裏的年輕人一樣,這對夫妻是先說媒,後訂婚、戀愛,交往一年後結婚。婚後,兩人頻繁起爭執,一度鬧離婚。吵架與婆媳不和有關,張美婷在筆錄中稱,婆婆總給她臉色看,甚至慫恿丈夫對她動手。


男女關係也讓他們心生嫌隙。張美婷曾向大姑子訴苦,說丈夫懷疑她外頭有人。案發前,張士敬讓兒子把媳婦哄回家,張戰偉不願去,還警告“以後別讓張洋委上咱家來”。

張洋委,正是殺害張戰偉的凶手。

事後回想,張士敬懷疑凶手張洋委和兒媳有私情。卷宗顯示,太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曾於2011年圍繞這點查證,但沒有證據指明兩人有曖昧關係。



父親生前,張霖一家三口合影。(受訪者供圖)


撤案

河南省公安廳要求周口公安機關在2013年10月底前至少將9起積壓的刑事案件清理80%,其中就有這起。

2007年7月16日,案發第四天,警方陸續找到凶手穿的上衣和用過的菜刀,有刑警告訴張士敬,案子即將偵破,兒子可以下葬了。

村民為殺人犯是張洋委而震驚。大家都知道,張士敬和張洋委的父親關係親密,兩人是幼時玩伴,成年後合作經商,連兒子都同在1980年出生。

那一年的1月1日,中國首部刑法生效,規定精神病人在無法辨認或控製自己行為時造成的危害結果,經鑒定可免除刑事責任。


被捕後,張洋委一直稱自己是精神病人。

一個理由是,他沒有直接的殺人動機。張洋委自稱在鄭州商務飯店做傳菜員期間每天吃藥,案發前精神狀態差。案發前一天走在路上時,他耳邊不斷有聲音響起,“要除掉惡魔張戰偉”。所有人都給他使眼色,“他占領了我的江山、偉大和未來”。

張洋委的父母、小姨和弟弟均作證:張洋委曾於1998年、2004年和2007年7月14日在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不過,前兩次就診病曆上的姓名、住址和親屬關係均有所出入。

1998年和2004年的部分病曆顯示病人名為“張發輝”,住址在扶溝縣崔橋鎮、兄弟為“張旭”,還有另一部分信息則與張洋委的戶籍信息一致。


2024年10月2日,南方周末記者聯係上在2004年病曆上簽名的主治醫生,其表示對張洋委就診情況沒有印象,並否認診療外和張洋委一家有所聯係。該醫生解釋,“有些人覺得這個(精神)病不好,用假名字住院”,所以醫院2010年後仍存在病人病曆信息和實際不符的情形。

張洋委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辯解,“張發輝”隻在學校使用,平時家裏人叫他“小威”,另外,自己有多個戶籍地址。張洋委父母的解釋是,怕孩子有病的事被村裏知曉,所以不用真名。

但是,2009年5月12日,太康縣公安局專案組在一次工作匯報中提到,專案組找到了張洋委小學和初中的5名老師、3名同學,又找過他的5名鄰居,以及同村45名村民、6個同齡人、3名村幹部和張洋委的嶽父,均未發現他有“張發輝”的曾用名,也未見他犯過精神病。

專案組還提及,再次調查時,鄭州八院以此前公安機關調查過為由,拒絕提供張洋委的病曆。

案卷材料顯示,和張洋委同監室的多名被羈押人員在證言中提及張洋委有異常行為:他長時間盯著人看,精神恍惚,有時突然給人下跪,每天小便二十多次,但無法判斷是否有精神問題。


2024年8月,與張洋委在同監室待過的張新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和張洋委是老鄉,“俺要出來時,他還唱了首《忘情水》”。張新春記得,在押期間,張洋委曾寫信數封,委托不同人員捎出,讓他小姨和弟弟給他“跑事”,還私下見過小姨。

小姨名叫苑偉環。工作匯報材料顯示,專案組發現,苑偉環曾私自到看守所見他。2024年9月30日,南方周末記者向苑偉環求證此事,對方未正麵回應,隨後又稱“你打錯電話了”。

2007年分別於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和上海司法鑒定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做的兩次精神病鑒定,均認定張洋委患有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後6年,張洋委一直被羈押在當地看守所。

2013年,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生效,新增了強製醫療程序,允許對實施過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實施強製治療。


同一年,河南省公安廳在一份督辦通知書中提到,河南省清理久押不決案件專項工作第三階段已結束,周口(太康縣由周口市管轄)公安機關清理工作進展不大。

公安廳要求周口公安機關在2013年10月底前應將9起刑事案件清理至少80%。其中要求,張洋偉(通知書將”委”寫成了“偉”)涉嫌故意殺人案應按照精神病強製醫療程序盡快辦理。

2013年10月31日,太康縣公安局以張洋委患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為由撤案。同月,張洋委被轉移到周口精神病醫院。

這意味著,他不會被訴至法院。

12天後,太康縣檢察院提出了強製醫療申請。當年12月12日,太康縣法院正式裁定對張洋委實施強製醫療。


“死胡同”

法院駁回了檢察院的強製醫療申請。但檢察院不認可,又向法院提出糾正意見。

在強製醫療裁定下達10天前,張霖度過了10歲生日。彼時的他還對這一切毫不知情,甚至無法想象,10年後,他將直接介入這樁舊案,做出驚人之舉。

長久以來,張士敬從未和張霖談過家裏的事。“爺爺也沒說過俺媽的壞話”。但張霖聽到過關於母親出走的隻言片語。

隻是這不足以說服張霖。他有自己的主意。


2020年,張霖在社交媒體上關注了不少刑辯律師和新聞媒體。有一天,他刷到“張誌超案”改判無罪的消息,便分享給了家人。2020年秋,這家人輾轉聯係到張誌超的代理律師。

這位律師介入後,很快開始行動。

2020年12月24日,張士敬到太康縣公安局,要求對13年前其子被殺案重新立案,並向縣檢察院提交了立案監督申請書。

問題又回到精神狀況上。

太康縣公安局於2021年5月委托河南平原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再次對張洋委進行精神鑒定。鑒定意見是,“張洋委目前患精神分裂症,處於基本緩解期”。


兩個月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太康醫院出具的病情評估顯示:患者病情穩定,停藥存在複發的可能,不排除衝動傷人自殺風險,建議繼續住院治療。

2021年8月2日,太康縣人民檢察院向太康縣人民法院提出對張洋委進行強製醫療的申請。

太康縣人民法院認為,2013年以後,在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河南平原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做的3份精神鑒定,雖明確張洋委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均沒有張洋委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評定。所以,張洋委不符合強製醫療的條件。

法院駁回了檢方的申請。

這份決定讓張霖一家看到了希望。原因在於,2021年1月生效的《最高法關於適用的解釋》規定了兩種法院可以駁回檢方強製醫療申請的情形。


一是被申請人不符合強製醫療的條件,已經造成危害結果的,應同時責令其家屬或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另一種情形則是,被申請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並退回檢察院依法處理。

太康縣人民檢察院認為,結合2007年和2008年兩份鑒定意見,以及現階段張洋委仍犯精神分裂症的情況,如不繼續治療,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法院的駁回決定並不恰當。

2021年10月,太康縣人民檢察院向縣人民法院提出糾正意見。

一個月後,太康縣人民法院改變態度,支持對張洋委實施強製醫療。張士敬不服,向周口中院申請複議,被駁回。


翻案就此走進死胡同。



殺害張戰偉的張洋委,目前在太康縣精神病醫院接受強製醫療。(南方周末記者陳怡帆/圖)

試著從母親那裏突破

張霖瞞著家裏人,拿到母親的電話號碼,打了過去,並錄了音。


擺在張霖麵前的是,衰老逐漸吞噬爺爺的生命力。

案發後,張士敬憋著一股勁,每天隻睡三四小時,整夜想著如何為死去的兒子複仇。他已67歲,身體大不如前。

沒有辦法,也沒有時間了。

老人想著要在生前把案子了結,讓孫子沒有負擔地活。但孫子想的是,隻有盡快翻案,爺爺奶奶才能過上幾天好日子。

他想試著從母親那裏突破。


2022年12月17日,張霖瞞著家裏人,從一位當地基層工作者手裏拿到母親的電話號碼,打了過去,並錄了音。

時隔15年,已是大學生的他再次聽到母親的聲音。張美婷的語氣有所戒備,“你有啥事嗎?”

“十來年你為啥不找我?”

“2020年的事,你不知道?”張美婷指的是,新律師介入後,張霖爺爺找來的記者和律師找她問話。

“那是大人的事,2020年之前,你為啥不找我?”


“我最後一次回去找你。你爺說,看到我跟那個畜生擱一塊,這十來年過後,還是這一句話。”“那個畜生”,指的是張洋委。

張美婷最終還是通過了張霖的微信好友申請。

在太康縣芝麻窪鄉幸福街背後,坐落著一棟兩層白色自建房。門口拴著一隻田園犬,院裏種了幾棵小樹。張美婷父母和哥哥就住在這裏,離張霖家隻要3公裏。

通完電話次日,母子決定在這兒見一麵。

父親去世後,張霖再也沒和外公外婆聯係過。他先到鄉裏,外公張宗祥去接他,下了車,外婆李秀玲過去抱著他哭,他隻覺得陌生。


穿著睡衣的張美婷下樓,站在一旁。她沒有哭,“很冷靜地看著我。”張霖記得,他們也沒有擁抱。他主動喊了一聲“媽”,跟著她上了二樓。

張美婷的房間在二樓拐角。張霖看到門口有玻璃杯的碎片,桌上堆著一些婦科醫學教材。他倆挨著坐在床尾聊天,母親說話不緊不慢、聲音略粗。他注意到,她的臉色差、有嚴重的黑眼圈,眼神看上去“凶狠”,以至於他不敢和她對視。

她主動提起,張戰偉生前同她說好,要帶兒子去周口公園玩,不料成了無法了卻的心願。兩人坐著各自哭。吃飯時,李秀玲當著張霖的麵說,“你媽得了乳腺病,前幾年差點死了。”張美婷馬上打斷,“你不用聽你姥瞎說。”

相認後,母子二人一直在微信上聯係。

張霖有時確實感受到來自母親的溫情。見麵後,她會發消息提醒他路上冷,騎車戴上手套,到家別忘了衝包板藍根。次日一早,又說想給他買件厚點的羽絨服,讓張霖覺得“她是有點在乎我的”。


但在認親後的第7天,張美婷發給張霖的消息被張士敬發現。爺孫倆大吵一架。

2022年12月31日,張美婷問張霖為何最近不回消息。

“俺爺已經把所有事,都告訴我了,你害了俺一家。”張霖質問,“殺人犯找過你幾次?”

微信發來的語音裏,張美婷情緒失控,堅稱自己從未做過對不起丈夫的事。

爭吵愈演愈烈,最終張霖說要告她遺棄罪和包庇罪。


張美婷回:“我等著你。”

就在那天,李秀玲聽到女兒哭個不停,半夜偷偷離開了家。再過幾天就是張霖的生日,張美婷本打算為他操辦一番,他們甚至準備將這些年的壓歲錢一並補給他。

2023年1月3日,張美婷給張霖發了最後一條信息,那是一封以寫給張戰偉為口吻的信。

張美婷傾訴了這些年的恐懼、病痛和委屈:“你家裏人包括兒子都說我拋棄了他,不去告狀,還懷疑害你的那個人找過我……為什麽所有人都不信我,戰偉,我是什麽樣的人你不知道嗎?”

“我的心已傷痛了,兒子要告我遺棄罪、包庇罪,說至少判我五年,別說五年,最好判我死罪。”


再也無法掉頭

作出起訴決定前,他不是沒猶豫過。

起訴母親,最初隻是一閃而過的念頭。

隻要待在學校,和同齡人在一起,張霖似乎能暫時逃避家中的不幸。但每當看到父母尋子、母子重逢的新聞,他又不由地想起自己的母親,起訴她的念頭便再次浮現。

2024年4月8日,清明節後,張霖在國家信訪局網站上傳了刑事自訴狀。


他在網上查了法條和模板,研究了遺棄罪的構成要件和立案標準,寫道,……“遺棄我的動機在於,我爸是因為她被害的,從而對我進行故意遺棄。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構成遺棄罪,請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作出起訴決定前,他不是沒猶豫過。畢竟在相認後的短暫時間裏,他的確感受到一絲溫情。

清明節前半個月,他坐在學校圖書館三樓門口,給母親寫信,這是他最後一次坦露心跡。他一邊回憶,一邊落淚。

“想寫這封信想了很久,今天鼓起勇氣寫了,不知道該如何說起,就從我小時候開始說吧。”

父親出事後,爺爺賤賣了棉花廠,家境一落千丈。他最怕春節,別人家團圓,他們家卻是吵架,不貼春聯,也從不放鞭炮。


“媽,我不是個傻子,我在北京做手術的時候你在哪兒?我被別人看是沒爸媽的孩子的時候,你在哪兒?我不相信你沒有一絲後悔。”

在北京最窘迫時,他跟著爺爺吃別人的剩飯。一旦有人離開餐桌,他們便坐下繼續吃。有次,他饞協和醫院邊上一家蓋飯,飯隻點了一份,一家人圍著看他吃。他吃剩的,奶奶再吃。

“我也不是想輕易去給你吵,我就是太想弄明白俺爸為什麽被害了,這個問題我感覺隻有你能給我答案。”

為了父親的事,一大家人頻繁前往北京。張霖的大姑說,她一看“北京”兩字就怕。他也怕,更怕信訪局門外那無休止的長龍。怕天一黑,他和奶奶要睡在小姑的出租屋中,麵積隻有五六平方米,爺爺和大姑則在公園的長椅上度過漫漫長夜。

“即使我一直埋怨你,你也沒有要彌補的想法,即使你之前做錯了,那也是過去式了,可你也沒有把握住當下……你覺得虧欠我,為什麽不從現在開始彌補我?”


張美婷沒有回。

這讓張霖徹底失望,“她不會認我這個兒子,她心裏根本沒有我”。

一旦按下刑事司法程序的啟動鍵,便再也無法掉頭。

2024年4月24日,張霖收到太康縣公安局的受案回執。6月17日,張美婷被刑拘。6月21日,太康縣公安局提請太康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張美婷。

張宗祥對女兒被捕感到難以置信。這位71歲的環衛工人,和妻子李秀玲一樣對複雜的司法程序一無所知,甚至連女兒法援律師更換的消息,他們也是最後一個得知,“這下好了,被她心心念念的兒子給送進去了”。


此後,張霖幾乎沒有主動過問過案件進展。他在學校備戰專升本考試,不想考慮家裏的事。

2024年10月8日,張士敬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太康縣公安局曾派人向他表態,會重新調查張戰偉被殺一案,但南方周末記者未能從太康縣公安局證實此事。太康縣檢察院也婉拒了南方周末記者的采訪要求。

2024年10月12日,張美婷涉嫌構成遺棄罪一案在太康縣人民法院開庭。

公訴人給出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兩到三年。張美婷當庭認罪。

庭審結束,張美婷被帶離時,張霖朝她喊:“如果你想要得到我的諒解,你就去自首,把張洋委給槍斃了!”


張美婷回他:“我不是你母親。”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那地方的人,真不用生孩子。
zhuniang 發表評論於
Strongly agree with downstairs!!!

這位母親應該可以反訴公婆虐待汙蔑搶奪兒子監護權等係列罪, 尤其是汙蔑與凶手有奸情造成的傷害。
愚民還是那一套: 沒本事搞不定外人,就拿自家女人泄憤。
周8皮 發表評論於
我也不是想輕易去給你吵,我就是太想弄明白俺爸為什麽被害了,這個問題我感覺隻有你能給我答案。

張霖朝她喊:“如果你想要得到我的諒解,你就去自首,把張洋委給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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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爺爺奶奶真不是東西。誰是張美婷,都會選擇出走。
至於棄子,就荷蘭那塊土地,還是農村,能讓她把孫子帶走麽?
這兒子,可憐無知又偏執。跟凶手一起去精神病院住著可能對他更好,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