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地引進投資26億元民生項目,3年後麵臨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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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辦公樓現狀
在正式開工四年後,江西省上饒德興市12萬頭生態養殖、屠宰、冷鏈物流及肉製品深加工項目麵臨流產。
日前,紅星新聞在位於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項目現場看到,整個項目工地已長滿雜草,主體工程基本完工的辦公樓和宿舍樓廢棄,甚至已經封頂的車間內部同樣長滿了雜草。這個曾讓當地政府和企業都寄予厚望的項目,如今卻讓雙方陷入尷尬境地,互指對方違約。
作為此項目的主體公司,江西吉星養殖有限公司(吉星公司)認為政府在項目推進過程中突然“騰籠換鳥”,為引進某水溶性鋰電池項目從而迫使項目停工,回購項目地塊,從而造成該項目難以推進。
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則認為,該項目建設未能達到預期規模,且建設進展緩慢,造成土地資源的閑置和浪費,為及時止損,政府引進別的項目也在情理之中。
紅星新聞了解到,此項目自2023年3月停工後,雙方曾就賠償問題進行過多輪談判,但對於賠償價格,雙方遲遲無法達成一致,致使該項目問題遲遲無法解決。而不管對於政府還是企業來說,目前的局麵沒有贏家。
“2050”項目落戶江西縣級市德興
德興市,江西省轄縣級市,由上饒市代管,位於江西省東北部,上饒市北部,贛、浙、皖三省交界處,取“山川之寶,惟德乃興”之意,總麵積2101平方千米。
2020年2月17日,德興市融媒體中心發布了一則報道《重大喜訊!我市又簽約一“2050”項目!》(注:“2050”即省級工業園區每年至少要落地1個投資過20億元的產業項目,國家級工業園區每年至少要落地1個投資過50億元的產業項目)。據該報道,2月17日,總投資26億元,年出欄12萬頭生豬養殖、冷鏈物流、肉製品深加工項目落戶德興市。
該報道稱,項目用地約300餘畝,項目分成新建年出欄約12萬頭生豬養殖場及冷鏈物流、肉製品深加工廠兩個子項目。其中年出欄約12萬頭生豬養殖場項目選址於德興市李宅鄉;冷鏈物流、肉製品深加工廠項目選址於市工業園區(即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項目建成後,將為德興市提供高品質的平價肉食品,進一步豐富老百姓的“菜籃子”。
同年3月5日,德興市融媒體中心報道,德興市舉行12萬頭生豬養殖深加工項目開工活動,江西省、上饒市有關領導和德興市有關領導出席參加了活動。
自此,這個在當時引發關注的項目正式啟動。但後續的走向卻偏離了預定軌道。
企業稱政府“騰籠換鳥”,項目被迫停工
吉星公司項目負責人易某對紅星新聞表示,該項目建設用地共有兩部分組成,其中B04-02東段及B04-05地塊共計84510平方米用地由吉星公司通過摘牌方式取得,與德興市自然資源局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價款為1141萬元,吉星公司繳納了500萬元;另一塊用地B04-02地塊西段由德興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德投公司)轉讓給吉星公司,麵積59876平方米,轉讓價格為810萬元,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約定,吉星公司先繳納540萬元,餘款在德投公司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完過戶手續和其他相關手續之日起7日內付清,協議簽訂後吉星公司支付了540萬元首期款項。
易某表示,該項目預期在2023年年底竣工投產,雖由於疫情等原因,項目建設受到一定影響,但是總體進度仍舊可在預期內完成。2023年年初,當他們準備好資金準備加快建設的時候,突然在當年3月初收到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的通知,讓他們停止項目建設,政府將收回建設用地。他們當場答複項目進展順利,不同意無故收回土地。當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一份德興市政府會議紀要,正式書麵通知公司停止項目建設並收回土地,公司因此被迫停止項目工程建設。
▲項目車間長滿雜草
對於停工的原因,易某說,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的理由是說他們遲遲不繳納剩餘土地出讓金。“但是我們看到會議紀要後認為,是因為項目地塊的位置比較優越,有別的項目看中了這塊地,才讓我們停工離開,給他們的項目‘騰籠換鳥’。”
紅星新聞從這份會議紀要看到:關於水溶性鋰電池項目建設事宜,成立工作專班……共同推進生豬冷鏈項目用地回購工作。
易某表示,鑒於這種狀況,在政府回收項目用地已成定局,項目已無法進行的情況下,公司同意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要求,對項目已建工程進行評估,希望能夠盡快拿到賠償,但是雙方就賠償價格經過多次會談,遲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這個過程中,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新的項目需要用地為由,在原有項目用地上進行地勘檢測。
“我們在得到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沒達成協議之前不再進行下步工作的承諾下,同意了地勘檢測,但後來新的項目建設還是在未經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建了,占了我們公司幾十畝地。”易某告訴記者。
當地管委會:企業施工緩慢,未繳清土地尾款
對於吉星公司的說法,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給出了自己的理由。
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一位徐姓副主任告訴紅星新聞,管委會之所以決定收回該項目用地,一是因為吉星公司一直未繳清項目用地的土地價款,二是因為吉星公司的項目建設施工進展緩慢,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而且也沒有達成預期的規模。
徐副主任提到,根據當初的協議,這個項目總投資26億元,但是到項目停工時,距離開工已過去三年時間,吉星公司主體框架完成的隻有一個車間、一個辦公樓和一個宿舍樓。雖然雙方對於建設投入資金具體多少有分歧,但也就是在三四千萬元的區間,根本未能達到預期規模,而且吉星公司也一直未繳納土地價款的尾款。
▲德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
“我們認為這個項目的意義已經不大,而且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那塊地的位置是很好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提前謀劃洽談引入別的項目,讓資源發揮更大的效益,也在情理之中。”徐副主任說。
此外,該管委會一位張姓副書記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對於占地的問題,張副書記表示:“新建的項目,的確占了原吉星公司項目的一部分土地,但是鑒於吉星公司始終未繳清土地尾款的情況,我們已經將吉星公司項目用地進行了收回,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對於為何未繳清土地尾款的問題,吉星公司易某表示,對於摘牌取得的B04-02東段及B04-05地塊,他們確實收到過催繳通知書,因為項目處於起步階段,管委會曾口頭答應過進行緩繳,後來就發生了項目停工事件。去年5月,德興市自然資源局還發文解除了雙方的土地出讓合同,決定收回土地。至於B04-02地塊西段,協議約定政府要幫他們辦完相關手續才付尾款的,但是因為手續一直沒給辦,所以才沒繳。
“其實在雙方已經數次協商賠償問題的情況下,討論這些土地尾款繳不繳,是不是‘騰籠換鳥’這些問題,意義已經不大。我們願意做出一些讓步,少損失一些,隻要盡快達成賠償,我們也希望盡快撤出,去別的地方進行投資,但是前提是不能讓我們損失太多。”易某稱。
對於當時是否口頭承諾緩繳土地尾款的問題,徐姓副主任表示沒有這回事。其提到,目前對此事是兩種處理方案,一種是雙方協商就賠償達成一致意見後,吉星公司撤出,但是目前看雙方對於數額的認定還是有一定差距,吉星公司最新一次主張賠償4600多萬元,而管委會認為應該賠償3000多萬元,主要是在設備定金、人員工資和資金利息損失方麵有分歧;另一種處理方案是吉星公司繼續進行項目建設,但是要加快項目進度,同時要建設與協議約定的26億元投入相匹配的建設規模。
吉星公司認為,當初他們是經德興市政府招商引資進來的項目,卻有此遭遇,項目繼續建設已經不可能。“在吉星公司已經從最初主張8000多萬元損失到目前主張4000多萬元損失的情況下,希望管委會也能做出一些讓步,盡快解決此事。”
作為一項德興市著重引進的民生項目,“菜籃子”工程,如今項目麵臨流產風險,恐怕是政府和企業都不願意看到的局麵。而如何解決問題,則同時考驗著政府和企業的魄力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