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農村,女性選擇先提出離婚
文章來源: 南風窗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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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南風窗記者施晶晶
編輯 |向由
在河南農村調研的時候,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生陳瑞燕常在村裏老農身上感受到對“離婚現象”滔滔不絕的關切。
在他們樸素的生活觀裏,家庭幸福意味著團圓美滿,但許多家庭正經曆“妻離子散”的現實,“離婚”成為繼“光棍”之後,農村的又一婚配困境。
刻板印象中,農村婚姻相對穩固,鬧離婚多是“城市現象”,但數據表明,農村夫妻也在經曆不亞於城鎮的婚姻危機。
在西南貴州,玉屏侗族自治縣農村離婚率自2019年起呈上升趨勢,到2022年時,農村離婚占該縣離婚總數的95%;在雲南富源縣,2020年的農村離婚登記人數占比60%;再到西北甘肅慶陽,2012~2018年的7年間,農村結婚率下降、離婚率上升,訴訟離婚案件年均增加約250件;富庶如順德某工業化村莊,2009~2019年的10年間,離婚同樣呈上升趨勢,“90後”成為離婚主體。
部分農村的離婚率呈上升趨勢/《親愛的小孩》劇照
同樣是離婚,但就業機會、經濟收入、受教育水平、風俗觀念的城鄉差異,決定了我們無法單純用城市經驗理解農村夫妻的離婚邏輯。
這也是一批農村社會學者持續研究的原因。不同地區的實地調研發現,尤自2010年起,隨著務工群體人數進一步擴大,農村離婚潮尤為顯著,群體特點也鮮明:離婚夫妻以青年為主,婚姻持續時間短,且提出離婚的主要是女性。
以甘肅慶陽為例,2018年時,農村女性平均離婚年齡已逐年遞減至35.7歲,此前7年間,由女方先提出離婚的占比超8成。
在婚戀自由的現代,人們當然有自主選擇權,但在趨於保守的農村社會,是什麽推就了離婚潮,又為什麽是女性主導了離婚?離婚之後,農村青年男女過得更好了嗎?
理解村莊的家庭巨變,找到其中風險因素是更有意思也更有價值的事,因為它充分展現了農村夫妻、婆媳、親子關係如何被微妙地重構,又生出哪些新隱患,這都比離婚本身有著更為深遠持久的社會影響力。學者們也由此擔憂:以婚姻為原點織就的農村家庭關係,從一種失衡走向另一種失衡。
01
離婚的複雜光譜
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教師班濤是一名農村家庭社會學研究者,過去10年間,他在全國20個省市100多個村莊駐村調研,也很早感知到,農村離婚率顯著增長成為各地村莊的普遍現象,一些極端個例震蕩他的過往認知。
班濤是“85後”,老家在安徽淮南,小時候也聽說過,村裏的婦女寧願以喝藥來逼迫好賭的丈夫回到正軌、好好過日子,也不會選擇離婚;但他在陝西梅縣調研的一樁悲劇,是一對農村夫妻因為媳婦花錢不夠節省引發夫妻爭吵,媳婦跑回娘家,堅決要離婚,丈夫公婆反複勸說無效,婆婆於大年三十投水自殺。
極端案例不僅表明農村婚姻關係已不像過去那般穩定,也反映出農村家庭關係和地位的新變化。班濤也在探究,中國農村離婚現象何以突出,它的整體性特征是什麽?
中國農村眾多,區域之間存在差異。班濤發現,從離婚發生的原因來看,城郊村以日常生活摩擦型居多,遠郊村則以男性經濟貧乏型居多。
在城郊村,家務和育兒是日常生活摩擦的主要來源。“我們現在問的年輕女孩,最反感的就是喪偶式育兒。”班濤對南風窗解釋。
農村夫妻離婚的原因存在差異/《金福南殺人事件始末》劇照
城郊女性往往更早受現代觀念影響,多有自己的工作,收入還可能高於丈夫,她們突破了“相夫教子”的傳統分工,不願意成為家庭保姆,也要求丈夫參與家務和育兒,生育後有返回職場的計劃,而當男性保留著傳統“男主外女主內”觀念表現出懈怠時,摩擦就此產生。以生育為節點,婚後2~3年是高敏區。
相比之下,數量更多的中西部遠郊村更容易因為“貧賤夫妻百事哀”而離婚,首要因素是經濟條件,其次才是性格不合、身心缺陷、出軌暴力賭博等惡習。
班濤告訴南風窗,典型如華北農村,因為男女性別比失衡嚴重,農村女性有更大的擇偶空間,對男方經濟條件也提高了要求,進城買房幾乎成了標配,而倘若達不到,就會加劇離婚風險。
而造成農村男性婚後經濟貧困的原因之一,是婚前約定的高額彩禮。
班濤對南風窗舉例:“我的安徽淮南老家,彩禮就要二三十萬(大致相當於5~10年的打工收入),早10年前,你可能在鎮上買套房就行,但現在最起碼要在縣城買房,那至少要五六十萬,首付基本上是男方父母出的,還有相應的酒席三金等婚慶開支,至少大幾十萬是肯定要的……男方家庭很少有因為孩子結婚不負債的,尤其在北方農村,出現了‘生兩個兒子哭一場’的說法,而不再提原來的‘多子多福’。”
在遠郊村,本地務工機會少、收入有限,為了還債還貸,男性普遍外出務工,而低學曆限製了年輕男性的職業晉升,他們不得已的退路和出路,是上工地下煤礦海上漂,從事高風險、高勞動強度的工作換取相對高的收入。
為“掙老婆本”和“減輕債務”的努力,是過去20年間,1.7億外出農民工大軍的家庭動力——但外出務工的一大風險,是大量農村夫妻長期分居,而農村婚姻在顧此失彼當中飄搖。
外出務工造成大量農村夫妻長期分居,農村婚姻也變得不穩定/《做工的人》劇照
長期分居是婚姻越軌的溫床。2018年,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助理研究員李永萍駐長春某村調研時發現,全村平均每8戶人家就有一戶離婚,而夫妻一方或雙方有婚外情的現象更嚴峻。他們多通過社交軟件找到婚外情對象,“一般在離村子十裏地的範圍之內”,而外出務工是婚外情的一大誘因。他們當中,在四十歲左右離婚的中年夫妻超過半數,還出現了“兒子結婚、父母離婚”的現象。
過去,離婚有損聲譽,雙方父母乃至族親會對鬧離婚的夫妻“勸和不勸分”,村莊內部也會形成輿論壓力,離婚的女性不受娘家待見,乃至無家可歸,這也是以往農村婚姻的一大穩定器。
但如今情況不同了,離婚的阻力大大削弱,離婚從家族、村莊的公開事務,變成個人私事。
在河南調研時,陳瑞燕遇到一對父母,女婿2年沒進娘家門了,過年時女兒總是一個人回來,他們也不清楚在武漢分居的女兒女婿是否離了婚。因為長期離家,班濤在成都農村調研時,一對父母過了好久才知道自己的兒子離婚了,而詢問村民,很多人其實也不清楚村莊內部的離婚狀況,那不再是他們的談資,也缺少信源。
“現在大家沒有那麽多興趣去八卦,傾向於過好自己的小日子。婚姻也從大家庭裏分離出來,變成夫妻之間的事情。”陳瑞燕告訴南風窗,“不隻是離婚,村莊的公共性都在消解。”
02
女性掌握離婚主導權
女性先提出離婚是農村離婚現象的鮮明特征。
不僅如此,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師盧飛,從四川5區縣763份農村離婚判決書中更發現,在少部分由男性提出的訴訟離婚中,主因是女方長期離家出走而被迫離婚,更凸顯“女性主導”色彩。
這打破了傳統認知,因為我們習慣於認為,女性在婚姻中處於弱勢地位,無力無助、無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即便在女性主體意識覺醒的氛圍裏,常見個人敘事當中,離婚仍有多重阻力或顧慮,堅決突圍者也因此被賦予“勇於抗爭”“追求獨立與平等”的積極意義。
那麽當農村婦女掌握了離婚主導權,會是類似“娜拉出走”,彰顯女性進步性的解放敘事嗎?
“其實它還不太一樣”“至少不是我們常說的主體性覺醒”,班濤和陳瑞燕傾向於否定回答。至少在他們調研農村離婚現象的經驗判斷裏,這種理解不準確、還可能是極大的誤解。
《出走的決心》劇照
陳瑞燕舉例,她在河南農村訪談過一位二婚婦女,前夫會體貼人,兩人其實挺聊得來,她之所以離婚,是覺得前夫不太會掙錢,工作不穩定,卻在吃喝玩樂上大手大腳花錢,夫妻由此吵架,而女方父母的不看好也起了催化作用——這也呼應了多份調研得出的“經濟條件差是離婚首要因素”的結論。再婚之後,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另一種類型,人賣力、會掙錢,隻是心眼實、嘴不甜,兩人情感交流少,但她的經濟壓力和輿論壓力變小了。
陳瑞燕對南風窗解釋,在這位農村婦女的第一段婚姻裏,不是說她在家庭裏麵受到壓迫,權益受到了侵害,從中生發出主體性,迫使她以‘離婚’抗爭,而是說前任的財富積累,沒有辦法讓她在家族和村莊內部贏得體麵,因此離婚。“其實是對於物質和麵子的追求,尤其如果家庭整體上不能蒸蒸日上,盡快攢錢進城買房,都會受到來自村莊的輿論壓力。”
一份對魯西北村民的訪談記錄道出了這份輿論壓力的意味:“夫妻之間雖然打仗生氣,但你不能落隊,該掙錢的掙錢,該幹活的幹活。玩的沒底子,會讓人笑話。村民笑話不會過日子的人。日子過好了別人看得起,過不好誰都撇嘴。”
村莊的輿論壓力也會內化成村民的心理壓力。對比同村玩伴的婚後處境,一位村民說得更直白:“她老公有本事在外打工掙了很多錢,給她買好衣服,買進口化妝品……我娘家村裏的人都說她的婚姻非常幸福……她就是命好,嫁個有錢人。我就是命苦啊,嫁個窮光蛋,不僅生活上辛苦,還經常吵架,日子真是沒法過下去了,趁年輕就離唄。離婚後兩個孩子給他養,我一個女人也管不了他們。”
曾經,離婚的農村婦女之所以飽受汙名,往往是因為品行有虧或因無法生育而被驅逐,“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觀念下,離婚婦女往往不受娘家待見,但如今這些汙名已經淡化。
對離婚女性的偏見和汙名在逐漸淡化/《親愛的小孩》劇照
同樣是“過日子”,村莊內部的輿論壓力從對離婚的汙名和批判,轉向經濟實力的對比。村民普遍重視的是家庭生活安逸的狀態和結果,而過程之中的離婚再婚已逐漸為村民所接納。
這具體表現為:離婚的農村婦女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回不了娘家而無家可歸,哪怕寧缺毋濫,也不愁再嫁;甚至村民口中一些“心術不正的娘家人”,會因高彩禮誘惑而鼓勵女兒離婚再嫁。
“特別是華北農村,因為過去‘養兒防老’‘重男輕女’的生育觀念,它先天性地男女性別比嚴重失衡,而後天又有大量適婚女性外出務工,以致本地適婚女性少,優勢地位由此凸顯,還出現一類情況,女方還沒離婚,媒人已經踏上門給介紹對象了。二婚時,男方同樣要支付高額彩禮,和初婚一樣操辦。”班濤說。
當一段婚姻因為低生活質量而失去吸引力,離婚的代價和阻力全方位減弱,而替代選項還有很多,農村女性由此獲得了顯著的婚姻主導權。然而過程之中,她們並非為“反抗壓迫尋求解放”,“權利意識”仍然朦朧,更多是在稀缺和搶手的性別格局當中,以另一種更實惠有利的方式,逆轉了自己在原有父權製結構中的弱勢地位。
03
另一種失衡
去年的一次調研,陳瑞燕發現:農村男光棍迎來了“新春天”。
原先村民估計大概要單身一輩子的大齡男青年,這兩年也開始結婚了,他們的媳婦多是離了婚的女性,而在村民的評價裏,再婚的婦女過得一般都比初婚好。
然而離婚的農村男性,再婚非常困難。因為普通家庭在初婚當中耗盡財力,無力負擔再婚的高額彩禮,最終重返光棍。反倒是原先的光棍經過了一輪財富積累,更有比較優勢。“離婚之後的男性,在農村裏的地位比光棍更低。”陳瑞燕說。
農村夫妻離異後各自再婚成本“男高女低”、生活處境“女向上男向下”的鮮明對比,同樣超出了經驗,而這不隻是強化了農村女性離婚時的主導權,也增強了她們在家庭生活當中的話語權和優勢地位。
“不是說農村女性地位提升有什麽問題,而是女性承擔的義務減弱了,是在‘權利義務’失衡的情況下提升的。”班濤說,在農村,那部分表現為,她們不用工作或下地勞作,家務由婆婆承擔,主要角色是帶孩子。而離婚之後,女方大多放棄對子女的撫養權,不履行撫養義務或支付撫養費,交由男方單獨撫養,形成了“拋夫棄子”的局麵。
李永萍把當中的女性婚姻主導權稱之為“無義務的權利”,認為它突破了“家庭政治”的框架,導致了家庭生活倫理內容的空洞化。
《心迷宮》劇照
“去問農村的老人,他們都會跟你講,現在娶了個兒媳婦,就是等於娶了一個菩薩,都要給它供起來,否則兒媳婦一不高興鬧離婚的話,就會麵臨兒子重返光棍的風險。”班濤說,而與“菩薩”類似的另一種比喻叫“農村少奶奶”。
這意味著農村婆媳關係正在重構,而婆婆“刁蠻耍橫”的形象正成為過去時,婆媳從對“當家權”的爭奪當中掙脫出來,進入到“婆婆討好兒媳”的局麵。
陳瑞燕見過,婆婆因為兒媳的衣服材質嬌貴不能放洗衣機而單獨代為手洗;聽到兒媳婦回來了,趕忙放下麻將回去做飯,眼神舉止裏唯恐怠慢。
當中也透露著更多異樣。典型的是這樣一位婆婆,她早年喪偶,獨自撫養兒女長大成家,如今兒子外出務工,她和兒媳守著五六歲大的孫子在村子裏生活。家務農活和帶孫子基本是婆婆在做,兒媳沒有工作,婆婆也不想她出去打工,以免她“心思變壞,跟別人跑了”。陳瑞燕想和兒媳聊聊,婆婆拒絕了,她顯然不想兒媳和外人有不必要的接觸,盡管互聯網很容易突破這道防線。
陳瑞燕將這種表麵和諧但暗藏異樣感的狀態形容為“圈養”,但在兒子因為務工而離家時,如今許多婆婆都在小心翼翼地從旁幫助兒子降低離婚的風險,成為“討好型守衛者”;而在外務工的丈夫,往往采取周期性在家、給妻子買衣服禮物、多做家務說好話,策略性地維係婚姻,逆轉了過去農村婦女常常得在丈夫和公婆麵前忍氣吞聲的局麵。
“它沒有實現理想意義上的關係平等,夫妻、婆媳之間的關係,是由以前的一種失衡狀態,現在到了另外一種失衡狀態。”陳瑞燕說。
在這種失衡狀態裏,班濤更擔心的是“關係擠壓”。在他的觀察裏,越是結婚成本高的地方,婚姻對家庭代際關係的擠壓越厲害。那位因為兒媳堅決要離婚而投水自盡的陝西婆婆,就是擠壓之淩厲的極端顯現。
越是結婚成本高的地方,婚姻對代際關係的擠壓越厲害/《金福南殺人事件始末》劇照
更多見的代際擠壓,是上對父輩,公婆要更高強度地務工務農,提供支持,擠壓他們本就不多的養老資源;下對子輩,是農村單親兒童得不到妥善的照顧和教育,身心健康受侵害。
山東師範大學吳存玉就關注到了婚姻脆弱家庭當中的孩子,並在2020年記錄下這樣兩家人的處境。
一位被丈夫出軌拋棄的留守婦女,因為丈夫很少寄錢回家且有暴力傾向,她獨自種地、打工,撫養3個兒子,生活艱難。三個兒子初中就輟學了,大兒子在鎮上的養雞場裏撿雞蛋,每個月掙三四百元,都交給家裏開支,雙胞胎小兒子,一個學汽修,一個學製作沙發,每人每月都交給母親兩百元補貼家用。
另一位是妻子離家出走而被拋棄的丈夫,他在外打工,3個孩子由奶奶和大伯照顧,兄妹早上經常餓著肚子上學,放學後還要幫大伯幹活,掃地做飯、下田趕鴨、拉土搬磚,暑假去父親打工的地方團聚,卻是一起幫忙做工,從早晨7點到晚上11點都在車間裏幹活,餓了啃幾個涼饅頭,中暑了縮在車間角落的紙箱子裏休息。
04
“婚姻市場”的悖論
現代觀念當中,讓人從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當中解脫出來,是婚戀自由的表現,也是對人性的尊重,但采訪和學者研究中頻頻出現的“婚姻市場”的描述字眼,卻凸顯了農村離婚現象中的悖論。
來自河南農業大學文法學院社會學係副教授宋麗娜的調研案例:陝西豐南村一位28歲婦女,早年被拐賣到四川山區,被迫成婚生女。2014年,她趁人不備逃回了娘家。娘家父母很快給她安排相親,3個對象都未婚。其中2人願出10萬元彩禮迎娶她,並接受她的女兒;另1人家裏稍窮,但長相較好,打工多年也有15萬元積蓄,姑娘相中了他,最終親事以8.6萬元彩禮成交。
“婚姻市場上男女比例的失衡,提高了女性在婚姻市場上的談判能力和要價能力,降低了男性在婚姻市場上的談判能力,並且加劇了男性之間的婚姻資源競爭。再加上婚姻關係的倫理感衰落,道德感降低,規範婚姻關係的文化因素日漸式微,使得婚姻市場以及婚姻關係成了赤裸裸的市場競爭,競爭失利的男性便成為農村婚姻市場的最大受害群體。”宋麗娜撰文寫道,而農村社會的婚姻門檻越來越高,城裏房是標配,彩禮在失控,“結發為夫妻、白首不相離”愈發取決於“財富占有的豐富程度”。
農村再婚實踐中,另一些傾向或規律也與“財富”有關:借助打工潮,離異女性可以華北奔沿海、中西部東望,而重返光棍的農村男性,寄希望於經濟更不發達地區,比如雲貴川乃至找越南新娘……“經濟發展的區域失衡,也形成了婚配選擇的區域失衡。”陳瑞燕告訴南風窗。
經濟發展的區域失衡,也形成了婚配選擇的區域失衡/《喊山》劇照
婚姻,是基於情感建立聯係,富有人情味;而市場的規則,是競爭和優勝劣汰,不講情麵。當它們組合在一起,充滿了“社會達爾文”的色彩,它基於擁有多少看得見的財富和資源,像商品一樣將人分出高低優劣。
陳瑞燕甚至覺得,如果說過去,農村女性被異化為“生育工具”,如今農村男性也被異化為“牛馬”,其實是對人更深層次的異化和雙向物化。
當中,農村男性的困境尤甚。資源匱乏的光棍和重返光棍,不僅沒能成家,還要承受村莊的輿論壓力而“不配成家”,比如一個村支書就在廣播大喇叭裏批評那些不願外出務工的光棍。
班濤認為,雖然成為光棍與重返光棍的男性還有大家庭做支撐,但終究自己的核心小家庭才是個體意義歸屬的來源。當失去組建家庭的信心時,他們也會失去向上奮鬥的動力,僅維持最低限度的生存,像是打一段時間零工、掙了點錢就回到農村,等花得差不多了再接著打零工,勞動時間和強度都不充分,他們也不會主動提高職業技能,而是停留在做簡單、替代性強的工種。
“他們隨波逐流,根本原因是他們已然被‘家’甩出成為原子的個體。”班濤總結道。
另一邊,邊遠地區農村女性的確有機會利用婚姻主導權“嫁得更好”,但湖南師範大學齊薇薇的研究顯示出,她們在當前“婚姻市場”中的上限。
她調研的是沿海發達地區農村離婚現象,地點在廣東順德一個工業化的富裕村莊,她稱之為“全國農村的婚姻高地”。因為產業園名企集聚、就業機會多,外地女性大量流入,使得該地區婚姻市場上的適婚女性要多於本地適婚男性,女性又不占優勢了。
這表現為,她們要不到高額彩禮,僅保持著禮儀禮節屬性。尤其本地女性一般不會遠嫁外地,擇偶空間進一步縮小,反而加強了本地男性在婚姻市場中的優勢地位,男方家庭也更有底氣拒絕或無視女方的訴求。
比如一對戀愛多年的男女談婚論嫁時,因為外地女孩的父母要40萬元彩禮拒不妥協,最後黃了;又或者一位本地男青年我行我素,因為生活瑣事,結婚沒多久,第三任妻子提出離婚。
《朝顏》劇照
現代語境當中,愈發成為“財富”象征而非“禮節”的高額彩禮像個怪胎異類,人們詬病它倒退回“賣女兒”的封建社會,同時以彩禮為目標的騙婚更加劇不幸,為高彩禮而黃了的親事也綁架了婚姻自由;但也有很多人視其為物質保障,履行承諾的底氣,是婚姻穩定的基石。
“確實複雜也比較詭異。”班濤說,他在浙江農村調研時就發現,男方也有給高額彩禮的,而女方也會給很高的陪嫁,當中雖有凸顯家庭實力、提高名望,也有為兒女爭婚後地位的考慮。
“也不一定市場經濟越發達,彩禮觀念就一定越來越弱。”班濤解釋,“人們常說‘愛情不能用金錢衡量’,但生活蠻硬的,怎麽證明你對女方的重視,怎樣提供好的生活,說‘愛她’不是也很單薄嗎?”
種種跡象表明,我們好像陷入了新的困境。在農村尚未實現經濟的現代化,農民在婚姻家庭當中已飽嚐失衡現代性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