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鑒今:為什麽說“專製必然導致腐敗”?
文章來源: 倪刃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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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製與腐敗之間的聯係,是一種必然性的關係。
納粹德國是20世紀最為典型的專製國家,其統治結構和社會治理方式,為腐敗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首先,專製體製必然導致權力的高度集中,而權力集中又會必然導致嚴重的腐敗。
在納粹德國,權力不僅高度集中於希特勒一個人,而且還集中在他的核心集團手中,形成了一個幾乎不受任何製約的權力結構。
比如希特勒身邊的大紅人戈林,希特勒甚至曾經許諾,他死了就由戈林當元首。有了這種地位,戈林也就成了納粹德國最臭名昭著的腐敗分子。
戈林喜好藝術和名畫,戰後統計,他擁有的世界級名畫就多達1500餘幅,估值超過當時的2億美元(合現在的美元幣值約30多億)。
喜好打獵的戈林,擁有至少六座私人狩獵莊園,以及包含鍍金手槍在內的的豪華軍械庫。
納粹黨從一開始就是腐敗的,因為他們攫取權力的方式就充滿了腐敗。
1933年希特勒成為德國總理後,通過《授權法》等一係列法律,逐步剝奪了議會和司法的權力,將國家機器的各個層麵都牢牢抓到納粹黨的手中。
帝國議會遭縱火後移至克羅爾歌劇院開議,希特勒在台上演說推動法案。
在此之前,其實德國有著複雜的議會和權力製衡體係,而且也嚐試過製衡希特勒,但都被希特勒通過修改法律一步步破壞殆盡。德國高層精英眼睜睜看著國家製度淪為希特勒一個人的舞台。
權力的絕對集中,導致內部監督和製衡機製的缺失,進一步使得納粹高層決策過程缺乏透明度,腐敗行為也更是難以被揭露和製裁。德國民眾一直篤信國家很清明,國家全是為了他們好,但直到納粹倒台後,才知道那些驚人的腐敗內幕。
這些腐敗的形式,經常都是赤裸裸的。經濟部長馮克在其六十大壽時,收到了52萬馬克的禮金。外交部長裏賓特洛甫在其50歲生日那天,則收到了100萬馬克禮金。
100萬馬克是多少錢?當時德國人平均年收入大約隻有1800馬克。也就是說一個德國人500年的收入,不過是人家一個生日禮物罷了。
正如其他國家的腐敗一樣,這些權貴的腐敗數額,對普通人來說絕對是難以想象的天文數字。
除了權貴,納粹的中下層幹部也都是受益者。權貴吃肉他們喝湯,所以他們才堅決捍衛這套體製。
在希特勒上台後,追隨他的那些納粹黨人也雞犬升天,成了既得利益集團。這些幫助希特勒打下江山的老黨員們被大量安排到政府公共部門,僅納粹德國的郵局,就至少接納了三萬多“老戰士”,享受體製內的優越待遇。
希特勒曾下過多次命令,用巨額撥款給納粹“老戰士”們以優厚的待遇。他明白,這些人是他的統治基本盤和打手。
但凡納粹的“體製內人士”,都待遇優越,享受著高工資、高退休金、各種補貼和福利。然而與此同時,德國老百姓卻在工廠裏為微薄的工資而掙紮,隻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他們的辛勤勞作,其實就是在供養納粹統治集團。
其實賄賂之類的腐敗行為,都不算什麽,納粹權貴富可敵國的財富,主要來自於他們對大型企業利益的壟斷。
國企在納粹德國成了私企——因為有大量的利益直接輸送到權貴手中;私企卻成了事實上的國企——因為權貴可以用權力尋租的方式,變相掠奪私企的利潤和財富。
比如德國重工業界就與納粹黨的權貴們之間形成了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著名的“鋼鐵托拉斯”和“化學卡特爾”等大型壟斷企業集團,用賄賂和腐敗之類的手段獲取政府的巨額合同。
納粹德國也有很多“白手套”——在政商關係越來越緊密之後,那些站在前台的企業家紛紛成為高級官員的代言人,官員則通過這些企業的回扣和分紅獲取驚人的財富。
戈林就直接或間接擁有400多家各類企業,那些企業家都成了他的“白手套“。對戈林這樣的權貴來說,收受賄賂已經是無聊的小遊戲,企業利潤的直接輸送,才是他真正的收入來源。
這些結構性的腐敗行為,不僅造成財富流失,而且嚴重破壞了經濟的健康發展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納粹德國的經濟越來越成為一個瘋狂的工業機器,但民眾的生活卻一路下坡。
其次,納粹黨還通過意識形態的灌輸和言論限製,壓製社會的批評聲音和反對力量,為腐敗行為提供保護。這樣民眾就無從知道腐敗的真相,一直誤以為納粹黨是純潔而美好的。
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就是宣傳口最重要的人物。他利用控製下的媒體和各種宣傳機器,對德國民眾進行大規模的思想控製,任何反對意見都會被視為對德國和納粹黨的背叛而遭到嚴厲的懲罰。
在高壓之下,民眾被逐漸剝奪了表達反對意見和監督政府行為的權利,社會的正常反饋機製也被摧毀。這樣一來,腐敗行為自然得不到曝光和遏製。
腐敗有時候也會被揭發,比如納粹黨自己為了體現“公正透明”,懲處一些腐敗分子作為黨純潔的明證。但這種針對個別人的處罰,根本沒法限製納粹黨內大規模、成體係的腐敗機製。
這是因為,腐敗已經成為納粹黨必須依賴的組織模式。自下而上的賄賂升官手段,以及官員之間成體係的貪腐網絡,讓“不腐敗就無法運轉”成為納粹黨必須依賴的生存機製。
諷刺的是,納粹的腐敗行為還總是披上“民族利益”或“國家安全”的外衣,捆綁著民族主義情緒。這就使得很多高層腐敗者不僅不會被追責,反而因為其“忠誠”得到更大的權力和財富。
在這種民族主義的宣傳下,民眾也追捧納粹黨高層們,將他們視為國家英雄,卻不知道他們背後的腐敗行為在掠奪民眾的利益。
總之,納粹德國對於展現專製政權如何不可避免地滋生腐敗,是最典型的案例之一。
權力的集中化,再加上缺乏監督機製、宣傳機器的意識形態灌輸、限製言論,這一切結合起來,讓腐敗現象泛濫至國家的各個層級、各個角落。
由此可見,製衡腐敗最關鍵的還是第三方的監督力量。
在一個沒有權力製衡、言論自由和司法獨立的體製下,腐敗注定會成為一種製度性的痼疾。納粹德國的教訓,對全世界都是一個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