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活在夾層的夫妻們被迫“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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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活在夾層的夫妻們被迫“同居”

晚上九點半,前夫突然推開淩傑的房門,詢問淩傑有沒有見到自己的東西。


見淩傑正在打電話,話題一轉:“你在和誰打電話?”

淩傑一邊揮手讓前夫出去,一邊嘟囔:“我做什麽都和你沒有關係了,你不要幹涉我,快點出去。”

前夫不為所動,仍在屋裏轉來轉去,直到電話中傳出女生說話的聲音,他才關上房門離開。

這是發生在2024年7月的一幕,也是離異近一年中,淩傑經曆的日常。去年因為家庭矛盾和前夫離婚後,她和前夫選擇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協作帶娃。

在這種“似離非離”的狀態下,前夫仍將淩傑視作妻子,而淩傑更多地將對方看成室友和帶娃的隊友,在分歧已經產生的情況下,依然保持著某種協作的可能。




(圖/《小夫妻》)

在網上,不少人對選擇離婚不離家這件事產生質疑。他們認為,夫妻如果能心平氣和生活在同一屋簷下,離婚這件事就失去了意義。

但對這些處境複雜的女性而言,離婚不離家是一個綜合了太多要素的問題,沒辦法一刀切地、無傷地修正在上一段生活中犯下的錯誤。

於是她們開始了另一段艱難的嚐試。


為了孩子,暫不離家

2023年,淩傑和前夫的婚姻走到盡頭,此前她和前夫相戀4年,結婚3年。

回看過去,離婚的隱患最早在2021年已經埋下。



(圖/《流金歲月》)


那時他們剛結婚不久,花了105萬元在重慶購買了一套房產,兩人每月要還貸4000元。房子購買後,他們又開始緊鑼密鼓備孕,淩傑在2022年初順利懷孕。

之後,情況急轉直下:淩傑在懷孕三個月後失業,前夫的薪水也因疫情大幅縮減,家庭月收入一度銳減至隻剩幾百元,原本能輕鬆負擔的4000元房貸,成為壓在兩人身上的重擔。

這種情況下,淩傑和前夫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緊張。前夫指責她不該買房子、要小孩,淩傑則責怪對方沒有顧及她的感受。兩人的婚姻關係在日複一日的爭吵中走向崩潰邊緣,後悔的情緒壓抑著淩傑。



(圖/《親愛的小孩》)


孩子出生後,本就風雨飄搖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淩傑給母親打電話,想讓她到重慶幫忙照顧孩子,母親拒絕了,說要在家裏料理田地,還要為到了適婚年齡的弟弟攢錢。淩傑在電話裏一邊哭一邊訴苦,母親才匆匆趕來,隻呆了一星期又離開。前夫無奈,隻能打電話給遠在湖北的父母救急。

此後的幾個月,淩傑和前夫的父母因為育兒觀念差異又多次發生爭執。有一次給小孩換尿不濕時,小孩拉在了床上。淩傑一邊擦拭床鋪一邊帶小孩清洗,還得負責清理地麵。淩傑讓前夫幫把手,對方一臉不耐煩,指責淩傑沒有照顧好小孩,而小孩的爺爺奶奶都說“受不了排泄物的味道”,袖手旁觀。

淩傑與三人大吵一架,前夫的父母隨後回了湖北老家。因為積怨太深,淩傑提出單獨外出放鬆幾天,前夫說因為不想自己帶孩子,提出離婚。日常的瑣碎慢慢撕大了關係的口子,兩人從衝動到冷靜,開始商量離婚的事。淩傑表示,隻要男方放棄撫養權,自己可以淨身出戶。



(圖/《親愛的小孩》)


前夫表示同意,與淩傑辦理了離婚手續,兩人隨後前往房管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卻被告知因為貸款人是淩傑,貸款未結清,所以不能變更房屋所有人。

一時間,兩人談好的離婚條件失去了實現的可能。前夫隨即表示絕不會放棄小孩的撫養權。他將小孩的爺爺奶奶從湖北接到重慶,建了個線上聊天群,要求淩傑在群裏溝通小孩的事情。

不願離開小孩的淩傑失去了談判資本,在經過買房、失業、生娃等一係列事後,她本就不多的存款已經快消耗完了。為了減輕經濟壓力,也為了能經常看到小孩,淩傑最終選擇了離婚不離家的相處模式。

原本應該畫上句號的婚姻生活,成了一個懸而未決的半圓。



(圖/《三十而已》)

同樣身處半圓之中的,還有湖北人劉秀文,她30歲離婚後,一直和前夫保持離婚不離家的狀態,至今已經有8年。

劉秀文婚姻破裂的誘因,早在2011年已經埋下,那時她正懷孕,前夫意外失業,責任心重的劉秀文決定外出創業,“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模式因此翻轉。她被迫成為“女強人”,而一向主張“男強女弱”的前夫,因為不甘承擔家務,也開始瞞著劉秀文在外創業,但因為經營不善,欠下了百萬元的欠款。

直到孩子5歲那年,劉秀文才知道前夫欠了多少債。當時她辦的工廠已經稍有起色,而前夫因為創業失敗,回到了工廠裏幫忙幹點活。劉秀文幫助前夫償清一切債務後,不久便提出了離婚。

離婚時,考慮到前夫比較喜歡小孩,如果強行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前夫可能不再幫自己處理工廠對外的一些棘手問題,劉秀文最終放棄了在這方麵的爭取。因為孩子年齡小,自己與前夫也一直以夫妻關係對外開展業務,劉秀文最終隻能選擇離婚不離家的生活。


“你給我滾出去,這是我兒子的家”

辦了離婚手續後,淩傑和前夫的生活仍按部就班。

前夫對淩傑的態度沒有發生大的改變。家裏東西找不到了,他會開門詢問淩傑。有時淩傑一個人在屋裏睡覺,他還會推開門要求淩傑過夫妻生活。每次淩傑發了薪水,他還會在其父母的暗示下,旁敲側擊問數目。

如果淩傑說這個月收入還行,前夫的母親便會裝作不經意提起“這個月家裏花銷很大”,言下之意是,讓淩傑多負擔一部分。



(圖/《小日子》)

淩傑完全不想理會前夫及其家人的暗示。在她心裏,男方的角色早已發生變化。每次發生矛盾時,她總會提醒自己:“他已經不是你的丈夫了,你無需不滿,別生氣。”

一張離婚證,證明的是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的區隔:期許被降低,責任被分解,家不再需要兩人共同經營。淩傑將原本的“家”當作暫時的落腳地,她不再和前夫一家吃飯,發現他們買的蔬菜在冰箱裏爛掉,也不再勸了,“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錢,又何必多管閑事呢。”

白天淩傑與前夫各自上班,前夫的父母在家照顧孩子。晚上淩傑下班後,孩子就交給她了。有時候回家太晚,淩傑一邊帶孩子,一邊做晚飯,分身乏術時,她希望有人幫忙,但他們幾乎都不回應。

時間久了,淩傑也不再抱有希望。她學會了一手抱娃,一手做飯。




(圖/《玫瑰的故事》)

離婚證像消音器,減弱了所有人的聲量。原本劍拔弩張的婚姻生活,現在強製平和了下來。隻是在關於孩子的問題上,淩傑和前夫父母仍存在難以調和的矛盾。孩子的爺爺奶奶仍堅持認為,小孩飽了就會停止吃奶和輔食,而身為媽媽的淩傑,卻希望大人能主動控製小孩的食量,防止出現積食等問題。

一天夜裏,爺爺奶奶聽見小孩夜哭,就要為小孩衝泡奶粉,淩傑抱著奶粉罐和對方爭執不休,口角最終演變為大打出手。

前夫的父親大吼:“你給我滾出去,這是我兒子的家!”




(圖/《小日子》)

這句話深深刺痛了淩傑。當初買房,她和前夫共同出資付了首付,婚後也一直合作帶娃、還貸,這種模式在離異後也被保留了下來。如今,作為沒有親屬關係的“外人”,淩傑似乎陷入了孤立無援的困境。

在法律意義上,離異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但在情感上,“離異絕不意味著父愛、母愛的終結。”來自台灣的優米說。四年前和前夫離婚後,優米和前夫也保持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她承擔了孩子的學費、生活費,而前夫則負責房貸、水電費用,偶爾誰多付了一部分,兩人也不會計較太多。

劉秀文則獨自承擔了家庭的生活成本和孩子的撫養費用,也一直給前夫支付生活費。她始終將前夫看成是親人。


孩子上小學時,前夫搬到學校附近居住,迷上賭博,欠下了大量債務。劉秀文不惜貸款幫助前夫償還賭債,還叮囑前夫不要再賭博,後者每次都答應,又屢屢再犯,兩人一度陷入了“前夫借款,劉秀文還債”的惡性循環。



(圖/《流金歲月》)

為了防止前夫沉溺賭博,劉秀文要求前夫搬回原來的地方居住,每天花5個小時接送孩子,而劉秀文也會經常問他的位置。

當被問到為什麽離婚了還要給前夫還債時,劉秀文說:“戀愛的時候,他算對我有情有義。現在我們雖然不是夫妻,但他仍是孩子的爸爸,我也希望能拉他一把。”


真正的離婚不離家,可能嗎?

離婚後,朋友偶爾會為淩傑介紹相親對象。

淩傑不排斥再婚。但考慮到孩子太小,她拒絕了朋友的好意。有時候,淩傑會勸前夫戀愛,但前夫每次都用差不多的理由回應:“要養孩子,還要還房貸,根本沒有心思和錢再戀愛。”



(圖/《玫瑰的故事》)


但麵對淩傑,前夫又時常習慣性地繼續丈夫的角色。偶爾淩傑回家晚了或是化妝出門,前夫會問淩傑要和誰見麵,要去哪些地方。

淩傑說和別人約會,前夫直接一個視頻電話打過來:“讓我看看你約會的那個人是誰,和人家在做些什麽。”

這種已經明顯不合時宜的關切,常常讓淩傑手足無措,她明顯感覺到,前夫似乎默認她會因為孩子而一直單身,也希望她能因為孩子,借著原來的慣性繼續生活在一起。

不久前,前夫詢問淩傑有無複婚的可能。淩傑表示要維持離婚狀態至小孩三歲,到時候再做決定。如果不複婚,她會搬出去租房生活。



(圖/《三十而已》)

與前夫維持了4年多離婚不離家的生活後,優米計劃在外租房生活。

隻不過,什麽時候離開、搬到哪裏居住、租一個什麽樣的房子,她還沒想好。考慮到前夫的父母都基本退休,有更多時間照顧小孩,優米決定和前夫徹底分開時,將孩子給男方照顧。這樣她就可以不必過於擔憂育兒的事,更專心地工作。

情感問題成了優米和前夫偶爾會談論的問題,而不再是個禁忌。優米毫不掩飾自己對新戀情的向往,而前夫則表示“要好好陪三個孩子”。

優米目前的生活重心還在孩子身上。最近,她和孩子一起看《玫瑰的故事》。借著電視劇中玫瑰的經曆,優米嚐試告訴孩子離婚是怎麽一回事,讓他們慢慢知道父母已經不在一起的事實。




(圖/《玫瑰的故事》)

劉秀文不打算再結婚了。曾經有一位陌生女性找來,問劉秀文能否找到前夫。後來她才知道,這位女性正在和前夫談戀愛,兩人處於分手邊緣。

劉秀文告訴她,前夫的婚戀私事與自己無關,兩個人雖然還在同一個空間裏,但各自的生活都是獨立的,自己不會插手。回家後,劉秀文叮囑前夫,不要因為他的情感影響到她的正常生活。

考慮到孩子漸漸大了,需要個人空間,而家中隻有兩間臥室,劉秀文在同一個小區另租了一間房子。房屋裝修後,她計劃讓前夫帶著孩子搬出去,徹底結束離婚不離家的生活。


於她而言,這也是一個徹底告別的契機,她不想再每天下班後收拾屋子、叮囑前夫洗澡、清掃前夫落在地上的煙灰了。她依然習慣性地把前夫當作親人,但她心裏非常篤定,“我們沒有辦法真正在同一屋簷下生活了” 。

華府采菊人 發表評論於
好幾十年前,倒真見過”離婚不離家“的情形,男人在外麵有正式工作, 吃商品糧,家裏張羅著幫他在家附近找了個農村老婆,娶回來可以照顧老人, 還給家裏增加了一個賺工分的勞動力。
男人一不小心在外麵有人了,和一個同單位吃商品糧的女職工好上了,於是想方設法回家和農村老婆鬧離婚, 想出的辦法就是離婚不離家,農村老婆繼續和公婆一起住, 反正農村住在一起大家就認為是一家人,男人離婚後與城裏那位女同事結了婚, 把家安在了城裏, 男人仍需每月帶錢給農村老家, 贍養老人撫養小孩幫補前老婆,前老婆一如既往地在生產隊出工,分紅仍然是前夫家的一分子。
帶錢回家是事前和後妻說好的,男人過一段時候仍然要回農村老家, 看望老人孩子, 有時還和前妻過夫妻生活, 甚至還生了孩子! 隊裏其他人也不覺得奇怪。
結果男人那點工資就有點惱火了, 婚前沒和後妻說過會在老家再生孩子啊!

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人家編了個故事收智商稅,你倒認真了。
bluewave99 發表評論於
沒錢的日子什麽都不對
居家凡人 發表評論於
怎麽盡是渣男?當斷不斷必受其亂。
xyz99 發表評論於
做小三和前男友同居還無所謂的見過麽?